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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红艳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2月13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7-12-13作者:来源:点击:
根据张红艳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红艳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