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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并按要求报送了整改结果。
(一)提升站位,精心安排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动真碰硬、抓实整改,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9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涉及到的19个主体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办指导,1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同志,对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开展整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场督办核查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二)持续跟踪,加强督促检查。市审计局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全力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核实整改佐证资料,坚持跟踪推进、持续发力,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各单位严格按照“见人见事见物、见文件见制度见成效”的要求,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对症下药、逐项销号,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三)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整改。各相关单位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工作负总责,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主要领导亲自抓、有专班专人负责、有针对性整改方案、有阶段性整改成果,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齐抓共管,一体推进。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市本级预算执行等5大类42个方面的问题,共涉及86个具体事项。截至2023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72个,整改完成率达83.72%,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6项,追责问责9人。主要情况是: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的问题。市财政局对未执行项目进行了梳理,并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预算项目执行进度,截至2023年10月底,未执行项目已全部开始执行,后期将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预计2023年底全部执行完毕。
关于汉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清理审计调查方面的问题。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关于福星路道路排水工程和文化路刷黑配套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问题,市住建局已对涉及到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均按程序向市自规局申请办理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待初步设计完成后开始用地组卷工作;关于滨湖大道东侧绿化工程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问题,市城管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和汉川市《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研究安排了规范项目立项的审批程序;关于G348国道绿化农旅融合示范线提升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修订了相关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成立了交通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办公室,将对所有建设项目逐一梳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实施管理。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23-11-28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2023年11月28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书面审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四、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8日举行了第19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汉桥,副主任陈国姣、周忠厚、漆兆华、孙向阳、李学文、王建明和委员共3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黄汉桥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汉川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提出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一要加强与人大机关的联系沟通,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要组织承办单位积极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让代表充分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二要做好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回头看”,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解决率。三要加强协调,全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整体合力。要着力解决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不畅的难题,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履行部门职责,主办单位要树立“是牵头就要带头”的思想,协办单位要增强“不是牵头也出头”的意识,杜绝互相推诿、不负责任、误时误事现象,切实做到变“单独办”为“联合办”。
关于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审计部门一要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审计整改责任。要推动被审计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主管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责任;要建立审计结果认定机制,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要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要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要将绩效审计作为工作重点,把绩效审查贯穿于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经济责任等各类审计之中;要向政府债务审计拓展,摸清债务来源、用途、期限、利息、还款、使用绩效等情况,发挥审计预警作用;要做好对审计工作的关口前移工作,加强对事前、事中的审计监督。三要进一步夯实审计整改落实力度。要加大监督和跟踪督办力度,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动态管理。
关于预算调整和地方债务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一要注重开源节流,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要努力挖掘增收潜力,拓宽税源增收渠道,协调好减税降费和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关系,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二要促进规范化管理,控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三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债务管理质效。强化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坚持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提高对债务风险判断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四要防范支出风险,提升库款保障水平。要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加强库款管理,采取有效举措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防止支出风险。
