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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19-08-29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2019年8月29日)
一、人事任免;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编制情况的说明,并作出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8月29日举行了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水欣,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唐四国、李四凤、何雄武和委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田水欣主持。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征国代表市长黄建军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命胡方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忠东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胡才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提出的关于提请免去叶正红职务的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志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命胡涛同志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推选胡涛同志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胡涛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田水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方兵、市财政局局长谢昆明、市审计局局长张军、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局长周占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编制情况的说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令刚作的《关于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并通过了相关报告,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和《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的决议》。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忠东作的《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作的《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针对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咬定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不动摇,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扎实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针对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瞄准2019年全年目标任务,认真分析收入结构,努力培植税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行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和债务风险评估工作,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针对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市人民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针对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引领,强化规划执行,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如期创建成功。
针对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刑事审判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抓好审判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能力素质。
针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公益诉讼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的参与度。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促进公益诉讼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涛,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征国,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忠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和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审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扶贫办、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市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主要负责人,各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方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主动对接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按照孝感市委“十抓十促”发展路径,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的奋斗目标,找准方位,全力冲刺,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GDP)达到261.6亿元,增长9%。
1、工业经济发展良好。上半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家,累计达到397家,增加值增长9.5%。六大支柱产业累计完成产值501.7亿元,增长10.4%,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2.3%。其中:金属制品业、纺织服装业产值增幅保持两位数,分别增长11%、14.4%;电力能源业产值由一季度下降8.2%回升为增长7%;食品加工业增长4.8%,略低于去年同期;光通信业受下游客户订单减少影响,产值下降6.3%。
2、农业经济稳步提升。上半年,我市夏粮产量大增,小麦单产创近五年内新高,总产11.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41万吨、增长13.8%。夏油稳中有增,总产2.9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0.12万吨、增长4.3%。畜牧业形势有所下滑,受非洲猪瘟影响,规模猪场补栏比较慎重,牲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数持续减少,牲猪出栏38.26万头,下降6.93%。
3、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上半年,全市共引进各类项目73个,合同引资额418亿元,其中过亿元项目49个,过10亿元项目11个;全市纳入省“三类”重大项目6个,完成投资10.06亿元;立项争资成绩显著,共争取中省竞争性资金5.17亿元、债券资金6.84亿元;汉江古城、好莱客、中广核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有效拉动全市投资增长12.4%。
4、外资外贸高速增长。上半年,我市新批外商独资企业1家(丰彩实业有限公司),合同外资(注册资本)为3512.95万美元,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共1114万美元,增长828.3%。外贸出口1.5亿美元,增长113.8%,其中:57家皮草企业出口6310万美元,增长1392%;22家童车企业出口1987万美元,增长16%;7家纺织纱线企业出口1536万美元,增长4.1%;3家无纺布企业出口935万美元,增长9.1%。
5、财政、金融、商贸形势平稳。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26.07亿元,增长7.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31亿元,增长5.5%。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24.8亿元,增长4.6%;其中城乡居民存款余额308.9亿元,增长12.2%;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48.1亿元,增长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3.5亿元,增长11.2%,其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完成68.8亿元,增长13%。
6、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全市参加两项保险(养老、失业)共65.2万人(次),发放保险金9.13亿元。参加医疗保险85.39万人、工伤保险2.17万人、生育保险1.59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185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8%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88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10元,增长9.5%。
1-6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 全年预期目标 (增幅%) | 1-6月 | |
完成数 | 增幅(%) | ||
生产总值(GDP) | 8.5左右 | 261.6亿元 | 9 |
规上工业增加值 | 10左右 | - | 9.5 |
财政总收入 | 9左右 | 26.07亿元 | 7.6 |
公共预算收入 | 9左右 | 16.31亿元 | 5.5 |
固定资产投资 | 13左右 | - | 12.4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11左右 | 133.5亿元 | 11.2 |
出口总额 | 8左右 | 1.5亿美元 | 113.8 |
利用外资 | - | 1114万美元 | 828.3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8左右 | 14788元 | 9.3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8左右 | 9310元 | 9.5 |
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中,除财政总收入和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与年度计划增幅有一定差距外,其它指标增幅均与计划增幅基本一致,总体经济形势较好。但是,受资金、土地、配套设施等因素制约,部分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展不快;招引项目质量有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缺乏;产业集聚度不高,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不完善;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等等,这些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我们今后持续加以改善和推进。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们必须要抓住主要矛盾,加强统筹协调,精准施策,认真做好“六稳”各项工作,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1、科学谋划发展“大规划”。随着政府由微观管控向宏观指导的转变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规划方式规范引导市场主体、配置资源的职能将进一步强化。在即将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准确把握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变化,扎实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科学谋划我市“十四五”发展思路。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研究提出一批标志性工程和有温度的民生项目;聚焦发展中的大事、急事、难事,抓紧研究提出一批有力度的工作举措;按照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要求,深入研究提出一批基础性、关键性、突破性的改革思路。
2、积极推进乡村“大战略”。紧紧抓住乡村振兴战略这个“三农”工作“总抓手”,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抓紧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马(鞍)-北(河)”美丽乡村示范带、“国(光)-康(家)”汉江沿线综合整治示范带。积极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化区域布局,发展壮大优质稻、水生蔬菜、特色水产和生态畜禽四大主导产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狠抓问题整改和产业扶贫,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扎实推进“四大补短板”、“厕所革命”、农村“双治”、全域绿化等工作。
3、不断做强实体“大支撑”。坚持围绕科技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创建三项重点工作,引导企业从思想、行动、方式上加快转型升级。继续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我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的产业集群。进一步稳定制造业投资,积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驰而不息地推进创新发展,积极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壮筋骨、增底气。
4、切实优化营商“大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和市场信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实现“四减”(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进审批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积极打造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五级联通,建设高效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快投资便利化等领域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拓宽投资领域。
5、全力保障社会“大民生”。积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健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抓好弱势群体的兜底保障,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困难群众。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基本稳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8月29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
关于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及
