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自身建设 > 工作安排工作安排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2-26作者:来源:点击:
2022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之年,是深入贯彻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汉川市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加快建成“三区一城”的目标定位和“全省十强领先、全国百强进位”的奋斗目标,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着力建设“四个机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人大工作。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吸取丰厚的滋养。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矢志不渝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履职的必修课和基本功,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方法、新路径,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适应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2.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始终围绕中心开展人大工作,坚决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
3.紧扣市委中心大局,谋划推进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城市高质量发展、乡村高质量发展、民生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把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各项工作紧扣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5+5”产业链发展、“四城”并进、“城乡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美丽汉川建设、深入开展“五城同创”及乡村振兴“三项行动”、突出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深入视察调研,着力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破解问题。打好人大工作组合拳,助推汉川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把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二、突出监督质效,全力服务汉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紧紧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项,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审议反馈意见办理结果等监督方式,不断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交办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开展“回头看”“满意度测评”,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公开。
5.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重点工作监督。坚持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科学研判疫情带来的影响,为发展服务,为大局担当。听取和审议2022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分析研判经济运行走势,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建成“三区一城”的目标定位,确保实现“全省十强领先,全国百强进位”的奋斗目标,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涵闸河综合整治等2022年度全市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和五城同创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开展全市金属制品、印刷包装、纺织服装、泛家居等产业链专题调研,为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提供对策建议。聚焦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全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询问。
6.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预算联网监督公开,听取和审议关于2021年汉川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汉川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督促市人民政府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系,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力度,开展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调研,规范做好市级政府性债务监督工作,更好地促进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7.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聚焦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8.助推民生福祉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关注群众所需所盼。听取和审议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全市医保工作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开展乡村振兴“三项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9.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坚决落实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听取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及民商事审判、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为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力度、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提出对策建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修订)》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档案运用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处理群众信访,分类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件,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突出问题的分析,及时转办、督办信访事项,努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10.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和依法加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配合做好省、孝感市级人大有关立法调研工作。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全市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三、突出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1.健全代表密切联络机制。建立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5名本级人大代表,一名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5个重点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联系指导1个片区乡镇人大工作的“551”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制度,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推进代表参与人大监督、列席常委会会议,本届分期安排所有代表至少参与一次市人大常委会活动。
12.深化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视察。坚持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市直部门专办,专(工)委上门督办,新闻媒体联合督办等形式,加大重点建议督办力度,不断增强议案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畅通市人大代表随时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
13.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多形式、多途径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以“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为主题,开展“代表行动”。突出“建设高标准、活动经常化、作用要有效”的要求,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加大代表活动经费投入,为代表活动提供保障。推进代表履职记录、述职等制度落实,深化代表履职管理工作,引导代表积极主动履行代表职务。
14.开展代表票决制试点。进一步激活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创新实践。2022年,先在新河(市经济开发区)、马口、城隍、刘家隔等4个乡镇和市本级住建、城管、交通领域、仙女山街道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范本,指导全市其他乡镇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开展。2023年在乡镇全面推行代表票决制工作,市级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市委工作要求适时推进。
四、突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15.强化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和宣传,激励广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砥砺初心使命,永葆政治本色。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支部主题党日”、“周四学习日”、党员下沉社区等工作。树立崇尚实干、善抓落实的用人导向,大力推动人大干部培养、锻炼和交流,配齐办公室股室工作人员,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不断推进老干部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作示范、勇争先。
16.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驰而不息抓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不断健全人大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着力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充分发挥集体参谋助手的作用。
17.形成工作合力。自觉接受省、孝感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与其它县市区人大的沟通与联系,不断拓宽视野。大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乡镇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制约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突出、共性问题,督促乡镇人大依法履行法定职权、积极发挥作用,着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1.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附件1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及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及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开展乡村振兴“三项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报告,随后开展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专题询问由法制委员会牵头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会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视察、专题调研重点工作安排
(一)执法检查(2项)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修订)》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在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专题询问(1项)
结合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围绕制度供给、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司法保障和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工作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法制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专项视察(2项)
1.开展对涵闸河综合整治等全市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和五城同创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项视察。视察工作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办公室牵头,城建环资、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视察。视察工作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题调研(5项)
