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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十八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23-10-31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
(2023年9月14日)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3.书面印发关于全市乡镇卫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9月14日举行了第17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汉桥,副主任陈国姣、周忠厚、漆兆华、孙向阳、李学文、王建明和委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黄汉桥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关于全市乡镇卫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凝聚社区矫正合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市乡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和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效能。二要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保障,强化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强化经费保障和信息化支撑。三要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切实提高监督管理实效,组织和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凝心聚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学习宣传。要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宣传教育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方法,努力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二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要充实安委办人员,健全各部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配足安全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三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适用性;整合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发挥社会救援力量作用;加强对乡镇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防范意识和技能。四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厘清各级领导职责和各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突出强化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五要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科学实施“精准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聚焦事前的主动有效预防、事中的快速高效处置、事后的警醒补短抓常三个环节,推动标本兼治、专常兼备、持续发力、常备不懈。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寇蔚,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关于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23年9月14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长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8月底9月初分别深入到回龙、沉湖、杨林、新河、马口、仙女山等乡镇街道部分村(社区)、企业以及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下面,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自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09人,累计解除矫正1258人,列管社区矫正对象1684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26人,其中缓刑408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
二、主要举措与成效
三年多来,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打造具有汉川特色的红色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基地一体化教育帮扶体系,在孝感市平安建设考评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定,2021年2月设立由司法局、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责任单位组成的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乡镇场街道全部成立由同级党委负责人任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汉川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汉川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基本形成了党政机关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社会多方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设立工作实施机构。设立了“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下称市社矫局),作为我市社区矫正的具体实施机构。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工作规范设立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负责对社区矫正中的重大事项及疑难问题进行合议,防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树立刑事执行意识,做到执法者懂法守法。各司法所在法治教育中,将《社区矫正法》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宣讲,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互为监督,为正确实施法律奠定良好基础。各单位、企业、村(社区)、社会组织利用各自法治宣传平台和阵地,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为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营造浓厚氛围。
(二)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公信力。一是逐步完善配套制度。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刑事执法、管理协作机制和信息化共享协作机制,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深入推进规范执法。制定出台《汉川市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执行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坚持按入矫宣告、集中教育、公益活动、思想汇报、定期走访“五样图”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严格规范调查评估、日常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审查鉴别等工作,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共训诫社区矫正对象181人次,警告6人次,治安管理处罚8人次,提请撤销缓刑16人,提请撤销假释1人,提请收监9人,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司法e通”日巡查制度,每日对社矫对象进行实时定位检查并报告。市社矫局会同市检察院每年开展全市社区矫正专项督察,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责任,提醒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的管理规定。