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显甫,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拟任命人员等列席会议。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耀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政府系统今年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向政府系统提出建议105件。其中,财政发改社会保障方面15件,占总件数的14.3%;教育卫生文体方面21件,占总件数的20%;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方面26件,占总件数的24.8%;工业经济方面6件,占总件数的5.7 %;住建交通环保方面27件,占总件数的25.7%;治安金融社会民生等其它方面10件,占总件数的 9.5%。这些建议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对政府及其各部门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我们对建议逐件分析研究,分别交由29个部门和14个乡镇场办理。经过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截至目前,105件代表建议答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98.6%。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5件,占承办总数的80.9%
代表提出的这些建议,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所提建议切实可行,办理较好,落实较快,得到代表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如丁雄飞、林继红等代表提出《关于调整优化省道S211庙头至脉南段道路拓宽升级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的建议》,事关襄南多个乡镇群众交通出行。交通是乡村振兴之基,市政府高度重视,将S211庙头至脉南段道路升级改造纳入全市重大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分段建设。一是杨林沟白鱼寨至脉南段,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全长6.15公里,总投资3950万元,已于今年8月中旬完工通车。二是庙头至杨林沟白鱼寨段,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全长18.3公里,总投资约5.56亿元。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下一步将启动招投标程序,预计2024年3月进场施工。
郑敬光、吴珍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河镇原民乐片区农村居民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虽只涉及部分区域,但解决群众饮水难事关民生福祉,市政府积极作为,瞄准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找准解决问题的“小切口”,督促市经济开发区广泛走访辖区群众,寻求解决路径,投资39万元启动民乐片自来水加压泵站建设项目。2023年1月和7月,市经济开发区分别在民幸村和大联村选址建设自来水加压泵站两座,泵站建成后迅速发挥效益,有效解决高阁村、联港村、民幸村、神灵村4个村自来水供水水压不足的问题,保障了民乐片区2500余户、8500余人的日常生活用水需求。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13件,占承办总数的12.4%
这些建议主要涉及交通、城乡建设、教育等方面,综合性较强,所提问题较为复杂,短期内解决有一定难度。市政府根据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如胡志元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区增加公共停车场(位)规划建设的建议》,反映了城区停车位严重不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停车难一直是制约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痛点,市政府把解决城区停车难纳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范畴,一方面通过改造老旧小区、配建住宅小区停车场、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共享停车位等措施,有效增加城区停车泊位总量。另一方面,采用“BOT+模式”招商,在城区规划新建大型综合公共停车场3处,具体为:汉云桥南端建设公共停车场1处,投资 5040万元,占地1.26万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33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250个;汉云路以西公交首末站及社会停车场1处,投资3960万元,占地2.6万平方米,可提供公交车位80个、停车位104个;截流渠东岸汽车服务综合体停车场1处,投资7830万元,占地2.32万平方米,可提供停车位314个。截至目前,3个停车场项目均已完成设计、用地预审与选址等前期工作,下一步启动招投标程序,确保2023年12月底前进场施工。通过这些举措,将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逐步实现停车便民惠民。
周文君、郑玉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开发区提档升级的建议》,高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国家级开发区建设提速的建议》,都关注市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市政府多措并举,一方面强力推进开发区道路升级改造。规划开发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7个,目前高新大道(全长2.022公里)、马庙路(全长3.12公里)、新正大道(全长3.5公里)、电站路(全长3.1公里)等4条道路,总投资5.9亿元,正在有序施工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等,4条道路均预计2024年2月上旬可完成主路通车,届时将形成园区与城区、市内与市外双循环为一体的交通网络新格局。另一方面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及试点示范村建设,统筹推进开发区占道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靠等乱象治理,打造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新形象。
吴珍荣、江先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的建议》,陶淑芬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乡村中学的运动设施问题的建议》,罗运波、尹作为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南河乡姜岭中心小学旧教学楼改造的建议》,聚焦校园安全以及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市政府高度重视,编制了我市2023年重大民生及基础设施投资教育项目实施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农村乡镇中心学校建设改造。目前已启动项目13个,总投资4307万元,包括学前教育项目1 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10所,高级中学项目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陶淑芬代表提出的新建华严农场中学塑胶运动场、罗运波代表提出的新建南河乡姜岭中心小学教学楼等均在此批启动项目内。项目已于2023年10月20日开始陆续进场施工。
(三)因现行政策或条件限制不能解决或暂时难以解决的有4件,占承办总数的3.8%
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因实施条件不具备、时机未成熟等客观限制,或与现行的政策规定、管理体制不完全吻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难以解决,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如魏建雄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差额事业单位增补为全额事业单位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建议》,与上级现行政策相悖,根据鄂政办发〔2011〕37号等文件精神,公立医院均为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前提下,实行综合补差的形式列入预算。杨学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村庄规划由市级统筹的建议》,根据《城乡规划法》,村庄规划应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批。对这些不能解决或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已分别与代表沟通,取得代表的理解。
(四)留作政府决策参考的有3件,占承办总数的2.9%
如黎文彦代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财力进一步向沉湖镇倾斜,建设汉川副中心城市的建议》等,相关承办单位已进行前期调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将留作市政府今后决策参考。
二、主要作法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市政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一)高站位,压实办理责任。一是高度重视。市政府将办好代表建议作为全年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今年3月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印发《2023年度建议提案承办责任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各个环节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精准交办。市政府办公室围绕科学精准交办,逐件反复对接、多轮征求意见,将105件建议分解至43家承办单位办理,未出现一件改办。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班子成员牵头办理制度,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机制。各承办单位不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办”的层级责任制,围绕签收、分办、办理、答复等环节,逐级传压、接力推进。
