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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2019年4月24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4-24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忠东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命胡静等73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湖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任命胡静等73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胡 静(女) 曾祥略 向 海 吴小凤(女) 胡琼方(女)
吴文英(女) 马雷波 胡薇韦 周如松 刘天成
陈 波 夏庆华(女) 尹述茂 周舜尧 杜文进
章志新 张志平 李贤清 肖圣虎 张琴芳(女)
尹义方 马雄兵 赵雄桥 宋继红 曾营华
熊 解(女) 刘汉勇 严志乔 刘雨琪(女) 周业琼
刘秀梅(女) 何朝红 杨治国 韩 力 陈志涛
王文才 李安祥 张艾民(女) 钟 鸣 肖雄兵
邹福德 罗 成 秦明娟(女) 熊桂姣(女) 龚彩杰
周旺香(女) 刘英华 何栋才 张雪雷 韩雄军
刘利芬(女) 张治兵 周勇斌 马国保 刘家富
吴宏伟 王光华 吴 敏 张望桥 周 芬(女)
顾俊俊 李永胜 张 丹(女) 邓 艺(女) 梁继平
李学年 黄国红 金志福 何鄂成 周杰虎
叶艳华(女) 夏木祥 邱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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