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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图文)
发布时间:2017-08-25作者:来源:点击:
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松柏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了我市《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视察人员现场察看了涵闸河整治、汉川一中扩建、图文博三馆建设工程和省一级公路沿线规划,观看了我市规划宣传短片。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规划局局长周汉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视察人员围绕《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座谈会上,视察组一致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城乡规划编制投入不断加大,规划体系逐步建立,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城市品位得到较大提升。同时,我市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编制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中心城区控规尚未全覆盖,总规修编需进一步加快推进;二是规划编制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如城区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普及率不高;三是规划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如规划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规划专业人才缺乏,规划执法力度不够等。
孙松柏指出,严格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城乡规划监管,协调城乡科学合理布局,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孙松柏强调,做好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一要增强规划前瞻性。规划的水平决定了今后城乡发展的水平。因此,市人民政府及规划部门必须谋大局、管大事、看长远,既要立足当前,给我市城乡发展指明方向;又要预见未来、符合长远,给未来发展留足空间。当前的城乡规划工作应做到统筹考虑,既要掌握中央、省市城市发展理念及决策部署,又要理清我市城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方向和产业发展布局。在编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过程中,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各项规划的公众参与。二要注重规划可行性。可行性是规划工作的灵魂。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最终结果,而规划可操作性是推动实施的根本动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要明确城市发展定位,立足汉川实际,着眼当前,综合考虑政府任期、财力支撑、群众认可度等因素,理性谋划项目,行可行之事,做能成之事。三要坚持规划连续性。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实施科学合理、社会公认、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防止城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坚决避免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巨大浪费。四要确保规划严肃性。要严格规划审批,依法开展规划督察工作,加强规划成果评审制度建设,强化批后管理工作,对已编制完成、已审议批复规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监督,坚决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针对《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工作,孙松柏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宣传专栏、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众知晓率,让广大市民增强规划意识,自觉遵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加大规划编制投入,加快规划编制进程,对《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需加快进度,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不断丰富各项专业规划,全面推进乡镇规划编制,逐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三要加强规划队伍自身建设。注重加强规划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规划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规划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四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新、李四凤,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办事机构负责人,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成员等参加了视察座谈。市政府副市长孙志刚参加座谈,并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了表态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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