(二)转作风,严格办理要求。一是抓紧办理讲速度。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组成督查指导组深入承办单位跟踪督办,在办理过程中根据时间节点,做到提前告知、逾期预警、及时催办,提高办理速度。二是务实办理有力度。各承办单位力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经过努力可解决的建议,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如“关于增建教师周转房的建议”,市教育局积极采纳,因地制宜,创造条件,投入资金50万元,将原学生宿舍改造为教师周转房,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有效缓解了教师周转房不足问题。三是高效办理抓进度。各承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市水利和湖泊局实行建议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从交办到办结,每个环节都明确具体时限。市农业农村局推行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通报制,每个重要时间节点实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督促办理工作提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强推进,凸显办理成效。就业、医疗、出行、养老等惠民建议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各承办单位结合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让群众实实在在“看到进度、感到温度”。就业方面,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新增高校毕业生留汉川来汉川就业创业1000余人,新增城镇就业近7500余人。衣食住行方面,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近50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个,完成适老化改造近420户;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农村安全饮水提标工程,抽检食品2600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改善农村供水人口12.45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育儿养老方面,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街道(乡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个,改造提升农村互助照料中心3个。新增婴幼儿托位1025个。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责任意识不强。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三重三轻”的问题。如重回复、轻落实,建议办理只注重形式,停留在书面答复上;重客观、轻主观,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过多强调客观,没有从自身查找主观原因,导致建议办理进展缓慢;重眼前、轻长效,建议办理只顾当前,不顾长远,缺乏长效机制巩固。二是办理实效不高。少数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推进力度不大,部分代表建议事项只能分步骤分阶段完成,难以做到高效办理。三是与代表深入沟通、对接不够。有的承办单位没有积极主动与代表沟通,没有认真倾听代表意见、想法,调查研究不深入,以致代表建议反映问题解决还不够精准、不够彻底。
三、下段打算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强化建议办理工作,推动更多的代表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办理“动力”。市政府将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举措,作为集民智、解民忧、惠民生的有力抓手,引导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建议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抓住“办前、办中、办后”各环节,深入现场一线,抓好建议办理,持续跟踪问效。
二是突出重点,传递办理“压力”。市政府将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思维,把建议办理与抓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让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变成破解瓶颈制约、推动重点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对在政策、财力允许的范围内能够完成的代表建议坚决落实办理质效,不断实现“代表满意和解决问题”这一目标。
三是联动承办,形成办理“合力”。市政府办公室将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代工委密切配合,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督办、反馈机制,及时帮助承办单位解决困难,确保每一件建议不积压、不延期、不漏办。及时交流建议办理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凝聚办理工作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政府将不断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为推进汉川“三区一城”建设,谱写汉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不懈努力!
关于汉川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黄齐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8月24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汉川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促进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精心部署,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关于出借财政资金逾期未收回的问题。市财政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分别采取行政方式和法律手段加大清收力度,并建立财政出借资金常态化清理回收机制,确保财政出借资金及时回收入库。截至2023年10月底,已收回资金856.6万元。
3.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于2023年4月底将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3246.91万元缴入国库,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非税收入即收即缴入库管理机制,避免非税收入滞留专户的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各项目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23年10月13日,已拨付使用资金7462.37万元。市总工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避免预算资金转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存行为再次发生。
5.关于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2022年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滞拨4837万元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申报资料,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23年10月底,已拨付专项资金2747万元。二是关于湖北百禾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复申报享受财政贴息资金20.2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该企业于2023年8月3日将重复享受的资金20.22万元退回国库。三是关于国有林场植树造林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自规局严格按照项目规范管理要求,对涉及设计变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并督促施工单位对未做防虫处理的部分苗木加强管护。
6.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仙女山街道办事处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投标书中暂估价偏高和暂估价事项偏多的情况,将以该项目工程实际审计结果为准据实结算,同时严格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及现场签证手续,对工程施工质量不高的部分予以返工到位。
7.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汉川市总工会已建立应返企业工会经费台账,逐步开展返还工作,截至2023年10月底,已返还企业工会经费168.4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执行控制不严的问题。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家单位均优化了本单位明细预算,并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关于部分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组建工作专班,对项目逐一开展督办检查验收审计,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并按程序于2022年12月6日将剩余资金80万元拨付至湖北合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完善项目执行计划,加快项目工作进度,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将相关资金246.09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3.关于部分单位预算资金管理不严谨的问题。市住建局于2022年7月将涉及的债券资金纳入了本单位预算管理,并对相关会计账目进行调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修订和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资金使用管理。
