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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禁鞭区内取缔畜禽养殖的议案》的调查报告
——2017年2月17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7-06-30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大平来源:点击:
汉川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第三代表团的邓玉文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在城区禁鞭区内取缔畜禽养殖的议案》,经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审议决定,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根据主任会议安排,2017年元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率议案调查组赴市畜牧局、环保局、建设局、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汈东街道办事处、新河镇(开发区)等地,对该议案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区禁鞭区内畜禽养殖场现状
城区禁鞭区东至徐家渠、南至汉江干堤及泵站河、西至滨湖大道、北至省一级公路,面积19.1平方公里,该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分属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新河镇(开发区)。截至2017年元月10日,实有畜禽养殖户25户,牲猪2957头、羊208只、鸡100只,畜禽建筑面积14190平方米。其中,仙女山街道办事处16户,存栏牲猪807头,畜禽建筑面积7570平方米,涉及西门桥、仙女、六合、霍城、山后湾、西湖路、七里等7个村(社区)及一家种畜厂;新河镇(开发区)9户,存栏牲猪2150头、羊208只、鸡100只,畜禽建筑面积6620平方米,涉及徐家、田家两个村。此外,禁鞭区周边还有养殖户9户,存栏牲猪1820头,主要分布在西门桥社区、霍城社区、汈东洪淌村。
(二)主要工作措施
2016年10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汉川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汉川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要求“在禁养区,不得新建和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除因特殊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保留并完善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措施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外,其余畜禽养殖场(小区)由市人民政府限期关停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再列入各级财政项目扶持范围”。按照文件规定,各地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限期关停搬迁,根据汉融公司核定的标准,对畜禽建筑每平方米350元给予搬迁户补偿。
仙女山街道办事处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召开专题工作动员会,将禁养区内养殖户按照所属社区进行责任划分,要求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于2017年上半年搬迁或空栏,由驻村干部、社区干部和畜牧站组成工作小组上门做工作、宣传等方式让养殖户搬迁或空栏并签订承诺书,对搬迁户,按政府标准给予补偿和社区适当补助,现已搬迁3户,空栏4户。该办事处组成督促巡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搬迁关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取得明显成效。对已空栏的养殖场采取拉闸停电的措施并且迅速拆除,防止其死灰复燃;对未空栏的养殖场给予适当补贴让其迅速将牲猪出售。新河镇(开发区)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指挥部。该镇(开发区)东至汉北河、南抵汉江、西至洪西渠、北至虾民线城市建成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目前属城区禁鞭区范围内9户,要求2017年6月底前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汈东街道办事处制定了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拆除(关停)实施方案,对列入禁养区内的所有牲猪养殖场最迟在2017年上半年完成关停搬迁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禁鞭区内“三渠一河”水体污染。城区徐家渠、截流渠、洪西渠及涵闸河水体污染严重,水质长期为劣V类,主要是由于渠道水流缓慢,排入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特别是畜禽废水混合滞留发酵,加剧了污染程度,直接导致“三渠一河”水质恶化,威胁居民饮水安全。
2、城区居民小区空气污染。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弃物直接污染空气,同时周边水污染发黑发臭,特别是夏天,臭气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3、城市发展环境不协调。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规模不断扩展,“三渠一河”周边新增很多居民小区,然而部分原有的畜禽养殖场紧临新建小区,与城市发展环境极不协调,制约城市品位提升。
三、调查建议
调查组认为,市政府已出台文件对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由市政府限期关停转迁,城区禁鞭区内已经启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此调查组建议对该议案不予立案,并转作重要建议交市政府办理。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建议:
1、加强领导,成立专班,落实城区畜禽养殖关停转迁工作责任。市政府要加强对城区畜禽养殖关停转迁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新河镇(开发区)、汈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畜牧、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狠抓督导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2、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城区畜禽养殖关停转迁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先要限期关停,然后逐步实施转迁。市政府要合理制定补偿标准,提供财力保障,确保城区畜禽养殖关停转迁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3、标本兼治,控制限养,切实做好限养区畜禽养殖环评达标工作。对禁鞭区周边限养区的畜禽养殖要适度控制养殖规模,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在2017年底以前取得环保手续,实现畜禽养殖废害物全部资源化利用,排放总量达到区域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