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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九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18-02-27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程
(2017年12月28日)
一、人事任免。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8日举行了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松柏,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唐四国、李四凤和委员共4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孙松柏主持。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志提出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人事任命议案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提出的人事免职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孙松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征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保东,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学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7年12月28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浩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周忠厚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红艳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周向乐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项国平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祁乐成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 浩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程
(2018年2月26日)
一、人事任免;
二、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草案);
四、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草案)的起草说明,并通过草案。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2月26日举行了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松柏,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李四凤和委员共38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孙松柏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名王涛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提出的关于提请梁国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孙松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谢昆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作出了关于批准汉川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草案)的起草说明。并审议通过了该草案。
针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及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一要严格执行人大决议,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及时分解下达预算细化方案;二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既定目标,组织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各项收入目标实现;三要强化《预算法》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四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征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志,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学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主要负责人,各农养殖场、市直工委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汉川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
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谢昆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草案)》。
会议认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指导思想明确,符合《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收入安排比较稳妥,预算支出安排统筹兼顾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体现了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符合汉川实际,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数一致。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汉川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
报 告
——2018年2月26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昆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精神以及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预算,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健全财政监管制度;着力加强财源建设,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落实民生政策,为建设湖北经济强市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43051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9%;财政总收入38718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3%。分部门情况如下:
国税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1805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0.2%;总收入预算为24502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0%。
地税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7063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1.9%;总收入预算为8780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7.3%。
财政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总收入均为5436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2.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4792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3%,增加488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安排19369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40%,比上年预算增加46167万元,增长31.3%。
1、安排口径为:
(1)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和全额预算二级单位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人员经费按政策确定,公用经费按标准定额确定,单位预算收支实行综合平衡。
(2)市直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定额补贴,依据有关会议精神作适当调整。
(3)教育支出。义务教育及非义务教育支出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补助等均按100%测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按全市统一政策测算;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收费后,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1100元标准安排。
(4)公安司法支出。公安、司法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按照省确定的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执行(鄂财行发[2005]5号、鄂财行发[2007]105号),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中央和省下达的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专项经费等转移支付,按照上级下达的额度纳入预算安排,列项目支出。对公安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定非税收入基数,超基数部分市级财政与单位实行2:8分成。
(5)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和《汉川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12号),汉川市监察委员会2017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同市纪委合署办公。在检察院人员经费下划之前,暂维持上年水平不变,待方案正式实施后再另行调整,即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9]51号)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公用经费参照省财政确定的全省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分类保障标准执行;办案业务经费列项目支出。
(6)财政拨款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含原退休人员)按人社局批复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规范性津贴(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8%测算,其他财政补助单位仍实行定额补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按市机关事业保险局提供测算基数的20%测算(含物业住房两项补贴)。
