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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执法检查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6-20作者:来源:点击: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汉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学文,市政府副市长余志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市直相关单位汇报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成员谈了执法检查意见建议。
会前,市直相关单位按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照《湿地保护法》法律条款,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了自查,发放法律知识问卷2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单行本及宣传单200余份,各相关部门填写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完成情况统计表》,形成了自查报告。6月12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孝感市老观湖国家湿地公园、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现场检查,详细了解了我市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湿地保护及修复等工作情况,并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关于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要对照检查找差距、补短板。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对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增强湿地保护的责任和自觉性;二要落实责任,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在资金投入、宣传教育、能力提升等方面,相互提供支持和保障;三要整理落实好意见建议。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交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加强跟踪督办,发现并解决一批湿地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汉川作出新的贡献。
黄汉桥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从提高政治站位角度,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湿地保护法的重大意义;从促发展角度,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从惠民利民角度,保护湿地就是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良好生态环境是民之所愿,是人民共有财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体现。
二要切实履职尽责。各职能部门要学习、理解、宣传《湿地保护法》,做到法律熟悉、职责明确,善于用法。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增强主动意识,加强沟通配合,增强全局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湿地保护各项工作。
三要加快问题整改。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依法保护湿地的意识,营造“保护湿地,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摸清湿地资源现状及分布,制定湿地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为湿地资源的可持续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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