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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十六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18-11-15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
(2018年10月25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我市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缔结友好市区的议案,并作出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5日举行了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松柏,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李四凤和委员共33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孙松柏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我市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缔结友好市区的议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了关于批准我市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缔结友好市区的决定。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余志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陈克冬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两个报告。
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建议办理相关单位,一要提高站位强认识。要站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推进法治汉川建设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高位推动强办理。要建立市长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从高位推动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建议的解决。三要责任上肩强协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调度师,及时协调、调度各承办单位联合办公。各建议承办单位要相互协调,相互帮助,相互支持,主动想办法、出主意、拿意见、抓落实,形成齐抓共办的良好局面。四要突出重点强质效。要突出当前建议办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建议问题解决落实方案,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力争在年终人代会上向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交一份圆满的答卷。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贯彻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加大普法力度。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条例的社会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儿童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增强医疗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二要完善工作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改善妇幼保健条件,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基层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矛盾和困难,关心和帮助解决特殊家庭的计生问题。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基层妇幼保健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严格落实计划生育补助政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要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快妇幼保健和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化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力度。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全市母婴保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卫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农养殖场、机关工委、经信工委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我市与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缔结为友好市区的决定
(2018年10月2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我市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缔结友好市区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我市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缔结友好市区。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月25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志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政府系统今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向政府系统提出各类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51件。其中,财政发改社会保障方面28件,占总件数的19%;教育卫生文体方面14件,占总件数的9%;农业水利方面 38件,占总件数的25%;工业经济方面5件,占总件数的3%;建设交通环保方面54件,占总件数的36%;治安金融社会民生等其它方面12件,占总件数的8%。这些建议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在收到建议后,我们逐件分析研究,按照建议涉及的内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交由64个部门和20个乡镇办理。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151件代表建议答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98.7%。具体情况是: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08件,占承办总数的71.5%。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董波、张百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确保粮食生产大市地位的建议》、张雄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汉川西部欠发达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丁德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联合大垸纳入高产农田改造项目的建议》,市政府认真办理、扎实推进。据统计,2005年至2015年,我市共争取上级高产农田建设项目61个,建设总规模97.25万亩。制定了《汉川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全市拟建设67.19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其中新建30.04万亩,补建37.15万亩,力争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2017年,我市投资3000余万元,实施了田二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约2万亩;2018年投资15750万元,在韩集、垌塚、新堰、田二河、回龙和里潭等西部农业乡镇建设高标准农田约14万亩,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评审等工作,预计11月份开工建设。
如卿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我们及时采纳了有关意见。今年,我市在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举措、优化服务,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一是统一标准。一方面将原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统一缴费标准和报销待遇;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省、孝感市医保报销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药品清单,首次实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药品清单无差别。二是优化流程。开通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市内定点医院前台即时结算系统,全面推行前台结算。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可直接前台结算报销,门诊报销也实现了居住地签约治疗及时结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三是广泛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手机等平台,发布最新政策信息;将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发放到乡镇和行政村,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做到了医保政策家喻户晓。四是助力扶贫。4月底以来,按照孝感市统一部署,我市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对象先诊疗、后付费“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办法。全市23731名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均参加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截至目前,共为1304人次精准扶贫对象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结算总费用达395.40万元。
周中华代表提出《关于农村危桥改造的建议》,我市将其作为交通便民实事予以重点解决。目前,汉川纳入省桥梁库的农村公路桥梁共460座,经鉴定,一、二、三类桥梁44座,急需改造的四、五类危桥416座。从2013年开始,我市按照“整合资金、分步实施、全面改造”的工作方针,加大投入、加快推进。2017年投资4300余万元改造危桥31座;今年计划投资6500余万元改造危桥51座,目前已完成项目设计,年底将正式动工。目前我市已改造和即将改造的农村危桥达140座,极大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31件,占承办总数的20.5%。