(三)加强管理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一是抓严抓实监督管理。统筹推进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监管安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和报告、会客、外出、迁居、报备等监管措施,依法适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管,严防脱管失控。落实社区矫正机构定期矫情分析研判制度,提高预警防控能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提高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能力。二是综合实施教育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依法确定矫正小组、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丰富教育矫正的形式和内容。整合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力量和资源,吸纳“五老”志愿者,深化分类矫正,对未成年人、女性、危险驾驶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教育,防范重新犯罪。三是组织动员社会帮扶。2023年5月与浙商产业园、北河工业园、马口商会等大型企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签订社区矫正对象(含刑释解矫人员)的就业帮扶协议,探索建立集红色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基地一体化的教育帮扶体系,吸纳社区矫正对象200人。三年多来,人社、教育部门开展矫正对象创业意识培训教育3批次,培训428人次,先后帮助13名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了初中、高中、中职、大学教育;3人获得社会救助,救助资金 1万元,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的能力。
(四)强化协作配合,不断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格局。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相关责任单位能够认真落实法律规定,注重协作配合,逐步构建起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监管教育——解除终止”全过程衔接模式,形成矫正工作合力。审判机关依法做好委托调查评估、案件裁决、入矫前教育、社矫对象交付等工作;对拟监外执行的案件,要求事先必须听取检察机关和矫正机构意见。三年多来,共判决宣告缓刑917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10人,撤销缓刑7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为依托,聚焦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违法交付执行、收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等风险点,共提出监督意见40件次。公安机关在依法做好调查评估、协助查找失联对象、管控限制出境等工作的同时,对可能有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与社区矫正机构一道,联动加强管理,共反馈动态信息400多条次。
(五)优化基础保障,不断筑牢社区矫正工作根基。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市各乡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25个,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地的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内部调剂等方式,市乡两级共配备国家工作人员20余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增强执法威慑力。二是加强场所建设。着眼于科技赋能,配备自助入矫一体机、人脸识别设备,积极推进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档升级。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市政府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共安排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77.46万元,实际支出178.9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效,但对标《社区矫正法》的立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
(一)机构人员建设与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第九、十、十一、十六条对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设置和配备作出明确规定。目前我市社区矫正机构被设置为市司法局内设机构,不是独立的执行机关,专职工作人员只有3人,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数与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数的配比率仅为0.7%,低于全国1.8%的平均水平。按照法律规定,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但全市20多家司法所绝大多数是“一人所”,平均每所监管不止20名社区矫正对象,如仙女山司法所监管超80人,同时司法所还承担着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多项行政职能,事多人少矛盾突出。
(二)联动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法》第三、四、六章规定了社区矫正全流程中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程序、时限等要求。从此次执法检查情况看,在委托调查评估、核实确定执行地、交付接收、处罚和强制措施信息通报、收监执行等方面,责任单位间的协同配合还不够顺畅、业务衔接还不够紧密;就社区矫正执行地的认定,以及情节严重撤销缓刑的法律适用等,不同部门间有时还存在一定的理解分歧。此外,根据社区矫正法第六章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应当收监的,监狱应当立即收监执行。但实践中,对于曾患有严重疾病、经监外治疗好转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狱在办理收监时往往有所顾虑,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期间,该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三)监督管理水平与教育帮扶质量需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法》第一、二条明确社区矫正是一项非监禁的刑事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对象都是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罪犯。但少数单位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刑事执行意识不强,将社区矫正等同于一般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不够到位。《社区矫正法》第十三、四十条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作了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社会组织参与面比较窄,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融合度不深,作用发挥有限。同时,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滞后,跟不上新时代智慧矫正工作要求。《社区矫正法》第五条对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信息共享作了明确规定,但实际工作中,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壁垒仍然存在,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还无法开展线上信息比对,社区矫正对象出行、住宿、被采取强制措施等信息无法全面及时共享;人社、民政、教育、司法行政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义务教育、法律援助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不全面,精准帮教的成效不明显。
四、几点建议
结合此次执法检查,建议市乡两级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梳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着力优化矫正工作机制。市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加强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配强领导班子,配齐执法队伍,合理调整社区矫正的人员和经费标准,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保障。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议事决策的职能,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细化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目标清单,促进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形成。
