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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2-27作者:来源:点击: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也是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强化服务,务实创新,依法办事,履职为民,为建设生活富裕、生态秀美、人民幸福的小康汉川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市委的统一领导。坚持人大工作与市委的总体部署同频共振,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不断推进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核心变成思想自觉,变成党性观念,变成实际行动,始终做到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
3、全面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代会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和工作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重点和中心落实到大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上来,统筹推进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全面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效,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4、依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事项,严格按照《监督法》赋予的职权,扎实开展监督工作,注重深入调研、依法审议、跟踪督办的全程整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和权威性。注重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拓展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不断增强监督效果。主动适应“互联网+”新形势,积极推进人大监督网络平台建设,不断增强监督的透明度。
5、强化经济运行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和改进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查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8年预算草案、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运作等方面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6、深化行政司法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及《城乡规划法》、《义务教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提升司法公信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的专项报告。
7、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清洁乡村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对农田水利修复工程建设情况、2017年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等民生改善、社会发展事项的视察检查。继续加强对市政府承诺关于兴办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督办,促进民生改善。
8、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和程序,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重点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9、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人选提出意见的权利,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的结果。健全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审议、拟任职发言、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强化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三、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0、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大代表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代表履职作用,切实增强代表工作实效。组织开展新当选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规范代表履职行为。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搭建代表履职活动平台,推进代表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支持乡镇人大积极发挥代表活动室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情况的跟踪,促进人大代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11、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联系。完善常委会“两个联系”办法,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代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等制度。完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述职制度。适时推动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约见相关国家机关负责人。
12、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坚持采取专班督办、集中督办、巡回督办、重点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活动,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实效。适时组织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建议进行追踪,助推代表提出问题的解决,给群众和代表交一份满意答卷。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1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思想上深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永葆对信仰、对党、对组织、对事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要求,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更加从严务实抓好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并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及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5、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工)委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经济社会等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依法履职能力、学习研究能力、机关业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不断提高会议审议、视察检查等工作质量,配合上级人大做好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16、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助推市乡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协调完善市乡人大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提升集体参谋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大专(工)委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增强专(工)委工作整体功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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