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汉川市财政局局长 谢昆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决算数382068万元,同比增长6.8%,占年初预算387183万元的98.7%,主要是增值税完成年初预算的97.8%,个人所得税完成年初预算的90.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数244122万元,占年初预算243051万元的100.4%,比上年增长9.4%。全市公共财政决算支出631460万元,剔除省专项支出67728万元,市本级支出563732万元,占调整预算666004万元的84.6%,主要是市本级安排专项未支付73649万元,省下达转移支付13169万元,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5454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全市财政收入来源8341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41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90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73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2717万元,调入资金6034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582万元。支出总计747383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63732万元,省专项支出6772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29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62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0万元。总来源与总支出相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8674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867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汉川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8205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80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15万元,上年结余1754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175万元。支出总计17942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34799万元,调出资金443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0万元。收支相抵,2018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0263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02630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汉川市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1414万元,支出302486万元,上年结余189440万元,本年结余89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8368万元。
以上收支决算及平衡情况为省预结算数据,最终数据以省财政厅批复为准。
(四)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高质量推进财政收入征收。2018年财政总收入和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382068万元和244122万元,分别增长6.8%和9.4%。公共预算中税收收入完成188696万元,增长10.8%,增收18426万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77.3%,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总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26643万元,增长7.2%,增收21971万元,占总收入的85.5%,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和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较快,税收质量也明显提高。
2、强整合聚焦三大攻坚战。统筹整合财政资金2.16亿元,重点支持政策扶贫、项目扶贫、产业扶贫和兜底扶贫,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确保年度脱贫目标顺利实现;健全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开展债务清理,锁定隐性债务,科学制定化债方案,推进融资公司转型,置换到期债券1.2亿元、化解隐性债务5330万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稳妥推进;争取政府债券资金4.6亿元,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等建设;安排环保专项资金4080万元,污水处理专项资金5533万元,重点用于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垃圾处理、环境监测能力、城市净化、绿化、美化等项目建设,生态文明环境进一步优化。
3、高投入提升经济发展质效。充分发挥担保平台公司的融资担保作用,累计为683家(次)中小企业办理续贷“过桥”、融资担保和政银企合作担保贷款33.33亿元,同时免收企业担保费用,预计释放企业资金225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落实小额贷款贴息资金370万元,推动就业再就业;管好用好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8.2亿元,国有土地出让金1.5亿元,支持园区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培植新兴财源;安排2.5亿元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六大产业”提升计划,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和集群发展,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幅12%;安排 2000万元品牌创建质量提升基金,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激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内生动力。
4、强作为助力两资一促发展。精准对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立项争资,共争取到位中央、省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和各类基金共计21.2亿元。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投向,强担当,勇作为,大力推进项目融资,争取教育、文化、水利、环保等重点项目转贷地方债券资金共计7.5亿元,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补足地方发展短板。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和税收奖励等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倾力服务招商引资,一批重大投资项目签约落地,招商引资实现量质齐升,成果丰硕。
5、高标准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围绕我市“三大发展战略”,搭建资金统筹平台,统筹整合各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9.05亿元,比去年增加3.04亿元,增幅50.1%;对所有预算单位开展账户、财务“两清”工作,摸清单位账户情况,消化处理多余的账户,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组织专班对涉改单位指标、账务、资产、票据进行全方位的核对,摸清单位的实际情况,强化涉改单位财务管理,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10个民生项目和扶贫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体系;配合推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时全面公开全市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实现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完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实现监督管理链条延伸到财政资金使用的最基层和项目建设最末端。
6、优结构共建共享发展成果。2018年全市财政公共预算支出63.1亿元,其中民生领域支出47.3亿元,占比超过75%。拨付5250万债券资金用于三馆建设项目,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群众医疗卫生报销比例,扩大药物和疾病的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加大农村学校改造和建设,提高农村软硬件设施,保障城乡儿童享受均等化教育。加强城乡社区事务建设,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积极利用资金进行农田改造建设,做好土地平整和水利灌溉建设,提升农田经济效益和农业效益;安排720万元美丽乡村补助资金,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时落实好中央危房改造精神,加快改造资金的拨付力度,保障群众享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存环境,为建设宜居乡村,美丽乡村提供支撑。
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财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各项不利因素冲击,加强税收征管,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释放改革活力,实现税收高质量发展;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民生理念,加大“三保”保障力度,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收入稳步增长,实现“硬过半”目标。元至6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60721万元,占年初预算421100万元的61.9%,同比增收18489万元,增长7.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3124万元,占年初预算265000万元的61.6%,同比增收8442万元,增长5.5%。财政总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超日历进度11.9个百分点和11.6个百分点,均超一个月以上进度。
二是经济稳中向好,税收收入提质增量。主体税种保持增长,增值税增长7.5%,企业所得税增长36%,契税增长48.4%,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增收19313万元,占增收总额的104%,反映出实体经济向好发展,企业效益改善,支撑税收收入高质量发展。总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23378万元,占总收入的85.7%,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三是落实政策到位,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鑫财、聚力投融资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办理政银贷和续贷“过桥”业务3.68亿元,切实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019年元-6月税收500万以上工业企业(集团)17家,完成税收67699万元,同比增收16086万元,增长31.2%,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虽然上半年财政收入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硬过半,但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及中美贸易冲突的影响,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放缓,同时,财政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增支压力较大。
(一)减税降费逐渐深入,收支平衡压力增大。
根据政策分析测算,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对全年税收收入的影响达到5.4亿元,分税种来看:所得税预计全年减免1.1亿元;“六税两费”预计全年减免964万元;增值税政策预计全年减免4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减免1432万元。从绝对增长量来看,2019年汉川市税收收入目标37.11亿元,比2018年完成数32.66亿元增长13.6%,增加4.45亿元,减税降费对税收收入影响5.4亿元,通过一增一降分析,2019年预计比2018年净增加9.85亿收入预期,收入完成难度加大;财政支出不断加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底线性支出增长较快,各类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政策叠加,保障“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刚性支出,支出压力不断增大。2019年预算收支相抵需调入资金10.5亿元。如果土地出让金不能到达预期收入或者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减少,将直接形成当年财政硬缺口,预算平衡的压力进一步增大。
(二)非税收入进度迅速,税收调节能力下降。
元至6月非税收入完成37343万元,增长3.2%,占年初预算50000万元的74.7%,超近3个月日历进度,超全省县市区平均进度(62.5%)的12.2个百分点,剔除税务代征非税收入,财政部门完成31375万元,占年初预算37950万元的82.7%,超近4个月日历进度。 一方面财政部门前期入库过快,远超序时进度,另一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范非税收入征收项目,后期增收面临挑战,增长乏力。
(三)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专项支出进度较慢。
2019年3月机构改革正式启动,为保持预算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本年细化预算要求按机构改革后的新预算单位下达指标,根据机构改革进展情况,直到7月中旬才正式下达细化预算,比往年晚近4个月,同时机构改革涉及撤并预算单位人员转隶、预算指标及支出划转,执行过程中只能优先保证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市本级专项指标无法按照流程使用,急需支出的只能通过预拨的方式实现,导致专项支出进度滞后。
(四)一次性税收抬高基数,税收增收压力加大
2018年一季度财政部门将2017年暂缓入库的非税收入13142万元缴入国库,2018年元月份税务部门入库一次性税收近10500万元,其中达利地产补缴以前年度欠税4500万、荣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转让补交一次性企业所得税收400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补缴2000万元。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2018年一次性补缴税费23642万元,占2018年总收入的6.2%。一次性税费收入不仅抬高了基数,同时又由于其不确定性带来税费减收风险,给后期税费增收带来巨大压力。
三、2019年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及措施
根据孝感市“五化”管理方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发展目标,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保证税收稳定增长,质量显著提升,优化支出结构,加快专项资金上线和拨付进度,推动财政资金向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民生领域不断拓展,实现社会经济民生全方位发展。
(一)聚焦重点,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搞变通,坚决杜绝收“过头税”、集中清欠等行为,严格执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防止“堤内损失堤外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长远健康发展;落实中央、省文件精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制支出,将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5%、“三公经费”再压减3%的目标切实执行到位,腾出更多资金用于社会经济发展;以收入为中心,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收稽查,做好组织收入工作,集中力量强化税收征收,加强对零散税收和地方小税种的征收监管力度,坚持“抓大不放小”的收入征管原则,加强其他税收的征管,进一步增强地方可用财力。