(二)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着力凝聚法律实施的整体合力。结合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社区矫正法》的普法宣传力度。社区矫正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开发区、各村(社区)都应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开展专题宣传,讲好社区矫正典型故事,实现社区矫正宣传教育全覆盖。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帮助公众充分了解社区矫正的内涵、意义和相关法律规定,消除偏见与误解,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心理咨询师、社工、律师等社会力量投身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的广度和深度。依法开展表彰工作,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进一步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凝心聚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依法科学矫正,着力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 严格履行职责,重点协调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日常工作。在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村(社区),根据需要在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设置助矫员,专门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公开择优购买、项目委托等方式, 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非执法类工作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都应按照法定职责,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矫正重点环节的衔接配合,全力构建责任共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要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执行、考核奖惩、刑事执行变更、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不折不扣落实监督管理措施,严防脱管漏管。要进一步完善检查督导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和矫正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围绕落实《社区矫正法》要求,大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加快建成集协同应用、基础业务、远程督察、应急指挥、场所安防等为一体的监督指挥平台,积极推进“雪亮(天网)工程+社区矫正”、政法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开放数据接口,促进数据共享、协同共治。
(四)注重精准实施帮教,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效果。坚持科学矫正,不断创新教育矫正的内容、载体和方法,把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正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强化个性化矫正,根据社矫对象不同情况,量身定制矫正方案。细化奖励规则,对受到奖励达到一定次数或者程度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管理上应给予适当鼓励。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模式,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检察机关、学校、社区、监护人等共同参与,在其心理健康、入学就业等问题上给予更多关注。司法、民政、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健全社区矫正法治教育、社会救助、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制度。对家庭生活困难、身患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精准提供帮扶,发挥好其家庭成员及亲属的作用,加强心理干预疏导,让其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社会、家庭的关怀与温暖。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9月14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会议上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方红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持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生产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为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安全生产保障。
今年元至8月份,全市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9起、死亡19人,其中经营性交通事故18起、死亡18人,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和17%,特别是工商贸领域亡人事故数同比降幅达75%。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先进事迹被孝感市推介至应急管理部专题报道。在全省“五色图”质效晾晒机制中,我市一直位于绿色区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态势,安全生产工作排名位居省市第一方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体系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1.坚持党政领导。市安委会先后制定出台《汉川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和《汉川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从上至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管理。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坚持齐抓共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修订印发了《汉川市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和20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汉川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市安委办牵头抓总、各专委会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今年年初,市安委办敦促各地各单位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各专委会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重点开展了各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3.突出企业主体。强化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四知卡”、班前会等制度规范,把安全责任压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一线员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企业购买安责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通过2家二级和18家三级标准化企业。
4.落实失职追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一案三查工作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对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倒逼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坚持教育与惩戒并举、监管与执法并重的原则,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宽严相济、精准执法,执法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既维护了营商环境、又彰显了法治权威。市应急管理局全年立案查处19起,其中向公安部门刑事移交3起,4起案例被评为典型案件。
