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决议决定决议决定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永长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2-26作者:来源:点击: 根据李永长同志提出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永长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上一篇: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祁忠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下一篇: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