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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汉川市人大代表李军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5年4月25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5-04-25作者:来源:点击:
根据汉川市公安局向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对市人大代表李军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的规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李军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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