(二)聚焦防范重点,深化隐患排查风险管控
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常态化督查暗访,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
1.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开展化工企业设计诊断复核和专家驻企帮扶活动。今年专项检查发现化工企业隐患86条,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条。行政处罚化工1家,依法关闭马口镇非法“小化工”企业1家。收缴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86件,取缔无证经营户124家。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联合行动,累计取缔5家非法加油站点。
2.强力推进消防领域专项整治。紧盯纸品、服装企业和商区市场、沿街门店、老旧小区、高层地下等火灾防控重点,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全年共检查单位440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9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04份,办理行政处罚11起,拘留1人,实施“三停”2起,移交刑事立案1起,市政府挂牌督办武汉银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等3处重大火灾隐患。全市28支专职救援队伍纳入119指挥调度体系,严格落实每月拉动、每季度抽考、每半年轮训、每年考评机制。今年以来,全市消防队伍共接处警574起,出动消防车810辆次,出动救援人员4783人次。
3.强力推进燃气领域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市城管局加强管道燃气设施检查,执法检查140次,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及工商业用户381户,排查出安全隐患114处,均已完成整改。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实施行政处罚5次。全面推动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目前已完成1557家安装工作,安装率为98.9%。市场监管局建立以二维码技术为中心的气瓶溯源体系,全市加气站完成信息化改造。
4.强力推进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市住建局强化建设工程监管,扎实开展预防高坠事故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检查,特别加强了对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等领域的重大隐患排查。共下发整改通知单13份,查出问题38条,全部整改完成。认真吸取长沙事故经验教训,认真开展自建房清理整顿,初步排查农村自建房7300栋,城区经营性自建危房110栋、老旧住宅楼208栋(其中C级危房37栋D级危房28栋)。
5.强力推进交通领域专项整治。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道路班线客运、水上交通运输、危化品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等专项整治。全年排查安全隐患126处,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11处,限期整改15处(含2处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
6.强力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医院校园安全、商贸成品油、特种设备、护林防火、门店消防安全整治、工贸行业百日清零等行动。暑期中小学生防溺水、冬季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应急事项也得到扎实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拉网排查、执法检查、交叉督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得到发展和完善,有力遏制了事故上升势头。
(三)坚持防救结合,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1.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上半年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行业领域加紧修订总体预案和45个专项预案,目前已完成总体应急预案和大多数专项预案编制印发工作。
2.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分别完成了2023年军地联合防汛应急综合演练、消防跨区作业拉动演练、重点在建工程应急演练、森林防灭火救援演练、地震灾害避险演练和多所学校学生转移避灾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能力。
3.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全市建成政府专职队伍23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16支。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力量、基层救援队伍为先期处置重要力量、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应急专家队伍为技术支持的应急队伍体系初步建立。今年3月份,汉川市家春秋救援队代表孝感参加全省社会救援队伍大比武,取得了创伤救护科目第一、高空绳索科目第二和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
4.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安委办整合资金139万元用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力争年内与其他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深化各类信息的会商研判和成果应用,上半年,共发布《汉川预警》和安全提示20多期,及时指挥调度各类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的应对。
(四)着力教育培训,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各地党委政府会议的重要议程和党校重要学习课程,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进”活动。今年以来,分别开展了全市监管人员学法守法和执法宣讲、电气焊作业人员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大培训、涉及有限空间企业专家现场指导服务等活动。对全部乡镇场和相关单位常年开展安全生产巡回授课,制作和发放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生命的警钟》,多次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防火灾和防溺水的综合教育活动,相继组织开展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营造“人人懂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稳中有险,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一)事故灾害风险尚存。传统安全和新业态安全风险同时并存,存量隐患与新增隐患耦合叠加,粗放型发展方式没有完全得到转型,现代管理的水平仍然不高,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仍然不尽合理,豪拼资源、蛮拼政策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治。3年以来,我市工贸行业新改扩工程项目中,只有不到10%的项目依法依规落实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要求。在大力提振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双重压力下,安全生产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受全球变暖趋势影响,自然灾害更具极端性和突发性,给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二)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安全生产政热企冷、上热下冷的问题仍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虚化、弱化仍普遍。部门监管缺失的问题依然存在,我市企业主体存量大、安全生产欠账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一些部门监管执法流于形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乡镇属地职责发挥有限,有些地方至今没有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没有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还不完善,部门委托执法存在脱节。