(二)聚力政策,促进产业全方位发展。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担保公司人员结构,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综合运用续贷过桥、担保、再担保融资、政银合作、贷款贴息、PPP等多种融资手段,切实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继续强化库款管理,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经济结构,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夯实经济税源发展基础;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大力支持园区建设,提高园区发展承载力,扶持支柱产业做强做优,促进新技术、新形式、新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兑现力度,激发招商引资动力、凝聚立项争资合力、带动社会融资潜力。
(三)聚焦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筹措1050万元资金,支持21个村(含贫困村)产业扶持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吸纳贫困人群家门口就业,同时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措施,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贫困户顺利脱贫出列,打好扶贫攻坚战;加快防疫专项资金拨付力度,特别是非洲猪瘟防疫专项经费,保障农村产业发展和餐桌上的安全;摸清土地实际面积,做好土地补贴测算工作,加快两项惠农补贴发放进度;着力推进马北线13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国康沿江16个村美丽乡村建设,集中连片做好农民还建房建设;整合财政资金,做好G348国道沿线绿化和S105省道提档升级工作;推进ppp项目发展,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特色小镇、农旅融合旅游新城等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投入2亿债券资金,做好河湖整治工程、植被恢复建设,筹措5亿资金用于汈汊湖退耕退渔还林还湖工作。
(四)聚焦债务,打好防范化解攻坚战。目前我市债务限额控制在省下达限额59.93亿元之下下,债务余额45.18亿,债务限额空间余额为14.75亿,隐形债务降至26.78亿元,目前债务情况总体可控,后期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归口管理制度;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强ppp合作项目论证,消化政府隐形债务;严控不合规举债项目,限制债务规模;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债务风险化解管控,将政府债务风险锁在笼子里。
下半年我市财政形势依旧严峻,减税降费和中美贸易争端影响逐步显现,税收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但全市财税系统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汉川、生态汉川、幸福汉川,高质量汉川贡献力量。
关于汉川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汉川市审计局局长 张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审计局审计了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同时,省审计厅对我市乡村振兴、民生等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孝感市审计局对我市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汉川市公共财政总收入834132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747383万元,结余86749万元;汉川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8205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79420万元,结余102630万元。汉川市8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11414万元,总支出302486万元,本年结余8928万元,上年末结余18944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836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截止2018年12月底,非税专户滞留非税收入6277.48万元未划缴国库。2019年1月该款项已全部缴入国库。
(二)“老机保”挤占“新机保”结余资金7306.33万元。2018年,因“老机保”收不抵支,将“新机保”结余资金7306.33万元调拨垫付“老机保”基金缺口。
(三)汉川市汈汊湖湖堤加固整治建设管理办公室和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段)建设办公室多列林木、征地等补偿款17.13万元。一是汉川市汈汊湖湖堤加固整治建设管理办公室违规超标准多支付林木补偿款6.65万元。二是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汉川段)建设办公室超标准、无依据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10.48万元。
(四)南河乡财经所办公楼改造项目在工程结算中,没有据实扣减未施工和变更调整项目造价、高套定额标准,多计工程款2.26万元。
二、乡村振兴、民生等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我市乡村振兴、民生等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乡村振兴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截止2018年12月底,市财政局收到“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14994.80万元,已拨付4481.94万元,指标结存10512.86万元,其中:结存一年以上资金1216.06万元。
(二)市农业局项目管理不规范,财政补助资金发放标准不一。2018年,市农业局发放36座100吨冷藏库补助标准不一,未严格执行9万元/座的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标准分别为8.5万元至12万元不等。
(三)违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贷款贴息0.52万元。2017年市总工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违规为6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创业贷款贴息0.52万元。
(四)滞留创业担保贷款补贴资金68万元。截止2018年底,创业担保贷款补贴资金未录入指标68万元形成滞留,其原因是奖补资金尚未形成分配方案。
(五)市海事局滞留成品油补贴3.5万元。截止2018年6月底,市海事局滞留2015年以前渡船成品油补贴3.5万元。结余原因:一是2015年度万福渡0139号、0010号补贴资金3.16万元应发未发;二是2013年度刘隔新农渡口0269号补贴资金0.34万元滞留未发。
(六)违规发放困难职工帮扶补助资金5.9万元。市总工会2016年至2017年向16名有车非困难职工发放帮扶补助资金5.9万元。
(七)普通高中学生应享受未享受资助0.72万元。2017年至2018年,有4名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涉及金额0.72万元。
(八)学前教育资助程序不规范。2018年春季,有4所幼儿园违规用现金发放资助资金,涉及4人次,金额0.2万元。
(九)违规发放普惠幼儿园综合奖补资金56万元。2018年,市教育局未认定普惠性幼儿园,违规发放73所民办幼儿园普惠民园综合奖补资金56万元。
(十)3个建设项目应开工未开工,导致资金结余。审计抽查,截止2018年底,有3个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项目建设缓慢,应开工未开工,导致项目资金结余1031万元。
(十一)东风幼儿园虚列幼儿伙食费支出,套取资金38.53万元。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公办东风幼儿园虚列幼儿日常伙食费套取资金38.53万元。其中:用于设备购置、维修等支出14.38万元,教职工户外拓展活动支出0.6万元,支付职工加班费3.9万元,结余19.65万元存放在出纳个人银行账户。
(十二)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08万元。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有8名城镇退休人员领取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2.33万元,6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4.75万元。
(十三)滞留移民专项资金328.14万元。截止2018年底,移民专项资金结存328.14万元。按单位分:市财政局滞留316.14万元、市移民办滞留12万元;按项目分:项目资金259.6万元、培训费资金31万元、直补资金37.54万元。
(十四)市妇幼保健院虚报冒领残疾儿童康复费用8.14万元。2018年,市妇幼保健院提供虚假残疾儿童治疗登记记录,记录中OT、ST、按摩等三个项目未实施,实际列支费用8.14万元,其中:2.81万元(OT)、1.95万元(ST)、3.38万元(按摩)。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汉川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3629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8694万元,专项债务134228万元。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6150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333万元,专项债务24175万元。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9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628万元,专项债务290万元。2018年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2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8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4122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4112万元,专项债务158113万元。
四、扶贫审计情况
2019年4月至5月,我市2018年度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41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保障范围。2018年,汉川市有293名低保残疾人未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涉及金额11.89万元;有126名重度残疾人未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金额11.82万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及数据更新不及时方面的问题。一是建档立卡系统中有8户8人不符合贫困条件。截至2018年12月底,汉川市建档立卡系统中有8户8人不符合贫困条件,其中:在企业为股东3户3人,有车辆5户5人。二是截至2018年12月底,汉川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更新不及时,有1名已死亡的贫困人口,未及时从系统中剔除。
(三)2个未竣工验收和结算的扶贫建设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分项工程未建设多计工程款17.19万元。
1.2018年韩集乡群建村、河口村田间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37.16万元,中标单位为湖北辉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此项目未竣工验收,审计现场核实发现,分项工程未建设多计工程款涉及金额10.55万元。
2.2018年10月,西江乡光明村建设一条长4800米,宽3.5米,面积16800平方米的碎石路,项目计划投资28万元,计划单价每平方米16.67元,中标单位为湖北田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扶贫办已按80%拨付资金,此项目未竣工验收。审计现场核实,实际建设碎石路面积为12004.8平方米,少建设碎石路长度4795.2平方米,涉及金额6.64万元。
(四)32家医疗机构违规收取医疗费用63.55万元,涉及套取医保基金45.9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1.35万元。审计抽查发现,2018年有32家医疗机构通过多记床位费、CT和彩超未严格执行减半收费规定等方式,违规收取10312人次患者住院及检查费用63.55万元,套取医保基金45.9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1.35万元,其中:违规收取1721人次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住院及检查费用10.35万元,套取医保基金7.9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1.35万元;违规收取8591人次普通患者住院及检查费用53.2万元,套取医保基金37.97万元。
五、生态环保责任审计情况
2018年对何东平同志任职期间生态环保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孝感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主要指标未能完成。2017年孝感市规定汉川市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指标为:PM10年平均浓度为0.094ug/m3,实际为0.108ug/m3;PM2.5年平均浓度为0.057ug/m3,实际为0.062ug/m3;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为78%,实际为65.3%。
(二)水污染防治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2016年、2017年地表水考核断面汉北河新沟闸(国控省考)水质被省环保厅通报不达标,不符合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要求。
(三)环境监管执法处罚执法不到位。经抽查发现:2016年至2017年,市环保局对3家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作出罚款决定,共计26.82万元,实际执收8万元,执行不到位18.82万元,占罚款总额70%。
(四)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存过大。2015年至2017年结存各类专项资金564.23万元,占拨入各类专项资金1895.80万元的30%。其中:2015年结存各类专项资金231.77万元;2016年结存各类专项资金185.38万元;2017年结存各类专项资金147.08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家相关政策,强化预算刚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全面清理专项资金和项目支出,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三是强化预算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四是科学安排结余结转资金。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和民生相关政策的落实与资金监管。一是要持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强各类民生资金特别是涉农专项资金的清理力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二是不断加强民生项目监管,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担责,严把项目立项审核关、资金使用检查关和项目完成验收关,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避免资金滞留闲置。