1.开展金属制品产业链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安排在3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在4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安排在3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在4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由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安排在3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在4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安排在5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在6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开展印刷包装产业链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安排在9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强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跟踪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督办暂行办法》,以督促审议意见贯彻落实为重点,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跟踪监督,使人大监督成为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6个月内,有关专(工)委应当督促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做好2022年度监督工作,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汇集意见建议,使监督工作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动,强化工作指导,增强监督工作整体合力。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人大宣传平台,宣传报道监督工作过程和成效,不断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对列入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专(工)委要依照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办公室做好协同配合,确保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2022年度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监督方面工作报告的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 责 任 专(工)委 (办公室) |
三月 (3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制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城工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四月 (3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 社工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 教工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制委 | |
六月 (3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及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制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及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制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 | 财经委 | |
八月 (4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开展乡村振兴“三项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 | 农工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时间 |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 责 任 专(工)委 (办公室) |
八月 (4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财经委 | |
九月 (1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报告(随后开展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 | 财经委 法制委 |
十月 (3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 代工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财经委 |
2022年度汉川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
专项视察、专题调研重点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 任 专(工)委 (办公室) |
三月 (3项) | 开展金属制品产业链专题调研 | 办公室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 | 农工委 |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 社工委 | |
五月 (1项) | 开展《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 城工委 |
七月 (1项) |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修订)》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 教工委 |
八月 (1项) |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 城工委 |
九月 (2项) | 结合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围绕制度供给、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司法保障和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 | 法制委 牵头 |
开展印刷包装产业链专题调研 | 财经委 | |
十月 (2项) | 开展对涵闸河综合整治等全市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和五城同创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项视察 | 办公室 城工委 教工委 社工委 农工委 |
开展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视察 | 代工委 |
附件2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2年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健全代表联络机制,不断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支持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加快建成“三区一城”贡献人大代表力量。
一、健全代表联系机制,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
1.健全密切联络机制。建立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5名本级人大代表,一名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5个重点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联系指导1个片区乡镇人大工作的“551”工作机制。深化“双联”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加强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专(工)委负责人联系代表示范作用,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
2.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管理市人大网站。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3.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按照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提高邀请代表列席的精准度。继续做好常委会会议前向代表通报情况工作,加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4.协调“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督促相关部门通过手机短信、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对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代表参加有关单位和组织的考察、座谈、调研等活动。
二、丰富拓展活动内涵,发挥代表引领作用
5.开展市、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进一步激活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2年,在新河(市经济开发区)、马口、城隍、刘家隔等4个乡镇和市本级住建、城管、交通领域、仙女山街道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
6.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结合市委中心工作,按照上级人大工作要求开展好“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全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询问。紧紧围绕我市建成“三区一城”,深入推进“四城并进”“五城同创”,开展对2022年度涵闸河综合整治等全市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和五城同创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项视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组织代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视察等形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创新代表小组活动。积极探索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方法,组织代表进选区,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认真征集民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充分发挥代表示范带动作用,在加快推进汉川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
三、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提升办理实效
8.完善议案建议处理机制。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成率和满意率为目标,督促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沟通,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真正实现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继续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牵头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办理方式;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政策措施的完善。
10.强化代表建议激励措施。用好全市目标考核指挥棒,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对承办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提高代表提好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好建议的责任感。
四、提升服务代表意识,做实服务保障工作
11.做好孝感、汉川两级人大代表出席大会组织服务工作。全力做好孝感、汉川两级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加强代表建议提出前与相关部门沟通以及参阅资料收集工作,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市人代会期间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引导代表行使好选举权、表决权。
12.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在通知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代表所在单位,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的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履行代表职责给予时间保障,对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13.推进代表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站建设,必须通过建好、管好、用好代表工作站,推动代表工作站积极开展接待选民、学习交流、走访调研、跟踪监督、代表述职以及服务选民等活动,使之成为代表履职、民意传达、接受监督的第一现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五、加强代表自身建设,夯实代表履职基础
14.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要求,把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摆在代表工作的重要位置。协助代表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要求贯彻到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宣讲并带头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宪法法律,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15.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确定学习专题,组织市本级人大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加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6.健全代表履职管理机制。按照省、孝感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记实考核评价机制,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做到代表履职有记载,履职考核有依据,促进代表更好履行职责。
17.依法做好代表补选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与代表选区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代表资格的变动情况,认真做好代表补选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