(三)应急能力有待提升。面对系统性、全域性重大危机事件,应急指挥的协同性、应急预案的操作性、救援队伍的战斗力、救援装备的适用性等面临现实挑战。我市应急指挥系统还没有完全打通建成,专业人才队伍明显不足,基层初期救援能力亟待提升。高层建筑和水域救援力量不足依然是我们的短板弱项。应急部门作为综合监管部门,统筹和协调各方的能力还明显不够。我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还很欠缺,不能满足“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站位,在做到“两个至上”上下功夫。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求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厘清各级领导职责和各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消除监管空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固本强基,在做到“两个根本”上下功夫。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控、从单一监管向综合服务、从行政强制向自我约束转变,致力于“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按照上级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配强领导班子、配足监管力量、完善执法装备、提升监管质效。加紧推动乡镇应急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安委办实体化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实战定位,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
(三)依法治安,在做到“两个统筹”上下功夫。严格执法履职,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执法办案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干部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扎实作风,打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铁军。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核心职责,坚持以安全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结合全年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履职尽责,在落实“四个治理”上下功夫。始终聚焦事前的主动有效预防、事中的快速高效处置、事后的警醒补短抓常三个环节,科学实施“精准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统筹兼顾事故的易发点、群众的关注点、系统的聚焦点、工作的薄弱点、考核的要素点,推动标本兼治、专常兼备、持续发力、常备不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担当、奋发作为,不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汉川加快建成“三区一城”,实现“全省十强走在前列、全国百强争先进位”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黄汉桥 陈国姣(女) 周忠厚 漆兆华 孙向阳
李学文 王建明 丁 潮 王长明 王永茂
王旭明 王绍新 王洪深 王煜龙 冯铁牛
向远方 刘定旭 刘亮斌 严洪波 杨光明
汪超华 张学平 张雄杰 陈为明 陈红英(女)
陈艳斌 罗 澜(女) 周国华 郑三东 胡西砚
钱耀文 涂俊桥 高 峰 彭先超 曾文斌
黎文彦 黎德稳
缺席:
汪国洪 张广州 郑玉武 钟守则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2023年10月31日)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汉川市城区周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
2.审议有关市人大代表辞职请求,并作出决定。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31日举行了第18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汉桥,副主任陈国姣、周忠厚、漆兆华、孙向阳、李学文和委员共38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黄汉桥主持。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汉川市城区周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审议了有关市人大代表辞职请求,并作出决定。
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协商,抓紧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申报;严格落实关于区划调整的法律法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划调整工作,切实解决好区划调整工作中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保障好涉改涉调乡镇、村(社区)和干部群众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汉川篇章。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志平,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关于汉川市城区周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
说 明
——2023年10月31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民政局局长 王传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汉川市城区周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作如下说明。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孝感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委、孝感市委关于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对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0号)等相关规定,在减少行政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治理、城市功能分区、“三生”空间优化、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拟撤销马鞍乡,设立甑山街道;将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汈汊湖养殖场)、城隍镇、华严农场3个乡镇场合并成1个街道和1个乡镇。
一、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区域基本情况
(一)马鞍乡
马鞍乡国土面积47.3平方公里,人口32707人。甑山,位于马鞍乡境内,两千多年前就被载入史册。汉川在公元561年至627年间曾名甑山县。1985年前属庙头区辖,1987年撤区并乡至今。辖15个行政村:马鞍村、复兴村、高观村、黄龙湖村、联洪村、双山村、团结村、榔头村、三合垸村、艾闸村、当码头村、索子垸村、油榨河村、养鱼铺村、陡山村。乡政府驻马鞍乡马鞍街18号。
(二)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汈汊湖养殖场)
汈汊湖是全省五大湖泊之一,东西长16.1km、南北宽5.5km,总面积86.7平方公里,已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县级)、汈汊湖养殖场(乡科级),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人口15213人。辖5个社区:四汊河、汈莲、汈汊、漕湖、揽梦新都。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汈汊湖养殖场)驻汈莲街1号。
(三)城隍镇
城隍镇国土面积62.24平方公里,人口50475人。1949年本地建制为城西区,1956年改为城隍区,1958年改称环城区,1975年拆区并社分为城隍、城关、新河三个公社,1984年城隍、新河两公社合为城隍区,1987年拆区并乡与新河镇分开建制为城隍镇至今。辖2个社区、19个行政村:城隍港社区、城南社区、杨集村、王集村、前河村、中岭村、河岭村、同升村、新八村、同裕村、八棵杨村、沿湖村、襄河垸村、团聚村、前进村、幸福河村、向阳新村、勤劳新村、群利村、杨池口村、胡家闸村。镇政府驻城隍镇文卫路81号。
(四)华严农场
华严农场国土面积27.6平方公里,人口11836人。1957年12月,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汉川县华严寺农场”。1999年1月,华严农场整体划归汉川市管理,机构级别为正乡科级单位,“汉川市华严农场开发区”与“湖北省国营华严农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18年机构改革撤销14个农业生产大队,设立4个社区:景湾社区、团结社区、蚌湖社区、华丰社区。场部所在地为华严农场中心大道48号。
二、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一)拟撤销马鞍乡,设立甑山街道。新设立的甑山街道保持现马鞍乡的辖区范围、人口和治所不变。