(三)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安全绩效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精准识别管理制度,各部门之间要做好数据共享、有效衔接,确保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录入准确、信息完整,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纳入政策性保障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统一管理,设立扶贫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既要关注项目的真实性,又要关注项目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有效落实“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要求。二是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三是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执法执纪严肃性。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的问题已经整改,有的正在积极整改之中。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督促整改并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审计工作的高效助推汉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于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令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会前调查,并结合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决算数为3820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7%,其中:公共财政决算收入完成24412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4%;全市公共财政决算支出为563732万元(不含省专项支出6772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4.6%。2018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为:收入总来源834132万元,财政总支出747383万元,总来源与总支出相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终滚存结余86749万元,其中: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86749万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82050万元,总支出17942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102630万元。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1414万元,支出302486万元,上年结余189440万元,本年结余89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98368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的有关决议要求,贯彻实施预算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审计局按照预算法、审计法和市人大有关决议的要求,对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了审计,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内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较慢,财政资金的执行效率有待提高;有的项目决算与预算相差较大,结转结余较多,财政资金沉淀较大;有些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规范,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衔接不够紧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隐性债务化解面临一些困难等,并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按照上级要求和法律规定,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预算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年底将专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要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减税降费和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做好预算收支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全面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源税收分析,依法强化收入征管,特别是加强对零散税收和地方小税种的征管力度,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二是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改进预决算编制工作。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汉川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改进预算决算编制管理,逐步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规范预算执行行为。
三是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要切实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综合运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加强对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完善绩效自评机制,提高自评质量和可信度。加快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制度、调整政策等的挂钩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的结果,将评价结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之间的衔接,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机制。
四是要严格预算监督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和财政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全口径、全过程审查和监督,及时纠正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要求,依法科学、稳妥做好我市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工作,摸清债务底数,尤其是隐性债务底数。要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PPP项目的运作和信息公开,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切实有效防控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五是要依法开展审计,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要进一步拓展审计范围和覆盖面,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整改目标和问责要求,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结果清单制度。要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着重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源上解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立健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问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转发的《中共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意见的请示》和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规划(2018-2025)》的决议
(2019年8月29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和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局长周占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编制情况的说明》。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按照规划的总体目标,分年度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如期创建成功。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
(2018-2025年)
前 言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同时,十九大报告提出,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衔接《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深入分析建设基础、科学制定发展目标,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建设生态产业体系、科学实施重大工程、严格执行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规划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思想、目标愿景和主要任务,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工业农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与环境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和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实施。
《规划》明确了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汉川市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全面提升汉川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
(一)区位优势明显,生态禀赋优越
地理区位优势明显。汉川位于汉江下游、湖北省中东部、江汉平原腹地,东与国家中心城市武汉毗邻,西连天门,南接仙桃,北与应城、云梦、孝南接壤。汉川地处武汉城市圈核心圈层,距武汉天河国际机场45公里,沪蓉(武荆)高速、沪渝(汉宜)高速穿境而过,武汉城市圈外环高速、S244省道纵贯南北,G348国道、S105省道横贯东西,境内93.1公里汉江黄金水道直通长江。区位优势明显,水陆交通发达。
生态环境优良。2017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汉江二水厂、三水厂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适宜饮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水资源蕴藏巨大。汉川市水系属于汉水水系和汈汊湖水系,境内有大小河渠685条,大小湖泊13个,塘堰1253个,水域总面积51.27万亩,全市地下水可开采储量约为393万吨/日,可开采水量为5.22亿立方米。
生态系统要素齐全。主要为平原湖区及陇岗残丘;在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背景下,汉川雨量丰沛、热量充足、雨热同季、光热同季、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南北物种皆宜。
人文资源底蕴深厚。汉川历史悠久,人文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民间文化极其丰硕,先后荣获中国楹联文化城市、湖北省艺术之乡、善书之乡、楹联之乡荣誉称号,善书、民歌、楹联等艺术形式并称汉川“文化三宝”。
(二)建设基础扎实,成效逐步显现
城市地位日益提升。严格按照《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定位,合理布局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推进形成不同主体功能更加突出、人口经济资源环境更加协调的发展格局。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2017年,汉川市地区生产总值500亿元,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年均增长6.6%。“工业强市”战略效果明显,食品加工、纺织服装、金属制品、电力能源、包装印刷五大支柱产业提档升级。2017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9.6%。
农业资源优势明显。2017年汉川市的水产品产量为18万吨,在武汉市周边13县市区中居第一位,其棉花产量仅次于仙桃,粮食产量也居第三位,油类产量和肉类总产量处于中等水平。汉川是武汉市近郊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基地。
(三)坚持生态立市,推动制度建设
坚持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开发与保护并重、建设与绿化同行、经济与生态齐驱,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产业培育、节能减排、美丽乡村建设、循环经济示范等工程,将生态资源转化为优势资源、生态资本,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生态制度建设初具雏形。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重大措施,不断完善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长效机制。成立了汉川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完善环保考核制度、加强政务督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战略机遇。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汉川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家战略紧密相连、机遇与共。
城市发展的机遇。汉川位于武汉城市圈西部发展轴线上,在经济产业联系、交通条件、人均经济水平等方面优势明显。通过分析武汉与周围13个县市区引力系数,武汉与汉川的引力系数54.86,远远高于其他13个县市区,反映出汉川与武汉之间紧密的经济联系。汉川市作为农业大市,已形成了以高产值作物、保护地、经济林、果业、畜牧业开发为重点的综合开发格局,农业经济结构开始向多元化的现代农业结构转变,科技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已经起步,显示出巨大的开发潜力。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基本要求,通过对汉川市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能源消耗、空间发展格局、生态系统结构和服务价值评估、环境质量与环境容量评价、生态保护制度建设等系统诊断,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下:
城市化的城市污染加剧。2017年城市常住人口为103万人。城市化进程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城市化过程推动了区域经济增长,提高了文化、教育与科技发展水平,改善了居民生活质量与思想观念,促进了社会进步。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污水、垃圾、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产生量持续增加,城市及周边地区资源、环境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将不断加剧。
工业污染防治的任务艰巨。“十三五”期间,汉川市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需要较长时间,传统工业经济将继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结构性污染难以根本改变,电力、金属制品、纺织、食品、印染等行业仍将是废水、废气的排放大户,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既要解决现有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又要紧跟工业快速发展步伐,防止和控制新工业污染源的产生,任务十分艰巨。