如高永平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清洁乡村工程,治理农村垃圾的建议》、林晓霞代表提出《关于推行垃圾分类的建议》、尹述洲代表提出《关于对乡镇保洁公司实行规范管理的建议》等。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造优质优美、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一是科学谋划。我市制定了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出台了《汉川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汉川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计划》《汉川市“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系统治理。在农村垃圾治理方面,建成市级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污泥处置中心1处,乡镇垃圾中转站25座,配置垃圾桶9.8万个、垃圾钩臂箱1851个、转运车辆152辆,配备村庄保洁员2131人,建立了“户收集进桶、组清扫集并、村保洁监管、镇中转到站、市转运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了生活垃圾“收、运、处”全覆盖。在污水治理方面,加快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完善已建成的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积极推进2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排放”。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关闭3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改造升级58家养殖场,正逐步消除农村面源污染源头。三是先行试点。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工程与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湾潭乡建设无害化、标准化厕所,并纳入污水处理厂管网进行末端处理,基本实现了并网厕所、生活污水生态处理和达标排放。仙女山街道办事处、沉湖镇、马口镇等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去年底,我市清洁乡村工程顺利通过省考核验收。今年8月2日,汉川市在全省“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现场推进会上,就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了交流发言;8月22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成功召开。
对唐靖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电动车管治的建议》,市政府加大办理力度,从三个方面着力,电动车整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制定方案。根据城区交通状况,制定了《全市范围内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方案》和《城区范围内开展整治乱停乱靠的实施方案》,为开展“两车整治、乱停乱靠”专项行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突出重点。整合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力量,加强主要路段早晚高峰期交通疏导,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乱停乱靠、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专项整治。从3月份起,大力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采取查扣车辆、规范营运、优化公交线路等方式,疏堵结合,在打击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截至目前,全市共查扣违法摩托车、电动车7014辆,拆除电动车遮阳伞9644顶;查处封闭式三、四轮电动车501台次,其中参与非法营运的四轮电动车42台次。
对沈乔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财政资金扶持企业发展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重点办理。市政府领导定期召开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主动与企业代表见面座谈,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带队到市经济开发区、金鼓城产业园、马庙工业园、北河工业园等园区调查走访,全面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人才发展、飞地经济、旅游发展、土地增减挂钩、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政策措施向实体经济倾斜。召开了全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暨科技创新大会,拿出近500万元对在科技创新、品牌创建、质量提升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项目予以奖励。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综合运用财政、信贷、产业基金等手段,创新政银企合作机制,今年市政府出资了孝感市政和基金,积极与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合作,支持企业发展。这一系列措施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注入了动力,受到工商企业界代表高度认可。
(三)因现行政策或条件限制不能解决或暂时难以解决的有6件,占承办总数的4 %。
如李正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秸秆禁烧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结合的建议》,要求将秸秆禁烧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挂钩,因上级政策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要直接发放到户,不得与其它项目挂钩,目前不能解决。黎德稳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汉川市第二殡葬管理所的建议》,刘清涛代表提出的《关于乡镇居民房屋交易税费过高,应因地制宜作出适当调整的建议》等,受资金政策或现行管理体制的限制,暂时难以解决。对这些不能解决或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已分别与代表沟通,并取得了代表理解。
(四)留作政府决策参考的有6件,占承办总数的4%。
如蒋红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启动霍城台遗址公园项目建设的建议》,雷建虎代表提出的《关于迁建“马口交通客运站”的建议》,周冬芝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汈汊湖文化旅游业发展问题的建议》等,相关承办单位已进行了前期调研,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将留作市政府今后决策参考。
二、建议办理的主要作法
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了解和吸纳社情民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突出压力传导,硬化办理责任。一是明责交办。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度建议提案承办责任表的通知》,明确承办单位工作责任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市政府领导分别领办代表建议,督促分管单位抓好办理工作;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办理工作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一同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任务落实。二是严格流程。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工作要求,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抓好交办、拟办、办理、回复等环节工作,确保办理质量和进度。如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专门制定了部门内部办理责任表,实行分工合作、定员定责。三是强力督导。根据目标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大代工委组成督查专班,加强实地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办理动态,强化办理工作指导,同时积极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部门之间有效协作,有力推动了办理任务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办理措施。市政府把建议办理工作当作排民忧、化民怨、解民难的重要途径,围绕代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积极解决社会热点。不动产统一登记自2016年7月实施以来,成为了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针对阮碧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办理不动产证的建议》、彭运秀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我市不动产证办理相关规定的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会商,一方面优化工作流程,将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的工作流程予以简化,整合各部门力量集中办公,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一站式”窗口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登记业务;另一方面充分调研论证,深入分析我市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对房改房不动产登记拟定了相应解决方案,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二是着力解决民生焦点。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近年来代表和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之一。针对刘新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湾潭乡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议》、马志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城隍水厂进行改造升级的建议》,市政府精心谋划实施“同饮汉江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拟新建襄北水厂,规划日供水10万吨,重点解决回龙、田二河、分水、脉旺等11个乡镇饮水问题,预计41.5万人受益。同时,延伸汉川城东水厂管网,解决刘隔、麻河两镇68个村8.5万人饮水问题。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湾潭水厂、城隍水厂、杨林水厂改造升级,延伸马口水厂覆盖南河、西江,统筹解决襄南片饮水问题,通过以上工作,将逐步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全力解决发展难点。修建分水汉江大桥对优化我市西部交通格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届人大代表多次呼吁,群众反映强烈。今年,针对刘清涛、高永平、邓小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早日修建分水汉江大桥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由市交通部门策划了分水至西江北河一级公路项目,该项目规划全长约23.8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在分水设置跨汉江大桥一座,估算总投资9亿元。年初,市政府将该项目列入了《2018年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式启动前期工作。市领导带队多次到省发改、交通等部门联系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目前,该项目已纳入省“十三五”交通中期调整规划和省干线公路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并初步完成了项目规划设计,正在进行方案的优化完善。