(二)拟撤销汈汊湖养殖场,新设汈汊湖街道,加挂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牌子。将汈汊湖养殖场全域、城隍镇八古渠以东16个村(社区)合并,设立汈汊湖街道,治所设在现城隍镇政府所在地。调整后,汈汊湖街道国土面积130.63平方公里(含汈汊湖水域面积),人口45073人。辖7个社区和14个行政村,分别是:四汊河社区、汈莲社区、汈汊社区、漕湖社区、揽梦新都社区、城隍港社区、城南社区,前河村、中岭村、同升村、新八村、同裕村、八棵杨村、团聚村、前进村、幸福河村、向阳新村、勤劳新村、群利村、杨池口村、胡家闸村。
(三)拟优化调整城隍镇,加挂华严农场牌子。将原城隍镇八古渠以西5个村与华严农场整体合并,设立新的城隍镇,治所设在现华严农场场部所在地。调整后,新的城隍镇国土面积45.91平方公里,人口32451人。辖4个社区、5个村,分别是:景湾社区、团结社区、蚌湖社区、华丰社区、杨集村、王集村、河岭村、沿湖村、襄河垸村。
三、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城市能级提升,推动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一是跨江发展的条件已经成熟。由于条件有限,汉川城区的发展初期只能“沿江而治”,人口、产业和空间受到很大限制。随着产业和城市的快速发展,为全力打造“江汉平原田园城市”,加快形成两岸融合、功能互补、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一江两岸”城市发展新格局,围绕打造“生态新城、科技新城、智慧新城、文化新城”的定位,我市已编制完成《汉江新城概念性规划》,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了一批符合产业和空间规划的项目落地,开启了汉川城市跨江发展的新篇章。二是汈汊湖养殖场与城隍镇已实际融为一体。汈汊湖是汉川的“城市之肺”,既是防洪调蓄区,也是汉川备用水源地,2014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为加快还原一个“原生态的汈汊湖”,汈汊湖养殖场自2017年开始大力实施“三退”工作,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退垸还湖64789亩,占省下达任务58650亩的110%。汈汊湖1.5万渔民将整体搬迁到现城隍镇境内,还建房(揽梦新都)一期预计2024年9月前可交付使用。三是原有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马鞍乡是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试点乡镇,也是我市从东南方向融入武汉的主阵地,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城市功能日益突显,亟需调整为街道管理体制。因历史原因,华严农场和汈汊湖养殖场一直沿用农场管理体制,但原有的农(养殖)业经营实体已不复存在,各生产队已全部变更为社区,市政府无法科学的派驻行政领导和设立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管理缺位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有利于产业聚集,推动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一是能促进优势产业的集中发展。城隍镇八古渠以西5个村与华严农场历史上原本属于一体,时至今日两地群众的入学、就医、赶集都在一起,并且均以童车为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场体制改革将两地分开,华严农场规模变小并与城隍镇适用两种不同行政管理体制,导致土地、用能、人工等要素保障不足。目前,汉川已跻身全国七大童车制造基地之一,将华严农场与城隍镇八古渠以西片区合并,有利于推进我市进一步将童车产业做大做强。二是能促进主导产业集中发展。汉川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加快构建“3+X”产业体系和农业产业“六大攻坚行动”。城隍镇的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和莲藕、虾蟹等农业产业发展迅猛;汈汊湖养殖场村民一直从事养殖业,但农业人口富余。将汈汊湖养殖场和城隍镇八古渠以东片区合并,可以有效集中人口,既能为工业发展提供充足劳动力,又能有效解决汈汊湖养殖场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三是能促进新兴产业集中发展。马鞍乡目前已纳入主城区发展范围,但其发展面临支柱型产业匮乏,产业结构亟待优化等问题。设立甑山街道,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承接武汉产业转移能力,吸引武汉高校和高科技企业落户发展。设立汈汊湖街道,有助于加快还原一个“原生态的汈汊湖”,以此引爆旅游市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有利于城乡统筹,推动四化同步发展。一是能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目前,汉川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28%,低于全省2.39个百分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与全国百强、全省十强的地位不相匹配。设立四个街道,通过组团式综合开发,建设适合县城特点的小型化、分散式基础设施,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能有效吸引农业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增加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二是能加快推进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马鞍乡和城隍镇交通区位优越,将两地改设为街道后,能极大提升县城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体系,市、乡、村三级统筹的服务体系,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三是能加快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实施。汉川整体属于汉江二级流域片区,我们坚持“统筹规划、规划统筹”,根据流域片区的不同特点,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人,将全市进一步细分为3个三级片区和8个四级片区。本次区划调整以汉江和汈汊湖流域主干水网为边界进行划分,有利于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守牢“四条安全底线”,做足做优水文章、做大做强水经济。
(四)有利于共同富裕,推动民生高质量发展。区划调整促进城市发展能级提升后,能有效带动乡镇农业人口向城镇化、市民化转移,多渠道增加城乡村(居)民的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行政区划调整的可行性
(一)各项基本指标均已达标。汉川市经济发展迅速,各项经济指标大幅提升,居民就业充分,生活日益富足;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隍镇八古渠西片5个村与华严农场合并,支柱产业发展势头较好,人口面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均已达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成熟。城隍镇东部片区人口聚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项指标均位于全市前列,汈汊湖养殖场群众居住地已实际成为城隍镇的“飞地”;马鞍乡在人口聚集、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已具有一定规模并稳步提升,两地均已经达到设立街道的基本条件。
(二)涉调区域的干部群众均大力支持。区划调整方案组织实施科学合理,符合汉川市情,具有可操作性。从2022年3月开始,我们组织专班开展专题调研,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并得到了省、孝感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指导,形成了目前的方案。从各方面收集的情况来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调整方案非常支持,高度认可。
(三)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综合研判可行。汉川市聘请湖北大学作为第三方机构承担评估工作,同时组织市、乡镇、村(社区)干部层层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第三方机构对汉川市行政区划调整做出了科学论证,认为本次区划调整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符合省委、省政府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综合各方面收集的情况,调整方案合理、合法、可行、可控,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的预期效果
(一)为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先行区”开辟新路径。设立甑山街道后,将改变汉川城区以汉川经济开发区为主体,主要从东部融入武汉的现状,增加从东南方向融入武汉核心区域的新路径。特别是武天高速即将建成通车,S109柏刘公路至蔡甸城区段以及武汉市域(郊)铁路武汉至汉川S10线已列入《武汉都市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从东南方向融入武汉发展的优势更加明显。设汈汊湖街道后,有利于依托“三横四纵”高速公路网,加快形成与武汉的产业同链、科技同兴、民生同保发展新格局。
