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决议决定决议决定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学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8月28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8-08-28作者:来源:点击: 根据李学伟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汉川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学伟同志辞去汉川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上一篇: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盖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下一篇: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忠东同志为汉川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