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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2月28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3-03-06作者:来源:点击: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孝感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汉川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提高站位,在大局中进一步找准定位;围绕中心,在大局中进一步当好表率;发挥优势,在大局中进一步履职尽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汉川实践,高质量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为加快建成“三区一城”,努力实现“全省十强领先、全国百强进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汉川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孝感市委、汉川市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落实到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全过程,转化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代表培训集中学、机关干部经常学的制度体系,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点课题研究,不断提升常委会及机关政治素养、法律知识和理论水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总支及各支部党建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合力合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工作相统一,依法依规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工作。
3.全面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围绕市委部署要求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坚决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认真落实市委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市委分配的招商引资、“5+5”产业链、“四城”并进、“五城同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联系服务企业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重点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以“聚力共同缔造,共建幸福汉川”为主题,制定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聚力招商引资,人大代表在行动”实施方案,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助推汉川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依法履职,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4.以创新监督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从“望、闻、问、切”方式入手,采取“审议报告+询问”“调研+评议”“询问+评议”、审议反馈意见办理结果等监督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不断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强化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交流以及乡镇(街道)人大上下联动,畅通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的联系渠道,利用电视、网络等融媒体,及时将监督工作情况及“一府一委两院”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护航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孝感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湖北省专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汉川建设,汇聚全面依法治市强大合力,将法治建设成效转化为市域治理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6.以监督重点工作落实助推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围绕“努力冲刺1000亿,奋进全国80强”等市委工作目标和工作部署,以及“一府一委两院”的重点工作,开展精准监督、有效监督。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对2022年被询问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承诺事项的推进情况和2022年度湖北省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乡村产业振兴、“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在禁鞭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筑牢司法为民前沿阵地;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步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围绕促进稳增长,强化对计划、预算、决算、政府债务、审计问题整改等方面监督,听取和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预算执行、调整情况的报告。密切关注群众所需所盼,开展对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和美乡村建设、全市重大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视察以及全市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劳动就业、路长制等专题调研,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7.以做好备案审查支持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及孝感市实施意见,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专题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配合省、孝感市建设统一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整体水平。
三、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8.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组织代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代表履职的政治站位。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政治定力、工作能力和履职活力,确保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履行职责、担当使命。
9.进一步丰富代表履职活动内容。深化“双联”机制,严格落实“551”工作机制。组织代表进“家站”履职,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进“家站”与基层法庭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建设规范、活动丰富、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代表之家和联络站,使之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法制宣传的窗口、依法履职的阵地、民主协商的平台。以“聚力共同缔造,共建幸福汉川”为主题,开展“聚力招商引资,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进一步深化“五进五助推”代表行动,广泛开展“共谋有建言、共建有行动、共管有作为、共评有尽责、共享有贡献”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招商引资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评选和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征文以及“代表风采·随手拍”等系列活动,出台《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评选办法》,激励代表在一线倾听民声,发挥带头作用。
10.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坚持提出和办理“两个高质量”、过程与结果“两个并重”,不断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交办、督办、信息反馈、情况通报、评价考核等制度,切实做到交办精准、督办有力、办理高效、评价客观。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答复机制,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迅速交办、转办,及时答复解疑,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出台《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优秀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优胜单位评选办法》,进一步调动广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积极性,切实增强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11.进一步优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落实代表履职和服务保障“两张清单”,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的有关会议及活动,定期向代表通报全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代表履职档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强化代表为民代言、受民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2.进一步推进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总结新河、马口、城隍、刘家隔等试点乡镇开展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下半年在全市各乡镇开展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让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
四、坚持固本强基提能力,打造过硬“四个机关”
13.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同步推进、有机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出台《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牢记“三个务必”,纵深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14.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常态化、高标准组织开展“人大大讲堂”、人大干部业务交流座谈会等各类活动,精塑“忠诚、担当、实干”特质和“敬业、勤业、精业”风尚。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强化唯实惟先、争先创优的工作导向。大力弘扬“拼抢实”的作风,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掌握实情、找准问题,使各项工作接地气、聚民意、求实效,以真抓实干亮出人大声音,以钉钉子精神展现人大品牌,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5.深化工作联系协调。不断完善人大组织制度、议事制度,健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专(工)委工作制度,注重发挥专(工)委作用,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专业性、精准性。深入贯彻《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工作交流会机制,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建立健全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制度机制,努力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16.强化理论研究宣传。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加强理论和工作研究,开展交流研讨和成果评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办好汉川人大网站,建立完善人大通讯员队伍并适时组织、推荐外出培训。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充分用好新媒体,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1.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附件1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3年2月28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步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本级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步听取审计查出问题重点部门整改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主任会议上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当月的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初审。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安排在4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安排在8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法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重点工作安排
(一)专项工作评议(1项)
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银保监组和市经济开发区向会议书面报告2022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承诺事项的推进情况和2022年度湖北省营商环境综合考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播放专题片,开展满意度测评。专项评议活动安排在7月份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二)专题调研(3项)
1.开展全市劳动就业工作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安排在4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在5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全市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安排在6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全市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工作安排在8月份进行,调研报告拟在9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专项视察(3项)