生产技术水平落后。汉川市部分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设备、技术落后,自动化水平低,能源资源利用率低,生产规模小,基本处于粗放型经营阶段,环境污染重且治污意识低、治污能力差。成为汉川市环境污染加剧的重要隐患。
环保资金筹措渠道不畅。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汉川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瓶颈。“十三五”虽有所增加,但尚未达到“十三五”计划的投资目标。另外汉川市尚未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环保投资机制,在资金筹措上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南水北调加大环境压力。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实施后,年均可调水量95亿立方米,汉江中下游多年平均流量减少1/3,水位下降1-2m。不仅给汉川市工农业用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河道航运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而且将降低汉江汉川段对污染物的稀释自净能力,导致水环境容量减小,水污染治理成本增加,汉江汉川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加大。
第二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十一次党代会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绿色决定生死为底线,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转变。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生态生活、完善生态制度、弘扬生态文化,全面提升汉川城市形象和绿色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发展,将汉川市建设成为湖北省乃至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略)。
以人为本,富民强市(略)。
系统管理,综合推进(略)。
优化布局、区域联动(略)。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略)。
三、规划范围和时限
规划范围。汉川市行政辖区,包括汉川市辖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刁东街道办事处、汉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14个镇、6个乡、3个农场,总面积1663平方公里。
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2018-2025年。
四、建设目标
第一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18-2024):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组织领导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机制。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资源环境约束得到缓解,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居,建设一批省级生态乡镇,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深化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水平,国土空间布局合理、生态空间格局更加优化、生态经济高效节约、生态环境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传承弘扬,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要求,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五、规划指标
依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鄂环委[2018]5号),确定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指标体系,共42项考核指标,其中国家级考核指标38项,省级考核指标41项,合并共性指标,考核指标共42项,考核指标见附表1。
经过对标分析,截至2017,在42指标中,已达指标27项,易达指标9项,差距较大指标6项。其中,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河长制、湖长制、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环境信息公开率、土壤环境质量、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湿地保护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公众绿色出行率、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等27项已达到或超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指标;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空间规划、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等9项指标差距在30%以内,工作基础较好,属于易达指标;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地表水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等6项指标差距较大(30%以上)或者指标提高难度较大,属于难达指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优化生态空间
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对汉川市的有关要求,基于市域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结合汉川市城镇体系规划,将汉川市生态空间按环境承载能力,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适宜开发区。同时按照“应保尽保”和“预留发展空间”总原则,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工作。
二、打造生态经济
1、发展生态农业。一是着力抓好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重点抓好以中洲、杨林沟、田二河、西江、新堰等乡镇区域的水稻、小麦、马铃薯、玉米、棉花、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着力抓好生猪、肉牛、肉羊、肉鸡、蛋鸡、肉鸭、蛋鸭等重要畜禽产品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借助订单农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手段,通过新型农产品加工业和餐饮业的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开发,把品质、安全、生态、文化等价值凸现出来并形成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三是发展生态养殖及生态种养模式。突出生态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形式,将种植养殖有机结合起来,构成完好的农业链,从源头上治理农村土壤和水污染,进一步提高种养殖经济效益。
2、发展生态工业。一是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打造金属制品产业、纺织服装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包装印刷产业、电力能源产业等五大支柱产业,通过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二是发展高新产业。通过产业引导、技术创新、资金扶持等措施,立足现有技术基础和产业优势,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智能家居产业、新能源产业,打造绿色环保的高新技术产业。三是推进信息化融合。大力推进“互联网+”传统产业信息化,着力构建信息化发展平台,促进企业向智能制造发展,加快提升企业产品、装备及生产、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四是建立产业退出机制。从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度、产业链长度、科技高度、环保安全节能减排度,社会风险度等六个方面分类规范全市产业准入及管理。对资源占用多、产业关联度小、技术含量低、税收贡献少的项目,建立完善的淘汰机制。
3、发展生态服务业。一是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引导企业进一步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实现汉川产业生产制造型与生产服务型并重。二是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积极开发旅游产品,着力打造现代化生态旅游景点。三是推动现代农业与旅游相融合,在自然资源较好的农业乡镇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开发乡村旅游产品,打造汉川市的乡村旅游俱乐部,构建1-2个特色旅游乡村。
三、保护生态环境
1、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加大汉江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和保护力度和沿线生态景观带建设。二是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进一步开展汈汊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用“一湖一策”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式,引导建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控制单元要一对一制定达标方案,对于水质不达标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四是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全面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加强日常督查与检查,对市域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工业及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依法予以取缔。五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源防治。加快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日常运行监管。六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积极推动全市实现农业技术从传统粗放型向现代集约节水型转变。鼓励施用有机肥,推进畜禽粪便等资源化利用回收工作,推广应用农药减量增效综合配套技术。
2、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设置产业准入门槛,合理规划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强化能源清洁利用。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大力推进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三是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控制。加强对火电、热电、金属制品、塑料、印刷等行业监控,逐步减小重点行业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四是强化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建设,强化机动车定期检验,环保检测不达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五是深化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控制建设施工、渣土运输及裸露地面产生的扬尘污染。
3、实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拓展资源化途径,构建区域综合利用系统。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开发和推广,解决制约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瓶颈,提高高端产品比例和产业竞争力。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大力推进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三是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深入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市场的环境准入机制,强化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健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四是加强污泥处置。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推进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4、实施噪声控制。一是强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对超标企业依法实施治理、限产、搬迁、关停,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二是强化交通噪声整治。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建设,改善路况,推进声屏障、绿化防护带、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建设。三是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商业经营和小型加工企业等噪声污染监管,禁止在居民楼、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建筑物内和居民住宅区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5、实施土壤修复。一是加强土壤污染源控制。严格废弃物焚烧等行业企业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二是严格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监测,确定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并逐步引导企业搬迁到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三是管控建设用地开发环境风险。逐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度,制定汉川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规定,建立土壤环境定期监测评估机制,严格管控废弃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四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鼓励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引导农民积造施用农家肥,加快农业生态循环。五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规范和引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践行生态生活
1、打造低碳宜居城市环境。依托主城区内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和特色化的城市景观资源,规划形成“两环三楔、五廊六带、七心多园”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全市卫生资源,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村一体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是优化布局文化体育设施。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建成市、乡、社区、自然村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三是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建立起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义务阶段教育、特殊教育等相对完善的教育体系。四是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有效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统筹安排公共交通线路、站点、运力、换乘枢纽、停车场等设施,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