(7)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基本工资测算;财政拨款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按人社局批复的基本工资和规范性津贴(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奖的12%测算,其他财政补助单位在上年定额补助基础上增加新增工资增资额的12%。
(8)根据鄂人社发[2008]21号、鄂人[2008]2号及孝民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按人社部门的批复审批表,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2、具体增减情况为:
增加基本支出48825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增加支出6792万元,其中:教育增加4001万元,卫生增加977万元,乡镇增加507万元。
(2)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增加515万元,其中教育增加184万元,定额管理单位增加173万元。
(3)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增加467万元,其中教育增加307万元。
(4)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增加3252万元。其测算基数比上年预算增加公务员通讯补贴、事业单位一个月基本工资以及住房公积金/0.78部分。
(5)根据鄂人社发[2017]57号文件精神,政法委机关人员工作津贴按1200元/人、月补助,司法局和防范办参照执行,增加支出92万元。
(6)根据鄂人社发[2017]52、53号文件精神,提高公安部门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标准,增加支出611万元。
(7)根据川机编[2017]4号及川机编制办[2017]17号文件精神,公共检测中心纳入财政预算增加支出109万元。
(8)根据《汉川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9号)的精神及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管理的要求,总工会在职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增加支出67万元。
(9)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政策据实测算,增加支出150万元。
(10)根据鄂财建发[2016]256号文件精神,省级转移支付增加交通部门二级单位基本支出314万元。
(11)卫计局二级单位增加定额财政拨款330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增加综合补差经费200万元,疾控中心取消收费增加100万元、血防医院增加30万元。
(12)水利局二级单位农村安全饮水局纳入财政预算,增加定额拨款32万元。
(13)年初预留增加36094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21694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改革成本57788万元,增加36094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乡镇人员农村工作津贴、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等所需支出。其中:
①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15516万元。比上年增加15095万元,其中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缺口7516万元,2016年12月之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8000万元。
②根据鄂管发[2014]58、59号文件精神,落实物业管理补贴、住房补贴及公务员通讯补贴并列入机关事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预留改革性资金23400万元。
③预留2018年职业年金虚转实资金772万元。
④预留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6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⑤预留公车改革经费2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
⑥根据川人社发[2016]1号《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预留乡镇人员工作津贴8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⑦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
⑧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支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
⑨根据鄂人社发[2015]54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对部分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精神,预留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3000万元。
⑩养老保险基数中住房公积金/0.78调高至住房公积金/0.73,预留资金300万元。
减少基本支出2659万元,其中:
(1)教育部门因在职人员减少278人,减少支出2532万元。
(2)质检局二级单位质检所和农业局二级单位农产品检测中心取消,减少支出91万元。
(3)部门预算单位人员调出、退休及死亡等减少支出3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236229万元,占财政支出的49%,比上年预算增长1.1%,增加2654万元。其中:省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列入预算9840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比上年预算减少356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37822万元,比上年增加621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主要是落实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偿还债务、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实行有保有压,有增有减。具体增减情况为:
1、增加项目支出1524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3353万元,转移支付1890万元。
(1)政策性项目增加支出1331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1426万元,转移支付1890万元,涉及37个项目。主要有: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安排1360万元,比上年增加76万元;
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安排200万元;
群团组织改革经费安排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万元,其中安排侨联事业发展经费5万元;
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安排1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安排科技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创新奖励经费20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本级财政贴息安排186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5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安排14996万元,比上年增加3851万元(其中本级安排增加1933万元,转移支付安排增加1918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安排41589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其中本级安排增加1496万元,转移支付减少1254万元);
企业困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政府贴息安排100万元;
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安排50万元;
企业军转干部临时救助资金安排88万元;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安排资金510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安排570万元,比上年增加95万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安排1463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安排1920万元,比上年增加160万元;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两个补齐”经费安排1292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地方配套资金安排369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万元;
社会救助转移补助资金安排1586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就业再就业补助安排3342万元,比上年增加539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2056万元,比上年增加335万元(其中本级安排增加104万元,转移支付增加231万元);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配套资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经费安排138万元,比上年增加43万元;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费安排301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
计划生育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394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园卫局环卫工人慰问费、环卫工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安排155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
农药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安排30万元、耕地质量保护工作经费安排40万元;
污水处理费安排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配套资金安排4391万元,比上年增加89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养事经费安排2082万元,比上年增加38万元;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安排4250万元,比上年增加1250万元;
乡镇社会管理补助资金安排240万元,比上年增加47万元;