1.开展对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情况的专项视察。视察工作安排在6月份进行,由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全市和美乡村建设情况的专项视察。视察工作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全市重大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视察。视察工作安排在10月份进行,由办公室牵头,城建环资、教科文卫、社会建设、农村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加强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跟踪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督办暂行办法》,以督促审议意见贯彻落实为重点,加强对监督事项的跟踪督办,使人大监督成为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力保证。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6个月内,有关专(工)委应当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做好2023年度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汇集意见建议,使监督工作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与乡镇人大联动,强化工作指导,增强监督工作整体合力。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人大宣传平台,不断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对列入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专(工)委要依照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办公室做好协同配合,确保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2023年度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监督方面专项工作报告的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责 任 专(工)委 (办公室) |
三月 (3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制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 | 城工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五月 (3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 农工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制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步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财经委 | |
七月 (4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制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 法制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 教工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八月 (3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本级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市本级决算 | 财经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 财经委 | |
九月 (1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 社工委 |
十一月 (4项)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 代工委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同步听取审计查出问题重点部门整改报告 | 财经委 | |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2023年度汉川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
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调研、专项视察重点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 任 专(工)委 (办公室) |
四月 (2项) | 检查《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 教工委 |
开展全市劳动就业工作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印发 | 社工委 | |
六月 (2项) | 开展全市路长制工作落实的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印发 | 城工委 |
开展对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情况的专项视察 | ||
七月 (1项) | 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银保监组和市经济开发区向会议书面报告2022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承诺事项的推进情况和2022年度湖北省营商环境综合考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播放专题片,开展满意度测评。 | 财经委 |
八月 (3项) |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 法制委 |
开展全市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在9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印发 | 教工委 | |
开展全市和美乡村建设情况专项视察 | 农工委 | |
十月 (1项) | 开展全市重大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专项视察 | 办公室牵头,各专(工)委参与 |
附件2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3年2月28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激发代表潜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把加强“双联”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把牢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代表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引导全市人大代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等系列文件精神,深刻领悟“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做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开展到哪里,学习贯彻就跟进到哪里。始终把代表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牢牢把握代表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孝感市委、汉川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深化拓展中完善民意表达渠道
3.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聚力共同缔造,共建幸福汉川”为主题,积极引导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汉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力招商引资等方面,组织开展代表行动。继续在新河、马口、城隍、刘家隔等乡镇开展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下半年在全市各乡镇全面推开。坚持市乡人大整体联动、四级代表共同参与,密切代表同原选区、原选举单位的联系,组织代表进社区(村)、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项目现场)、进家站,广泛动员人大代表投身共同缔造活动。采取实地走访调研、代表接待选民日等方式,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反映群众期盼,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4.密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严格落实“551”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增强计划性、协调性,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
5.深化代表联络站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建立完善代表联络站运行管理机制、代表意见建议交办转办督办机制、代表述职评议机制、代表接待选民机制等,持续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组织代表进站履职,使之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法制宣传的窗口、依法履职的阵地、民主协商的平台。推广一批建设规范、活动丰富、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代表联络站和务实开展活动的典型经验做法。
6.组织省、孝感市、汉川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代表职业特长,结合常委会工作要求,定向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7.促进代表家站与人民法庭互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实地走访、旁听庭审等活动,监督基层人民法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三、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在回应关切中践行人民至上
8.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建立向人大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参与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监督促进重点工作创造条件。进一步组织省、孝感市、汉川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政情通报活动,为省、孝感市、汉川市人大代表在省、孝感市、汉川市人代会上审议发言和提出高质量建议做准备。
9.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服务保障。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研究代表意见,形成有针对性的答复反馈给代表。推动建立健全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积极稳妥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和答复向社会公开。出台《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优秀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优胜单位评选办法》,进一步调动广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切实增强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优化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在用心用情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0.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为代表依法履职、依法行权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出台《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评选办法》,激励代表在一线倾听民声,更好发挥带头作用。
11.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围绕线上线下、站内站外、定期轮流、联动互动等多种途径,通过组织开展调研、培训、研讨、交流、观摩以及有关专项工作和活动,实现理论联学、信息联通、工作联动、活动联推、平台联建,加强全市四级代表交流互动、上下联动、一体推动。
12.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为代表印发学习资料,订阅相关杂志,定期向代表寄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资料;督促“一府一委两院”采取多种方式向人大代表通报有关工作,通过市人大网站向代表通报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
13.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引导代表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原选举单位监督。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代表退出和增补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考核、通报等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使代表更好地接受选民监督。
五、加强工作联系交流,在强基固本中增强代表工作整体合力
14.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其他市县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工作协同,提升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整体效能。指导乡镇人大做好本级代表工作,统筹做好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服务保障。
15.做好代表和代表工作的宣传工作。开展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征文以及“代表风采·随手拍”等系列活动,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2023年全市各地“代表小组”活动暨
开展“代表行动”主题指导一览表
季度 | 活 动 内 容 | 参加 对象 |
1-3月份 | 1.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孝感市、汉川市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 2.组织学习“两法两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3.围绕“聚力共同缔造,共建幸福汉川”和“聚力招商引资,人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收集招商信息。 | 全市四级人大代表 |
4-12月份 | 1. 每名代表以“介绍一批客商、收集一批信息、引进一个项目”为工作目标,把代表依法履职与参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2.组织代表充分发挥在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广泛开展“共谋有建言、共建有行动、共管有作为、共评有尽责、共享有贡献”的“五共五有”活动,进一步深化“五进”,助力“五推”。 3.12月份,各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我为汉川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系列调研活动,为代表书写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意见作好准备。 |
备注: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活动,各乡镇场街道围绕上述活动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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