4.关于部分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造成余额过大的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市交通运输局催收报销长期挂账往来款项14.59万元,调账处理往来款项3854.4万元。市财政局对机关借款科室(人员)下发了借款催收通知书,目前已回收欠款10.95万元,同时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机关经费支出管理。
5.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涉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6家单位均已按规范会计科目完善了账务处理。
6.关于部分单位因内部控制不严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是关于市住建局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该局将在年底前完成项目审计决算,并据实结算剩余款项。二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维修工程监管不严将工程款8万元打入个人账户的问题,该中心已将上述款项于2022年11月份退回市财政专户。三是关于市农业农村局超标准申报项目设备采购财政补贴的问题,该局已及时组织第三方进行审计,并咨询了上级主管部门,确保项目采购在政策范围内无违规操作。四是关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改变项目资金使用用途的问题,该局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专业知识培训,确保今后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于2022年11月追回多发放的补贴资金和多支付的服务费用共计32.4万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并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中心业务规范管理制度》和《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二是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于2022年11月追回违规发放的失业保险资金 28.08 万元,并修订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制度》。
三是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于2022年11月追回兼职人员参与技能提升行动领取补贴 0.27 万元。
四是关于保市场主体政策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于2022年11月将稳岗返还资金23.01万元落实到相关用工单位,并于2023年1月追回违规发放稳岗补贴资金0.18万元和以工代训补贴资金2.7万元,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五是关于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已于2023年4月追回违规发放的一次性创业补贴79万元,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并完善了《返乡创业扶持补贴申报工作须知》等制度。
一是关于市财政未按要求安排财政拨款单位生育保险基金的问题。市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完善财政保障体制的建议。
二是关于居民医保基金结余抗风险能力过低的问题。市医保局采取加强基金征缴和监管力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等相关措施,科学制定基金预决算,做好医保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3.关于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调查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供需管理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制定出台我市《解决公服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实施办法》,明确了511套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其中:“西湖明珠”26号楼117套已交市委人才办用作“人才公寓”,“西湖明珠”27号-30号楼256套、“阳光小区”102套将用于D级危房住房困难户安置,其余零星清理回的36套住房已分配给低保无房家庭。
二是关于资产管理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已制定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同时联系有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政府保障性住房进行资产管理。
三是关于运营及收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我市已完成汉川市保障性住房智慧住宅信息化平台建设,并与孝感市住建局联网运行,实现信息共享,对资产运营收益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
四是关于准入及清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对违规获取住房保障配租的7户中4户予以清退,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对缺少申报必要材料的18户家庭违规获取住房保障配租的2户予以清退,3户改为市场租金标准,7户改为公租房标准,其他的待核实住房信息后按政策提供保障;对后期获得了其它房产的67户中住房保障对象,12户已腾退,24户已按市场租金标准整改,22户已提供低保、无房等证明材料按政策予以保障,对其他不符合承租标准和资格的家庭将予以腾退或改租。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未按规定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对城区部分无法规范计量收取污水处理费的供水区域进行了整改,重新确定了征收范围,规范了征收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征收污水处理费。
二是关于少收水费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督促原混合型用水的用户单独安装结算水表,完善用水计量办法,加强缴费政策宣传和日常用水监管,保障水费有效回收。
三是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干部职工已于2023年2月份按规定补缴了2021年工会会费4.31万元。
四是关于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施工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加强了相关施工单位资质的清理和审核工作,涉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汉川市顺康劳务有限公司已经补办了相关资质手续。
五是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根据《汉川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已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公司全部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待公司改制完成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六是关于下属安装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市自来水公司下属安装公司已结转预收账款323.37万元,并对多余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同时制定了相关措施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国资局)已督促汉江国投做好原汉办资产管理交接,规范建立国有资产租赁台账,并在年底前征收完成原汉办资产租赁收入。刘家隔镇已于2023年10月对福利院欠缴的国有资产租赁费用进行了追缴入库。
二是关于国有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国资局)已修订完善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督促汉江国投尽快办理原汉办资产不动产证。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23年3月份组织专班对原畜牧局下属单位拆迁的9套还建房进行清理并登记入账。
三是关于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涉及新增资产未实行政府采购和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的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7家单位已补齐相关手续,重新登记固定资产账,并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信息。
3.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镇、村两级河湖长制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2022年10月,麻河镇已根据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制人员变化调整,更新了镇域内河湖长制公示牌。同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安装及学习使用“湖北河湖长”APP,优化及调整各村组负责河湖渠管理巡查范围,并按要求落实镇级河湖长每月巡查、村级河湖长每半月巡查制度。
二是关于镇级林长制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麻河镇已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工作措施、监督电话,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关于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麻河镇已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砂石料堆积场管理,对露天的砂石料堆积场采取用伪装网进行覆盖,并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其无扬尘污染。