粮食财务挂账利息安排152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8万元;
预备费安排4792万元,比上年增加485万元。
(2)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安排增加支出192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927万元,涉及39个项目。主要有:
阳光信访系统和视频维护费安排5万元;
全市部门预算编制及软件维护费安排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
市委巡察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28万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安排46万元;
老干专项经费、老年大学经费、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安排44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
老年文体协会活动经费安排50万元,比上年增加43万元;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安排23万元;
信用体系专项工作经费及PPP专项办公经费安排40万元;
中文域名网上注册工作经费安排30万元,增加20万元;
执法审批监管工作经费、县域经济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经济形势研判分析)经费安排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
商务工委及老干部专项工作经费安排35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
质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经费安排184万元,比上年增加154万元;
在押人员给养费安排168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安排15万元;
中职免学费及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配套资金安排314万元,比上年增加43万元;
城关中学标准化考场建设资金安排70万元;
标准化考场维护资金50万元;
干部培训费安排30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
医保居民社区办公经费安排40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
省市医院病患核查经费安排2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
医保异地结算设备维护费安排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核定单、结算单等打印费安排30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
企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安排55万元;
卫生监测成本费用安排28万元;
疾病控制及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安排175万元,比上年增加80万元;
环境监控平台运行维护费、城区空气自动站维护费安排20万元;
仙女山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安排170万元,比上年增加68万元;
白石湖下岗职工生活补助经费安排95万元;
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经费26万元;
国有林场总场资源管护经费安排50万元;
河长制办公经费安排17万元;
其他专项支出安排1355万元,比上年增加696万元。
2、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项目支出7844万元,涉及19个项目,其中本级支出3334万元,转移支付4510万元。主要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金安排9.8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
正常退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安排170万元,比上年减少50万元;
视频监控系统二期探头高清改造经费安排9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
城区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维护费安排5万元,比上年减少236万元;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安排5117万元,比上年减少171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补助安排655万元,比上年减少113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县域经济调度资金风险补偿金安排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转移支付安排572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安排26751万元,比上年减少418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偿还农金会转贷资金安排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600万元;
“三农”保险经费安排72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
政府债券本息安排18809万元,比上年减少1350万元。
3、取消项目减少支出4744万元,涉及21个项目,其中本级支出3803万元,转移支付941万元。主要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两员”经费318万元;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经费12万元;
产品质量检验经费20万元;
网格化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资金170万元、环城环市治安卡口建设资金200万元;
高层楼消防特种车辆购置费100万元;
社区和村级体育健身运动场所建设资金110万元、电子阅览室建设经费40万元;
汉川电视台高清电视转播车购置费100万元;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300万元;
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30万元;
武西高铁云梦至汉阳站段规划经费80万元;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经费2300万元;
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38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交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8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刁汊湖湿地公园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
(三)专项支出安排158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安排1054万元、水资源费安排94万元、排污费安排436万元,均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支出安排47723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10%,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安排基本支出3481.87万元、项目支出12760.53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2150万元、政府专项支出12256万元、其他支出16774.2万元,当年结余资金300.4万元。对综合预算单位的支出分月均衡拨付。
四、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财政资金来源523225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3051万元;(2)“两税”税收返还收入6012万元;(3)调整体制核定基数返还补助2514万元;(4)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收入1292万元;(5)营改增税收返还收入1844万元;(6)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10906万元;(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励补助资金收入36283万元;(8)结算补助收入3853万元;(9)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01万元;(10)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748万元;(11)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1524万元;(1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5116万元;(13)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988万元;(14)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918万元;(15)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663万元;(16)固定数额补助收入42594万元;(17)上年结余收入10414万元;(18)政府性基金调入15000万元;(19)其他资金调入48504万元。
2、财政资金运用523225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9229万元;(2)体制上解1106万元;(3)专项上解5804万元;(4)出口退税专项上解1188万元;(5)上解省级财力35898万元。
财政资金来源与运用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8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 涛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仙女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国安同志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义元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国才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光柱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尔圣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书祥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汪庆禄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俊华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孙松柏 王振新 李四毛 李四凤(女) 王绍新
王煜龙 文荣群 冯东兴 刘才华 刘中良
祁伟杰 许运贵 孙小军 孙向阳 严 君(女)
李先武 肖祥宝 何雄武 邹国仿 汪超华
张会平(女) 张继才 张晓桥 陈红英(女) 陈砚雄
邵长发 罗国平 周国华 胡利红 晏艾芳(女)
高中原 黄诚心 喻天平 曾令刚 熊诗华
黎德稳 戴大平 魏四合
缺席:
唐四国 马玉静(女) 陈艳斌 褚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