(三)突出双向互动,优化办理效果。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全过程中,立足改进方式、建立模式,加强和代表的互动,努力提升建议办理效果。一是注重办前调查。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走访代表,真实了解代表建议的要求和意图,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办理方向,增强了办理工作针对性。如发改局、建设局、规划局、经信局、民政局等单位认真开展办前调查,为办理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可靠资料。二是加强办中交流。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中,积极邀请代表到办理单位、办理现场进行座谈交流,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确定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如针对部分水利、交通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水利局、交通局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同时抢抓工期、整合资源,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获得了代表的充分肯定。三是做好办后反馈。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后,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工作效果。如市城管局多次邀请代表视察中心城区交通整治、占道经营治理等情况,让代表亲身感受建议办理效果;市财政局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开设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建议办理等内容,主动接受代表、群众对办理结果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在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下,各承办单位充分履职尽责,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看到,建议办理工作与群众的期盼、与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强调客观原因多,想办法抓落实还不够;二是有的单位答复内容比较简单,工作梳理总结不全面;三是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各承办单位发扬务实作风和“钉钉子”精神,更加严谨细致地做好办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办好代表建议,是各承办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办理工作督办、通报、回访等制度,按照各环节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同时以办理工作为契机,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查找自身工作不足,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紧迫感和实效性。
二是进一步提升质量,扎实办理。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坚持以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为目的,积极采纳吸收建议内容,推动代表建议由书面答复向具体落实转变。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迅速组织实施,尽快予以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纳入工作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同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促进工作高效落实。
三是进一步提神聚力,务实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将全力发挥组织协调、牵头督办作用,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办理实效。加强工作交办,及时分配办理任务;加强工作督查,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办结;加强工作问效,推动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地见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责无旁贷。今后,市政府将一如继往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贯彻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月25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卫计局局长 陈克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成效及其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于1994年10月27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近几年来,我们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为保障,狠抓《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圆满完成《母婴保健法》赋予的各项妇幼健康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妇幼健康项目工作,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1、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
全市建立妇幼健康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细化各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将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纳入各乡镇场(办事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在年终结帐兑现时对各地项目开展情况严格考评。
2、统筹项目工作,规范服务流程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规范开展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新生儿家庭访视、婴幼儿健康管理以及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等工作,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
二是加强流动人口妇幼健康管理,将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本地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逐步实现流动妇女和儿童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
三是将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同部署、同开展,实行链条式管理。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投入24万元,在市婚姻登记中心附近设立了服务分部,开展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同时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有效提高了“两免”项目覆盖率和群众满意率。
四是规范孕前及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指导城乡育龄妇女按时增补叶酸,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2015年—2017年,共免费发放叶酸65951瓶、32071人次。
五是抓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把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列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与妇幼卫生的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预防“三病”母婴传播的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2015年—2017年,全市共检测孕妇血样23478例,对6例阳性个案进行了跟踪随访,落实了规范管理。
3、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将有关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工作列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严格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二是组成督导组经常深入乡镇进行督导,对相关项目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跟进随访等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是每月发布项目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二)持续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积极推广出生缺陷一级防治措施,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2015年—2018年,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宣传活动,营造重视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孕前及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落实出生缺陷二级防治措施,不断扩大产前筛查人群覆盖面,做好产前诊断服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和干预率。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做好筛查项目实施工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促进患儿早诊早治。2015年—2017年,我市共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24730例,筛查率95.78%,确诊苯丙酮尿症3例、甲状腺功能低下9例,均指导患儿家属及时进行干预治理。
(三)抓好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管理,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一是严格产科机构和人员准入制度。按照《湖北省助产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定期对助产机构产科进行检查评估,对达不到标准且不具备剖宫产等资质的助产机构不予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严格人员准入,没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2017年5月,全市共有43名医务人员通过考核考试并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是加强产科服务能力建设。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扩充产科、儿科床位,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市人民医院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加强人员配备,畅通了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依托市人民医院,在2015—2016年分4批次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务人员全部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轮训,重点培训基层产科基本技能、危急重症的应急处理、新生儿窒息复苏、生殖道感染防治等技能,有效提高了基层产科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抓好产科质量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省卫计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每年开展产科质量和产科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对助产机构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助产机构产科质量持续改进。
