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决议决定决议决定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忠东同志为汉川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8年8月28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8-08-28作者:来源: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杨忠东同志为汉川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上一篇: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学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下一篇: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公安司法机关对王盖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