(二)为加快建成“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引领区”增添新动能。本次行政区划调整着力加快打造百里汉江生态长廊,加快经济绿色发展转型,引领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设立甑山街道,对接武汉市蔡甸区,有利于与上下游城市联手共同打造“汉江大湾区”。设立汈汊湖街道,有利于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营造更多绿色发展新空间。
(三)为加快建成“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集聚新优势。调整城隍镇后,有利于本地主导产业的集中发展,并依托规模和要素优势加大转移承接武汉产业的力度,更好推动产城融合发展。设立汈汊湖街道和甑山街道有利于提升招商引资知名度,扩大对周边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聚集效应,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突破性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全省工业经济创新发展基地、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华中地区生态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
(四)为加快建成“江汉平原田园城市”提供新样板。孝感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2035年汉川城区人口要达到50万人。调整后,新设立的甑山街道、汈汊湖街道和已有的仙女山街道、汈东街道,分别对应我市“四城并进”(再造一座新城、改造一座旧城、升级一座工业城、嵌入一座文化旅游城)的“四座城”,“让该干什么的地方干什么”。调整后,我市“三生”空间更加优化,新城和旧城是“生活区”,工业城是“生产区”,文化旅游城是“生态区”,将成为我市打造“未来田园城市”的样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全面落实“三区一城”发展战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迫切需要优化调整汉川城区周边乡镇行政区划。我们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优化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将为促进社会经济改革发展,构建现代化的新汉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汉川市城区周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汉川市国土面积1663平方公里,人口105万,下辖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镇)、1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汈汊湖养殖场)、2个街道、13个镇、6个乡、3个农场,连续四年进入全国县域经济百强,连续五年进入全省县域经济十强。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孝感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委、孝感市委关于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对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0号)等相关规定,在减少行政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治理、城市功能分区、“三生”空间优化、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拟撤销马鞍乡,设立甑山街道;将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汈汊湖养殖场)、城隍镇、华严农场3个乡镇场合并成1个街道和1个乡镇。
一、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区域基本情况
(一)马鞍乡
马鞍乡国土面积47.3平方公里,人口32707人。甑山,位于马鞍乡境内,两千多年前就被载入史册。汉川在公元561年至627年间曾名甑山县。1985年前属庙头区辖,1987年撤区并乡至今。辖15个行政村:马鞍村、复兴村、高观村、黄龙湖村、联洪村、双山村、团结村、榔头村、三合垸村、艾闸村、当码头村、索子垸村、油榨河村、养鱼铺村、陡山村。乡政府驻马鞍乡马鞍街18号。
(二)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汈汊湖养殖场)
汈汊湖是全省五大湖泊之一,东西长16.1km、南北宽5.5km,总面积86.7平方公里,已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县级)、汈汊湖养殖场(乡科级),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人口15213人。辖5个社区:四汊河、汈莲、汈汊、漕湖、揽梦新都。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汈汊湖养殖场)驻汈莲街1号。
(三)城隍镇
城隍镇国土面积62.24平方公里,人口50475人。1949年本地建制为城西区,1956年改为城隍区,1958年改称环城区,1975年拆区并社分为城隍、城关、新河三个公社,1984年城隍、新河两公社合为城隍区,1987年拆区并乡与新河镇分开建制为城隍镇至今。辖2个社区、19个行政村:城隍港社区、城南社区、杨集村、王集村、前河村、中岭村、河岭村、同升村、新八村、同裕村、八棵杨村、沿湖村、襄河垸村、团聚村、前进村、幸福河村、向阳新村、勤劳新村、群利村、杨池口村、胡家闸村。镇政府驻城隍镇文卫路81号。
(四)华严农场
华严农场国土面积27.6平方公里,人口11836人。1957年12月,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汉川县华严寺农场”。1999年1月,华严农场整体划归汉川市管理,机构级别为正乡科级单位,“汉川市华严农场开发区”与“湖北省国营华严农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18年机构改革撤销14个农业生产大队,设立4个社区:景湾社区、团结社区、蚌湖社区、华丰社区。场部所在地为华严农场中心大道48号。
二、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一)拟撤销马鞍乡,设立甑山街道。新设立的甑山街道保持现马鞍乡的辖区范围、人口和治所不变。
(二)拟撤销汈汊湖养殖场,新设汈汊湖街道,加挂汈汊湖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牌子。将汈汊湖养殖场全域、城隍镇八古渠以东16个村(社区)合并,设立汈汊湖街道,治所设在现城隍镇政府所在地。调整后,汈汊湖街道国土面积130.63平方公里(含汈汊湖水域面积),人口45073人。辖7个社区和14个行政村,分别是:四汊河社区、汈莲社区、汈汊社区、漕湖社区、揽梦新都社区、城隍港社区、城南社区,前河村、中岭村、同升村、新八村、同裕村、八棵杨村、团聚村、前进村、幸福河村、向阳新村、勤劳新村、群利村、杨池口村、胡家闸村。
(三)拟优化调整城隍镇,加挂华严农场牌子。将原城隍镇八古渠以西5个村与华严农场整体合并,设立新的城隍镇,治所设在现华严农场场部所在地。调整后,新的城隍镇国土面积45.91平方公里,人口32451人。辖4个社区、5个村,分别是:景湾社区、团结社区、蚌湖社区、华丰社区、杨集村、王集村、河岭村、沿湖村、襄河垸村。
三、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城市能级提升,推动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一是跨江发展的条件已经成熟。由于条件有限,汉川城区的发展初期只能“沿江而治”,人口、产业和空间受到很大限制。随着产业和城市的快速发展,为全力打造“江汉平原田园城市”,加快形成两岸融合、功能互补、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一江两岸”城市发展新格局,围绕打造“生态新城、科技新城、智慧新城、文化新城”的定位,我市已编制完成《汉江新城概念性规划》,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了一批符合产业和空间规划的项目落地,开启了汉川城市跨江发展的新篇章。二是汈汊湖养殖场与城隍镇已实际融为一体。汈汊湖是汉川的“城市之肺”,既是防洪调蓄区,也是汉川备用水源地,2014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为加快还原一个“原生态的汈汊湖”,汈汊湖养殖场自2017年开始大力实施“三退”工作,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退垸还湖64789亩,占省下达任务58650亩的110%。汈汊湖1.5万渔民将整体搬迁到现城隍镇境内,还建房(揽梦新都)一期预计2024年9月前可交付使用。三是原有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马鞍乡是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试点乡镇,也是我市从东南方向融入武汉的主阵地,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城市功能日益突显,亟需调整为街道管理体制。因历史原因,华严农场和汈汊湖养殖场一直沿用农场管理体制,但原有的农(养殖)业经营实体已不复存在,各生产队已全部变更为社区,市政府无法科学的派驻行政领导和设立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管理缺位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有利于产业聚集,推动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一是能促进优势产业的集中发展。