2.关于违规串通投标的问题。关于滨湖大道东侧绿化工程涉嫌违规串通投标的问题,2023年5月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市纪委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市城管局积极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3.关于挤占、多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问题。关于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涉及挤占、多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沉湖镇已查清挤占项目和费用,并将挤占的19.4万元不予列入该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分水镇已追回多支付的征地拆迁补偿费7.69万元。脉旺镇对重复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5.84万元进行追回,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4.关于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关于G348国道绿化农旅融合示范线提升项目涉及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将实施施工图设计“双院制”审查和专家评审,严控设计及施工变更程序,加强变更签证管理。关于福星至里潭二级公路项目签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补齐了相关签证手续。关于福星路道路排水工程和文化路刷黑配套项目涉及相关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市住建局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完善了相关报批手续。
5.关于部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关于G348国道绿化农旅融合示范线提升项目工程完工后管护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汉川市“路长制”示范路管理养护工作方案》,明确了管护责任,建立健全了示范线管养长效机制。关于福星至里潭二级公路王垸至里潭段工程部分合同内工程未按期完工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与里潭乡政府进行了沟通协调,对影响该路段施工进度的245米供水管网进行拆改,并于2023年5月完成施工。
6.关于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的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7个项目主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扣除多计工程款共计208.87万元。
三、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整改的86个具体事项还有14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具体情况是:
(一)涉及本级预算执行中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出借财政资金逾期未收回以及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等5个具体事项。市财政局正在采取有关措施进一步统筹预算资金安排使用,加大逾期未收回资金的清收力度,同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申报有关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拨付。
(二)涉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市财政局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和市住建局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等2个具体事项,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欠款清收力度,尽快消化机关财务暂付款。市住建局也将在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涉及汉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清理审计调查中的2个具体事项,相关主管部门正在进一步组织调查摸底,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建议后迅速整改。
(四)涉及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专项审计调查中的3个具体事项,市住建部门正在采取相关措施,将逐步整改到位。
(五)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中的2个具体事项,因原汉办资产目前正处于资产管理交接过程中,待相关单位交接工作完成后,将及时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对仍需继续整改完善的相关问题,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工作,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1月28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凯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决定,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
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凯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市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657652万元(不含省专项、下同),此次调整为876973万元,增加219321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省下达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上年结转下年支出以及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需调整增加支出。调整情况为:
1、2022年省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6294万元,需列支出6294万元。
2、截止10月30日,2023年省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需列支出37657万元。
3、省转贷我市新增一般债券需安排支出41292万元。根据鄂财债发[2023]2号、41号文件,下达我市2023年新增一般债券41292万元,需列支41292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下年支出100658万元。
5、2023年政策性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支33421万元。其中:2022年度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资金312万元,2022年新招教师人员经费593万元,医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800万元,汉川一中专项经费350万元,划拨2020年国有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武警消防、二等乙级等特殊人员财政医疗配比资金494万元,元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补偿款900万元,新建法院审判综合楼缺口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村级化债奖补资金736万元,2023年度全市年满60周岁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经费456万元,代缴2023年度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资金488万元,高质量发展扶持基金增支22526万元,产业发展基金增支4005万元,一般性政府债务利息增支450万元,污水处理费增支310万元。
(二)平衡情况预计
1、财政资金来源1000957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0000万元;(2)返还性收入12584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0259万元;(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823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104152万元;(6)债务转贷收入6922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1292万元、再融资债券27935万元);(7)调入资金165912万元。
2、财政资金运用1000957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95796万元(其中省专项支出18823万元);(2)体制上解1106万元;(3)专项上解5804万元;(4)出口退税专项上解1188万元;(5)上解省级财力49904万元;(6)税务部门经费上划1288万元;(7)其他上解1050万元;(8)债务转贷支出44821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27935万元、本级资金还本16886万元)。
财政资金来源与运用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43392.1万元,此次调整为282312.1万元,增加138920万元。主要是增加专项债券收入13892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133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562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43392.1万元,此次调整为282312.1万元,增加13892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为:
1、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113300万元。
2、增加债务还本支出25620万元。主要是增加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25620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落实调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调整预算落实到位,下阶段,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圆满完成。强化财税协同配合,细化分解剩余收入任务,锚定全年目标,倒排进度。同时,进一步压实部门组织收入责任,对全市重点企业税源紧密跟踪管理,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杜绝“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应征尽征,确保实现全年收入预期。
(二)严格控制支出,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根据实际财力和工作需要,对能“缓一缓”的事、“锦上添花”的事坚决砍掉;除国家硬性要求或保运转必要支出外,对节会庆典、设备购置等非刚性支出一律严格控制。同时,清理固化支出项目,不必要、低效支出事项坚决压减,将省下来的资金全部用到基本民生保障和重点支出上。
(三)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执行效率。根据市人大批准的细化预算,督促各部门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力。坚持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对预算执行滞后的部门(单位)重点督办,确保支出日历进度。
(四)强化资源统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以湖北省国有“三资”清理盘活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谋划,高位推动全市国有“三资”摸排清理工作,健全完善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转化机制,切实把沉淀的资金、闲置的资产、沉睡的资源有效盘活并科学统筹,坚决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预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994141万元(限额还有部分未下达,要以年末省财政厅下达的正式限额为准),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7942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14716万元。年初政府债务余额79656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6571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30856万元。预计到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217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9011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31636万元。
(二)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已转贷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5459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41292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133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债券资金41292万元,涉及37个项目。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项目19个,金额21950万元;其他社会事业领域项目6个,金额3958万元;水利领域项目4个,金额1467万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项目4个,金额7041万元;生态环保领域项目2个,金额2881万元;公共卫生领域项目1个,金额800万元;保障性住房领域项目1个,金额3195万元。
2、专项债券113300 万元,涉及14个项目。其中:交通领域项目2个,金额70000万元;医疗卫生领域项目2个,金额7000万元;公共服务项目5个,金额12000万元;文化教育项目1个,金额5000万元;环保领域项目3个,金额143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项目1个,金额5000万元。
(三)再融资债券转贷情况
2023年,省财政厅已批准我市再融资债券5355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793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5620万元。截至目前,已转贷4904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342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5620万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本金。12月份计划再转贷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4506万元,将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四)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3年6月,省财政厅下发文件核定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率为绿色等级。截至目前,我市政府债务未被财政部风险预警或提示,地方政府综合债务率与财政、经济水平基本适应,风险总体可控。具体债务管理工作情况如下:
1、按时支付债券本息,切实维护政府信用。通过印发书面通知,将还本付息额分解到主管部门,一般债券还本付息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由项目单位缴款到国库形成政府性基金收入偿还。同时加强督办,压实专项债券项目主体责任,做好政府债券收益归集工作,按时足额偿还本息,不发生逾期,切实维护地方政府信用。
2、全力争取债券资金,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提前谋划新增专项债券需求申报工作,采取“普遍撒网、重点收鱼”的方式,对于符合专项债券政策要求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加紧编制材料,力争通过需求审核。2023年,我市已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54592 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1292万元、专项债券113300万元,为扩大各领域投资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3、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尽快形成实物工作。为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地各部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资金趴窝沉淀,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同时,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行动,对“十九大”以来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4、动态监控债务情况,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国务院对地方债务的监测口径由此前地方政府债务,扩展为地方债务,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债务、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地方政府必须偿还的其他债务等。为切实做好地方债务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汉川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专题会商研判,及时优化防范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经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履行为国聚财、为政兴财、为民理财的职责使命,不断做大、做强、做优财政蛋糕,为汉川加快建成“三区一城”,实现“全省十强走在前列,全国百强争先进位”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28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朱磊为汉川市人民法院马口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汉川市人民法院刘家隔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刘琦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刘家隔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汉川市人民法院马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李洪波为汉川市人民法院中洲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吴振虎为汉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五、任命刘利芳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六、任命张颖为汉川市人民法院马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黄汉桥 陈国姣(女) 周忠厚 漆兆华 孙向阳
李学文 王建明 周国华 王长明 王永茂
王旭明 王绍新 王洪深 王煜龙 冯铁牛
向远方 刘定旭 严洪波 杨光明 汪国洪
汪超华 张广州 张学平 张雄杰 陈为明
陈红英(女) 陈艳斌 郑三东 郑玉武 胡西砚
钱耀文 高 峰 曾文斌 黎文彦 黎德稳
缺席:
丁 潮 刘亮斌 罗 澜(女) 钟守则 涂俊桥
彭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