3、加快建设汉川美丽乡村。一是开展生态景观建设。全面打造公共活动空间景观改造工程、水域景观改造工程、村庄绿化工程。深入开展绿色村庄建设活动,鼓励农户选择多品种、不同季相的林果花卉、经济林木,发展庭院绿化。二是提升村庄文化建设水平。做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及特色文化活动创建工程建设。三是推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和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到2025年,80%的乡镇建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80%的行政村建成市级及以上生态村。
4、大力推进绿色生活方式。一是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形成以“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辅助”的多元化、安全、方便、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二是引导绿色消费行为。积极引导合理选购、适度消费、简单生活等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时尚。三是加强政府绿色行政。优先将自主创新的节能环保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推动政府采购可再生、可循环利用、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积极推动无纸化办公,逐步实现公文的电子化传输(涉密文件除外),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完善生态制度
1、完善环境法规与政策体系。一是完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与执法机制。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完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制度。全面实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推进环评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把环评管理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二是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创新机制。加强市内联动共建,建立生态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周边地区环保合作,探索建立汉江、汉北河、府河等水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制度。三是制定生态保护红线配套政策。完成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的勘界落地,制定负面清单、生态产业扶持政策,出台相配套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政策。
2、创新环境管理考核体制。一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机制。按照“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考核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以上。二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任职前后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情况、重要环境保护领域进行重点审计。三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度。对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生态环境影响的要实行终身追责。四是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境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四个等级,并在环保部门、发改部门、税务部门、银行业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3、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一方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实施第三方污染治理试点,所需费用全部由责任主体承担。另一方面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出台汉川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排污权有偿取得方式。
4、建立长效生态补偿制度。一是大力推进生态价值评估。建立生态会计制度、建立职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和统计汉川市生态价值总量。二是逐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湖北省对生态特区更多的支持政策,明确上下游在生态补偿机制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汉江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实施项目带动补偿模式。在水资源开发、矿山开发、林地利用等项目上,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实行利益方污染赔偿与生态补偿,并加大环境与资源费征收力度。
5、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一是推进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多种环境要素及各种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二是完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不断扩充市长信箱、12369环保热线、微博微信等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公众意见、建议和举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三是拓展政府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等数据的汇聚整合,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6、加快建立一体化监管体系。一是建立覆盖城乡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PM2.5和O3等指标的大气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水质监测点位,完善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和噪声监测点位,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监控排污单位要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二是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源“一源一档”数据库建设,全面推广排污企业在线监控系统,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三是落实环境监测监察省垂直管理制度。按照湖北省环保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环保机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系建设。四是健全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提高区域水质预警能力,推进重点水体监控预警系统及数据发布平台建设,强化区域大气污染预警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辐射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完善辐射监测体系和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平台。
六、弘扬生态文化
1、积极培育生态理念。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不同层次的生态教育,广泛传播环境法律法规,培养广大群众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环境是资产的价值观,确立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发展观,倡导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2、加强全民生态教育。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主题教育:一是生态警示教育,结合汉川市目前实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生态警示教育,向公众宣讲汉川市环境污染等状况及解决措施;二是生态保护教育,对公众进行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农业、旅游环境保护与生态旅游、工业生态与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三是绿色消费教育,向公众全面介绍健康、绿色消费的有关知识,引导群众进行绿色消费,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全面发展;四是生态文明教育,向公众全面宣传21世纪的文明——生态文明,使公众认清人类文明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再到生态文明的发展历程及历史必然。
3、普及生态保护知识。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环境保护知识。要及时报道和表扬保护环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的剖析,普及环境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4、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通过设置公众参与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政务公开化,保障公众的环境监督权、知情权、索赔权和议政权。通过推行城镇生活垃圾的定点分类堆放、组织资源回收利用活动、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环保义务劳动和志愿者行动等公众参与活动,培育公众的生态理念和保护生态的行为规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实现社会风尚的生态化转变。
5、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引导,使公众逐渐转变消费观念,提高绿色消费的自觉性。推广绿色消费模式,规范绿色消费行为,加强绿色消费保障,实施绿色采购计划。
6、着力创建基层生态文化。积极培育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
第四章 重点项目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汉川市围绕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建设等六大领域创建生态文明所需的重点工程,有政府部门纳入部门规划实施。含生态制度重点项目、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生态空间重点项目、生态经济重点项目、生态生活重点项目和生态文化重点项目等六大类43个项目,总投资170.029亿元。其中优先项目23个,总投资估算约为38.769亿元。
生态制度完善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创建生态文明规划、生态文明教育与环境监察监控平台项目等。总投资估算约为1060万元。
生态环境改善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质量等级划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水收集系统、河湖渠保护工程、垃圾处理工程以及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等。总投资估算约为46.793亿元。
生态空间调整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管控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300万元。
生态经济建设重点项目。主要包括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推进生态工业、发展生态农业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06亿元。
生态生活环境建设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生态人居建设工程、生态农村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5亿元。
生态生文化建设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生态文化、城市信息技术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1亿元。
二、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积极争取海绵城市建设、排污权有偿使用、低碳工业园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智慧城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低碳城市等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加大市财政投入。汉川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涉及的工程项目,应纳入市政府重点工程投资计划,分步推进实施。汉川市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落实企业投入。企业应积极履责,按照污染治理要求,足额保量投入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资金。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运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方式,采取财政和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根据事后绩效对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进行补贴和奖励,吸引环保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入。探索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汉川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探索和推广水权转让、排污权交易、矿业权招标拍卖等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整合中的作用。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大型企业集团、银行等投资生态创建重点工程。
三、效益分析
重点项目是汉川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汉川市生态创建的重要抓手,是汉川市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规划的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汉川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对环境质量改善,流域高效开发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环境效益显著。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农村生态、绿满汉川、绿色产业等工程,可有效削减水体、大气、土壤环境污染负荷,有效提升市域环境质量;可有效增加流域内植被覆盖面积,减少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极大改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可有效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经济效益卓著。系列重点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提升汉川市生态经济规模与质量,助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社会效益突出。规划的实施将有效改善汉川市城市形象,提高知名度,必将对招商引资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增强环保意识。生态修复及生态创建工程的实施,将有效修复人为因素产生的生态破坏,提升城乡生活环境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将成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助推汉川市真正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挂帅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建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生态文明建设机构,形成全市、街道、村委会分级管理、上下互动的良性推进机制,并有专人分管负责。建立行政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分工和责任,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耦合、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建设具有高效组织能力和行为引导能力的各级部门机构。扩大社会团体组织职能,开展生态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与培训,参与政府相关决策;加强学会(协会)间的联系,开展各种规模的生态文明建设学术交流和社会宣传等公益活动。