(四)着力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增加,为保障母婴安全,制定了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实施方案,成立汉川市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转诊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定期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和救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将市人民医院确定为我市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负责全市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会诊、转诊及技术指导工作。进一步健全市乡两级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网络,构建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诊绿色通道,有效控制和降低了全市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切实保障了母婴安全。
(五)认真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提高母婴喂养率。2015-2018年,我市组织助产服务医疗机构在每年8月1日-7开展“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宣传、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活动。积极开展“爱婴医院”创建活动,积极提倡母乳喂养,杜绝奶粉、奶瓶进医院。汉川市人民医院于2017年被湖北省卫计委评为“爱婴医院”。
(六)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落实补助政策
一是加强计生有关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做好术前检查,落实术前知情同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享受到安全优质的服务。
二是做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随访工作,确保免费药具发放到位、服务到位,已在全市村卫生室、社区、企业以及超市、宾馆、车站、医院等流动人群集中地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1097个。2016年11月,我市创建省级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示范县市活动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2017年3月被省卫生计生委评为全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示范县市。
三是落实好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工作,2015年5月—2018年9月,共为手术对象补助284.5 万元。
(七)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宣传力度,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范围,努力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提倡和促进住院分娩,杜绝了家庭接生行为。大力加强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市妇幼保健院基层设施落后,制约了医院的发展。妇幼保健院占地7亩,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医院面积狭小,不能扩展新技术新业务,医技发展受限制,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满足我市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
二是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薄弱。目前我市有14家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妇产科,其中4家开展产科业务,另有16家基层医疗机构没有妇产科。由于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专业人员匮乏,服务能力不强,医疗风险高、我市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业务均逐年萎缩,基层卫生院难以满足乡镇居民的妇幼保健服务需求。全市村卫生室共有女乡医275人,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女乡医,这些地方的村级妇幼保健服务难以开展。
(二)妇幼卫生专业队伍能力不足问题突出
乡级妇幼人员队伍不够稳定,力量相对薄弱,素质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卫生院甚至出现因人员调整后造成人员缺位,妇幼保健工作处于停滞状态。有些乡镇卫生院的保健员很大一部分是跨专业工作,妇幼保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欠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差。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市面临着产科、儿科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服务供给能力不足,高龄孕产妇底数不清、管理措施未完全落实等问题。
(三)妇幼卫生工作中难点重点问题尚未突破
目前,妇幼卫生工作中仍然存在流动人口孕产妇追踪服务不到位、剖宫产率居高不下、体检筛查的质量不高等问题等,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大胆摸索,克难创新,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法》宣传普及力度。出生人口素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进一步开展《母婴保健法》的宣传,加大宣传、学习和检查力度,让《母婴保健法》深入人心,得到全社会理解和支持,进一步促进医疗保健机构依法执业,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真正做到“儿童优先、母亲安全”。
二是进一步改善妇幼保健条件。逐步加大对妇幼保健工作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妇幼条件,当前重点是要全力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作。我们将加快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尽快解决土地问题,同时对相关手续和费用进行减免,争取早日完成搬迁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妇幼人才缺乏、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的问题,尽快制定出台加强我市妇产科、儿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的优惠政策,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增加岗位吸引力,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安排足够人员从事保健业务,调动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和母婴保健执法力度。一方面规范管理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全面提高妇幼保健整体队伍素质,另一方面打击无证行医、非法终止妊娠、非法接生等行为,使母婴保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全市母婴保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
(2018年11月15日)
人事任免。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5日举行了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松柏,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唐四国、李四凤和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孙松柏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部分市六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辞职请求,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作出了关于接受张会平、周国华、刘才华三位同志提出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作出了关于接受刘爱斌、张云桥、祁忠发三位同志提出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会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1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会平同志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会平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国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1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周国华同志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国华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才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1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才华同志因职务调整提出辞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才华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爱斌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1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爱斌同志提出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爱斌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云桥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1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云桥同志提出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云桥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祁忠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1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祁忠发同志提出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祁忠发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整,特申请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人:张会平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汉川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辞职人:周国华
2018年11月12日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因个人已改任主任科员,特辞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开发区人大联络处主任职务。
辞职人:刘才华
2018年11月13日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辞职人:刘爱斌
2018年11月13日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辞职人:张云桥
2018年11月13日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因健康原因,特申请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辞职人:祁忠发
2018年10月18日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孙松柏 王振新 李四毛 唐四国 李四凤(女)
王煜龙 冯东兴 刘中良 祁伟杰 许运贵
孙小军 孙向阳 严 君(女) 李先武 肖祥宝
何雄武 邹国仿 汪超华 张继才 陈红英(女)
陈砚雄 罗国平 胡利红 晏艾芳(女) 高中原
黄诚心 喻天平 曾令刚 熊诗华 黎德稳
戴大平
缺席:
马玉静(女) 王绍新 文荣群 刘才华 张会平(女)
张晓桥 邵长发 陈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