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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资料
发布时间:2019-04-02作者:来源:点击:
一、单位的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能
办公室是市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常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人大常委会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实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做好人大常委会开展调查、检查和视察的有关具体组织工作。
(2)为开好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组织和承办“三会”的会务工作。
(3)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调查研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提供材料依据。
(4)协助人大常委会组织和指导市乡两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换届选举中有关组织、总结、交流的具体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做好被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示、供职、考察、评议、颁发任命书等的组织工作。
(6)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书工作,组织对人大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
(7)负责内外协调,做好同上级人大及友好县(市、区)人大、乡镇人大、办事处人大工作委员会、“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交流的具体工作。
(8)负责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接待、转办、交办、自办群众来信来访,编写《信访摘要》供领导参阅。
(9)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政工、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各类文书档。
(10)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单位构成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7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内设机构:人事秘书股、行政股、调研股、信访股、老干股和信息中心。
汉川市人大办公室是汉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预算、收支的具体管理和执行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19年的部门预算。
二、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19年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市委六条意见、“三短一简一俭”要求,按照新时期财政预算管理等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987058元。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987058元。2018年预算收入是5668328元,预算支出是5668328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了318730元,增长率为5.62%,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比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增加了318730元,增长率5.62%。
增长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大机关行政编制增加3个,设立正股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增加事业编制3个。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及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汉川市人大办公室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汉川市人大办公室经费收入5987058元。其中,经费拨款5987058元,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预算安排汉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支出5987058元,其中,人员经费4062583元,公用经费799375元。
机关运行经费明细数据: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99375元。其中:办公费41820元,水电费61500元,邮电费80770元,差旅费1189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维修(护)费57400元,会议费28700元,公务接待费20910元,福利费693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占预算总额的13.35%,比上年增加30596元,增长3.98%。
增长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大机关行政编制增加3个,设立正股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增加事业编制3个。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及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2019年汉川市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需采购规划编制项目2个,共计367500元。
2018年采购项目0个,共计0元。
增长原因:汉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地址搬到市民服务中心,办公桌椅、电脑已达到使用年限,计划更换。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汉川市人大办公室“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20910元,与2018年公务接待费19380元增加;公务用车费180000元,与2018年公务用车费持平。
增长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大机关行政编制增加3个,设立正股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增加事业编制3个。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及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没有开展预算绩效。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专项业务活动: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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