二、做好制度保障
将《规划》的具体内容、指标目标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建设内容和远景规划之中,认真做好与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森林、土地、自然保护、工业、农业、城乡建设、水资源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衔接,切实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贯穿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在各执法部门之间建立联系制度,统一执法尺度,相互协作,互通信息,联合行动。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
三、严格评估考核
实行年度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对《规划》内容实施动态调整。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掌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动态,布置和督促落实工作任务,将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2024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技术评估,迎检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2025年进行终期评估,迎接国家考核验收。
附表1 汉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现状年 | 目标年 | 指 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2017年 | 2024年目标值 (省级) | 2025年目标值(国家级) | |||||||
生态制度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正在制定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生态环境局 | 统计局、发改局 |
2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0 | ≥20 | ≥20 | 组织部 | 环委会成员单位 | |
3 |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 | 编制 | 编制 | 编制 | 编制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审计局、环委会成员单位 | |
4 |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审计局 | 组织部、环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 |
5 |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组织部 | 审计局、生态环境局、纪监委等 | |
6 | 河长制 | - | 开展 | 全面推行 | 全面推行 | 全面推行 | 水利和湖泊局 | 河湖长办、生态环境局 | |
7 | 湖长制 | - | 建立 | 全面推行 | 全面推行 | 全面推行 | 水利和湖泊局 | 河湖长办、生态环境局 | |
8 |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局 | 经信局、各乡镇 | |
9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95 | 95 | 100 | 80 | 生态环境局 | 环委会成员单位 | |
10 | 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 % | 8 | 80 | 稳步提高 | ≥80 | 生态环境局 | 环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 |
生态环境 | 11 | 环境空气质量 | - % - | 改善目标未达标;优良天数比例为70%;严重污染天数未达标 | 改善目标达到考核要求;优良天数比例大于80%;严重污染天数基本消除 | 改善目标达到考核要求;优良天数比例大于80%;严重污染天数基本消除 | 质量改善目标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良天数比例≥80;严重污染天数基本消除 | 生态环境局 | 环委会成员单位 |
达到省里考核要求 | 达到省里考核要求 | 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幅度和严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达到省级要求改善幅度 | 生态环境局 | 环委会成员单位 | |||||
12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 | 未达标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目标 | 完善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目标 | 生态环境局 | 环委会成员单位 | |
未达标 | 达到省里考核要求 | 达到省里考核要求 | 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提高幅度和劣V类水体下降幅度达到省级要求改善幅度 | 生态环境局 | 环委会成员单位 | ||||
13 | 土壤环境质量 | - | 达标 | 达到省里考核要求 | 达到省里考核要求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 |
14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58.3 | 62 | 65 | ≥60 且不降低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等 | ||
15 | 森林覆盖率 | % | 4.8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15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 |
16 |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 | ||||||
重点保护物种收到严格保护 | - | 执行 | 执行 | 执行 | 执行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17 | 湿地保护率 | % | 30 | 70 | 70 | ≥30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 | |
18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局 | 经信局、卫生健康局 | |
19 |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 - | 初步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生态环境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各乡镇等 | |
20 |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 | 未发生 | 未发生 | 未发生 | 未发生 | 生态环境局 | 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 |
生态空间 | 21 | 生态保护红线 | - | 划定并遵守 | 划定并遵守 | 划定并遵守 | 划定并遵守 | 生态环境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等 |
22 | 耕地红线 | - | 遵守 | 遵守 | 遵守 | 遵守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 |
23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48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20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 |
24 | 空间规划 | - | 未编制 | 编制 | 编制 | 编制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规委会成员单位 | |
生态经济 | 2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0.4187 | 0.78 | 0.7 | ≤0.7;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 发改局 | 统计局、经信局 |
2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m3/万元 | 153.85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70;且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 水利和湖泊局 | 经信局、住建局、各乡镇 | |
27 |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亩 | 50 | 65 | 65 | ≥65 | 经信局 | 统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等 | |
28 | 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 | 36 | 40 | 40 | ≥40 | 农业农村局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 |
29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农业农村局 | 统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等 |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86.5 | 90 | 95 | 省级≥90;国家级≥95 | ||||
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 | 73 | 90 | 95 | 省级≥90;国家级≥95 | ||||
30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 | % | 98 | 100 | 100 | ≥90 | 生态环境局 | 统计局、发改局、经信局等 | |
生态生活 | 31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住建局 | 卫生健康局、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
32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1 | 95 | 100 | ≥85 | 住建局 | 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 | |
100 | |||||||||
33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8 | 100 | 100 | ≥85 | 城管执法局 | 住建局、卫生健康局 | |
100 | |||||||||
34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90 | 90 | 90 | ≥90 | 发改局 | 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 | |
≥95 | |||||||||
35 |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 | % | 43 | 65 | 100 | ≥65 | 生态环境局 | 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统计局 | |
100 | |||||||||
36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31 | 30 | 40 | ≥30 | 住建局 | 统计局 | |
≥40 | |||||||||
37 | 公众绿色出行率 | % | 56.2 | 不降低 | 不降低 | ≥40 | 交通运输局 | 统计局、各乡镇 | |
≥50 | |||||||||
38 | 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 % | 62 | 65 | 70 | ≥60 | 经信局
| 水利和湖泊局、发改局、统计局 | |
≥70 | |||||||||
3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90 | 90 | 90 | ≥80 | 财政局 | 统计局 | |
生态文化 | 4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77 | 100 | 100 | 100 | 组织部 | 市委党校、生态环境局 |
41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 % | 80 | 90 | 90 | ≥80 | 宣传部 | 文旅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 | |
4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 | % | 70 | 80 | 80 | ≥80 | 宣传部 | 统计局、生态环境局 |
附表2 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优先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起止年限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金额来源 | 项目责任单位 | |
一、生态制度 | ||||||||
1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 全市 | 新建 | 按照国家级生态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落实汉川市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的创建规划及修编工作 | 2017-2023 | 2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2 | 生态文明教育 | 全市 | 新建 | 积极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全覆盖,确保市级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大于等于20% | 2017-2025 | 60 | 政府投资 | 组织部、教育局 |
合计 | 260 | |||||||
二、生态环境体系 | ||||||||
3 | 涵闸河综合治理项目 | 城区 | 新建 | 对4.7公里长的河流实施景观改造,绿化率到90%。 | 2017-2023 | 40000 | 政府投资,地方配套 | 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 |
4 | 汉川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城区、开发区 | 新建 | 对涵闸河、徐家渠、一心渠等11条黑臭水体实施截污纳污、清淤疏浚和生态治理,全长45.03公里。 | 2019-2020 | 37000 | 政府投资 | 住建局、开发区 |
5 | 汉川汉江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全市域 | 新建 | 对全市汉江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划分保护区;设立标志牌、警示牌、宣传牌以及隔离网;排污口整治 | 2017-2020 | 1000 | 政府投资,地方配套 | 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 |
6 | 汉川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城区 | 新建 | 扩建5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 2017-2019 | 6400 | 企业投资 | 银泉环保 |