城隍镇八古渠以西5个村与华严农场历史上原本属于一体,时至今日两地群众的入学、就医、赶集都在一起,并且均以童车为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场体制改革将两地分开,华严农场规模变小并与城隍镇适用两种不同行政管理体制,导致土地、用能、人工等要素保障不足。目前,汉川已跻身全国七大童车制造基地之一,将华严农场与城隍镇八古渠以西片区合并,有利于推进我市进一步将童车产业做大做强。二是能促进主导产业集中发展。汉川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提出,加快构建“3+X”产业体系和农业产业“六大攻坚行动”。城隍镇的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和莲藕、虾蟹等农业产业发展迅猛;汈汊湖养殖场村民一直从事养殖业,但农业人口富余。将汈汊湖养殖场和城隍镇八古渠以东片区合并,可以有效集中人口,既能为工业发展提供充足劳动力,又能有效解决汈汊湖养殖场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三是能促进新兴产业集中发展。马鞍乡目前已纳入主城区发展范围,但其发展面临支柱型产业匮乏,产业结构亟待优化等问题。设立甑山街道,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承接武汉产业转移能力,吸引武汉高校和高科技企业落户发展。设立汈汊湖街道,有助于加快还原一个“原生态的汈汊湖”,以此引爆旅游市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有利于城乡统筹,推动四化同步发展。一是能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目前,汉川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28%,低于全省2.39个百分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与全国百强、全省十强的地位不相匹配。设立四个街道,通过组团式综合开发,建设适合县城特点的小型化、分散式基础设施,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能有效吸引农业人口的就地城镇化,增加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二是能加快推进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马鞍乡和城隍镇交通区位优越,将两地改设为街道后,能极大提升县城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发展体系,市、乡、村三级统筹的服务体系,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三是能加快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实施。汉川整体属于汉江二级流域片区,我们坚持“统筹规划、规划统筹”,根据流域片区的不同特点,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人,将全市进一步细分为3个三级片区和8个四级片区。本次区划调整以汉江和汈汊湖流域主干水网为边界进行划分,有利于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守牢“四条安全底线”,做足做优水文章、做大做强水经济。
(四)有利于共同富裕,推动民生高质量发展。区划调整促进城市发展能级提升后,能有效带动乡镇农业人口向城镇化、市民化转移,多渠道增加城乡村(居)民的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行政区划调整的可行性
(一)各项基本指标均已达标。汉川市经济发展迅速,各项经济指标大幅提升,居民就业充分,生活日益富足;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隍镇八古渠西片5个村与华严农场合并,支柱产业发展势头较好,人口面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均已达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成熟。城隍镇东部片区人口聚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项指标均位于全市前列,汈汊湖养殖场群众居住地已实际成为城隍镇的“飞地”;马鞍乡在人口聚集、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已具有一定规模并稳步提升,两地均已经达到设立街道的基本条件。
(二)涉调区域的干部群众均大力支持。区划调整方案组织实施科学合理,符合汉川市情,具有可操作性。从2022年3月开始,我们组织专班开展专题调研,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并得到了省、孝感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指导,形成了目前的方案。从各方面收集的情况来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调整方案非常支持,高度认可。
(三)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综合研判可行。汉川市聘请湖北大学作为第三方机构承担评估工作,同时组织市、乡镇、村(社区)干部层层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第三方机构对汉川市行政区划调整做出了科学论证,认为本次区划调整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符合省委、省政府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综合各方面收集的情况,调整方案合理、合法、可行、可控,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的预期效果
(一)为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先行区”开辟新路径。设立甑山街道后,将改变汉川城区以汉川经济开发区为主体,主要从东部融入武汉的现状,增加从东南方向融入武汉核心区域的新路径。特别是武天高速即将建成通车,S109柏刘公路至蔡甸城区段以及武汉市域(郊)铁路武汉至汉川S10线已列入《武汉都市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从东南方向融入武汉发展的优势更加明显。设汈汊湖街道后,有利于依托“三横四纵”高速公路网,加快形成与武汉的产业同链、科技同兴、民生同保发展新格局。
(二)为加快建成“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引领区”增添新动能。本次行政区划调整着力加快打造百里汉江生态长廊,加快经济绿色发展转型,引领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设立甑山街道,对接武汉市蔡甸区,有利于与上下游城市联手共同打造“汉江大湾区”。设立汈汊湖街道,有利于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和生态修复,营造更多绿色发展新空间。
(三)为加快建成“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集聚新优势。调整城隍镇后,有利于本地主导产业的集中发展,并依托规模和要素优势加大转移承接武汉产业的力度,更好推动产城融合发展。设立汈汊湖街道和甑山街道有利于提升招商引资知名度,扩大对周边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聚集效应,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突破性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全省工业经济创新发展基地、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华中地区生态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
(四)为加快建成“江汉平原田园城市”提供新样板。孝感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2035年汉川城区人口要达到50万人。调整后,新设立的甑山街道、汈汊湖街道和已有的仙女山街道、汈东街道,分别对应我市“四城并进”(再造一座新城、改造一座旧城、升级一座工业城、嵌入一座文化旅游城)的“四座城”,“让该干什么的地方干什么”。调整后,我市“三生”空间更加优化,新城和旧城是“生活区”,工业城是“生产区”,文化旅游城是“生态区”,将成为我市打造“未来田园城市”的样板。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科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0月31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肖科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肖科辞去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因个人原因,现申请辞去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申请人:肖科
2023年10月10日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黄汉桥 陈国姣(女) 周忠厚 漆兆华 孙向阳
李学文 丁 潮 王长明 王永茂 王旭明
王绍新 王洪深 王煜龙 冯铁牛 向远方
刘定旭 严洪波 杨光明 汪国洪 汪超华
张广州 张学平 张雄杰 陈为明 陈红英(女)
陈艳斌 周国华 郑三东 郑玉武 胡西砚
钟守则 钱耀文 涂俊桥 高 峰 彭先超
曾文斌 黎文彦 黎德稳
缺席:
王建明 刘亮斌 罗 澜(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