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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六件决定、制度的决定
(2021年9月23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09-23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决定、制度:
一、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00年3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二、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的决定(2000年6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三、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汉川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2000年8月1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汉川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放改为限放的决定(2007年2月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五、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办理的重要案件实行备案监督的决定(2005年4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六、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农村农民建房管理的决定(2007年3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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