7 | 汉川20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 乡镇 | 新建 | 全市20个乡镇均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 2017-2021 | 46000 | PPP模式 | 政府、社会资本方 |
8 | 新河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开发区 | 新建 | 扩建2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 2017-2019 | 4500 | 企业投资 | 川东环保 |
9 | 沉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沉湖镇 | 新建 | 新建处理能力1.5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 2017-2022 | 6030 | 政府投资 | 沉湖镇、银泉环保 |
10 | 马口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 马口 | 新建 | 新建处理能力4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 2017-2022 | 7000 | 政府投资 | 马口镇、瑞马环保 |
11 | 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 | 开发区 | 扩建 | 延伸污水管网20km | 2017-2023 | 20000 | 企业投资 | 川东环保 |
12 | 老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 | 城区 | 扩建 | 延伸污水管网30km | 2017-2020 | 30000 | 政府投资 | 市政府 |
13 | 污泥处置中心工程 | 城区 | 新建 | 建设日处理100立方米的污泥处置中心一座,对全市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后的脱水污泥进一步处置。 | 2017-2020 | 3200 | 企业投资 | 首大环保 |
14 | 汉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汉川 | 新建 | 日处理1000吨垃圾发电站一座 | 2018-2025 | 30000 | 企业投资 | 住建局 |
合计 | 231130 | |||||||
三、生态空间 | ||||||||
15 | 生态功能红线管控项目 | 全市 | 新建 | 划定汉川市生态功能红线范围,优化功能区域内的产业结构,与功能区相匹配 | 2017-2025 | 3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300 | |||||||
四、生态经济 | ||||||||
16 | 湖北拓普聚合体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再利用项目 | 汉川市 | 新建 | 建设标准厂房18000平方米及配套大气、水污染治理设施 | 2017-2020 | 5000 | 企业投资 | 湖北拓普聚合体科技有限公司 |
17 | 汈汊湖湿地公园 | 汈汊湖 | 新建 | 实施退田还湖、湖泊清淤、湖滨带修建生态护岸、生态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 | 2017-2025 | 50000 | 政府投资 |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
18 | 老灌湖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建设项目 | 老灌湖 | 新建 | 实施湖泊清淤、湖滨带修建生态护岸、生态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观光景点打造。 | 2019-2025 | 30000 | 政府投资 |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
合计 | 85000 | |||||||
五、生态生活 | ||||||||
19 | 生态创建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汉川市 | 新建 |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9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471个,打造38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 | 2017-2025 | 10000 | 政府投资 | 乡镇政府、生态环境局 |
20 | 汉川市美丽乡村建设 | 汉川市 | 新建 | 在重点乡镇重点村实施“环境美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示范工程 | 2017-2025 | 10000 | 政府投资 | 农业和农村局、住建局 |
21 | 汉川市城乡厕所革命 | 汉川市 | 新建 | 完成全市78000户农户无害化厕所、580座农村公共厕所、30座乡镇公共厕所、50座城市公共厕所、3座交通厕所、20座旅游景区景点厕所的建设改造任务 | 2017-2025 | 30000 | 政府投资 | 发改局 |
合计 | 50000 | |||||||
六、生态文化 | ||||||||
22 | “三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建设项目 | 汉川市 | 新建 | 总建筑面积31670平方米,用于三馆的建设 | 2017-2022 | 15000 | 政府投资 | 文旅局 |
23 | 政务服务平台 | 汉川市 | 新建 | 建设以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整合人社、民政、计生、公安多个部门信息的平台,通过数据开发、收集、利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一张网”便民服务 | 2017-2025 | 6000 | 政府投资 | 市政府 |
合计 | 21000 | |||||||
总计 | 387690 |
附表3 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起止年限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金额来源 | 项目责任单位 |
一、生态制度 | ||||||||
1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 全市 | 新建 | 按照国家级生态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落实汉川市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的创建规划及修编工作 | 2017-2023 | 2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2 | 生态文明教育 | 全市 | 新建 | 积极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全覆盖,确保市级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大于等于20% | 2017-2025 | 60 | 政府投资 | 组织部、教育局 |
3 | 环境监察监控平台 | 全市 | 新建 | 建立汉川市大气环境监控、报警系统,对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行动实施24小时全方位监控。 | 2018-2020 | 8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1060 | |||||||
二、生态环境体系 | ||||||||
4 | 涵闸河综合治理项目 | 城区 | 新建 | 对4.7公里长的河流实施景观改造,绿化率到90%。 | 2017-2023 | 40000 | 政府投资,地方配套 | 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 |
5 | 汉川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城区、开发区 | 新建 | 对涵闸河、徐家渠、一心渠等11条黑臭水体实施截污纳污、清淤疏浚和生态治理,全长45.03公里。 | 2019-2020 | 37000 | 政府投资 | 住建局、开发区 |
6 | 汉川经济开发区内河综合治理项目 | 开发区 | 新建 | 对辖区内的曹家河、公路渠、洪南渠、一心渠等黑臭水体实施深度治理、提标升级和景观改造。 | 2017-2023 | 100000 | 政府投资 | 开发区、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 |
7 | 仙女山办事处内河综合治理项目 | 仙女山办事处 | 新建 | 对辖区内的洪西渠、二干渠、徐家渠等黑臭水体实施实施实施深度治理、提标升级和景观改造。 | 2017-2023 | 100000 | 政府投资 | 开发区、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 |
8 | 汉川汉江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全市域 | 新建 | 对全市汉江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划分保护区;设立标志牌、警示牌、宣传牌以及隔离网;排污口整治 | 2017-2020 | 1000 | 政府投资,地方配套 | 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 |
9 | 土壤污染详查工程 | 全市 | 新建 | 组织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基数,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基础数据库和评估报告 | 2018-2023 | 6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农业和农村局 |
10 | 汉川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城区 | 新建 | 扩建5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 2017-2019 | 6400 | 企业投资 | 银泉环保 |
11 | 汉川20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 乡镇 | 新建 | 全市20个乡镇均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 2017-2021 | 46000 | PPP模式 | 政府、社会资本方 |
12 | 新河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开发区 | 新建 | 扩建2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 2017-2019 | 4500 | 企业投资 | 川东环保 |
13 | 沉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沉湖镇 | 新建 | 新建处理能力3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 2017-2022 | 6030 | 政府投资 | 沉湖镇、银泉环保 |
14 | 马口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 马口 | 新建 | 新建处理能力4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 2017-2022 | 7000 | 政府投资 | 马口镇、瑞马环保 |
15 | 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 | 开发区 | 扩建 | 延伸污水管网20 km | 2017-2023 | 20000 | 企业投资 | 川东环保 |
16 | 老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 | 城区 | 扩建 | 延伸污水管网30 km | 2017-2020 | 30000 | 政府投资 | 市政府 |
17 | 实行“河湖长”制 | 全市 | 新建 | 对我市全部水域提升水治理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 2017-2025 | 120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住建局 |
18 | 汉江生态保护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 全市 | 新建 | 河道治理、疏浚清淤50km;河流砌砖20km;岸边及水面垃圾打捞与处理;水草资源化;景观建设。 | 2017-2025 | 120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住建局 |
19 | 汉北河生态保护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 全市 | 新建 | 河道治理、疏浚清淤20km;河流砌砖10km;岸边及水面垃圾打捞与处理;水草资源化;景观建设。 | 2017-2025 | 60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住建局 |
20 | 老观湖态保护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 全市 | 新建 | 加强水质及生态系统的修复,明确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对区域点源和面源水系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及休闲旅游观光工程,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湿地。 | 2017-2025 | 35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住建局、文旅局 |
21 | 城市空气环境监测站点工程 | 汉川 | 新建 | 建设2个环境空气自动站 | 2017-2022 | 6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22 | 城区噪声环境监测站点建设工程 | 汉川 | 新建 | 建设1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 | 2017-2020 | 2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23 | 汉江流域水体环境监管站点建设工程 | 汉江 | 新建 | 在汉江小河段建设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自动监测,建设设备监控系统终端 | 2017-2020 | 2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24 | 汉北河流域水体环境监管站点建设工程 | 汉江 | 新建 | 在汉北河汉川段分别建设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开展自动监测,建设设备监控系统终端 | 2017-2020 | 2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25 | 汉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汉川 | 新建 | 日处理1000吨垃圾发电站一座 | 2018-2025 | 30000 | 企业投资 | 住建局 |
26 | 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 | 全市域 | 新建 | 在全市所有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 | 2017-2020 | 15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27 | 污泥处置中心工程 | 城区 | 新建 | 建设日处理100立方米的污泥处置中心一座,对全市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后的脱水污泥进一步处置。 | 2017-2020 | 3200 | 企业投资 | 首大环保 |
合计 | 467930 | |||||||
三、生态空间 | ||||||||
28 | 生态功能红线管控项目 | 全市 | 新建 | 划定汉川市生态功能红线范围,优化功能区域内的产业结构,与功能区相匹配 | 2017-2025 | 300 | 政府投资 | 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300 | |||||||
四、生态经济 | ||||||||
29 | 汉川火电厂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 汉川市 | 新建 | 建设或引进加气混凝土砖厂3家;建成或引进高端建材厂1家;对6台机组全部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铺设供热管道对周边企业及居民提供绿色热能。 | 2017-2025 | 300000 | 企业投资 | 汉川电厂 |
30 | 湖北拓普聚合体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再利用项目 | 汉川市 | 新建 | 建设标准厂房18000平方米及配套大气、水污染治理设施 | 2017-2020 | 5000 | 企业投资 | 湖北拓普聚合体科技有限公司 |
31 | 天屿湖国际休闲社区 | 马口镇 | 新建 | 开发总面积10000亩,开展生态修复,实施景观改造、绿化,以及截污、疏浚等工程 | 2015-2025 | 300000 | 企业投资 | 福建达利集团 |
32 | 桐木湖生态社区 | 马口镇 | 新建 | 规划开发5500亩,开展生态修复,实施景观改造、绿化,以及截污、疏浚等工程 | 2018-2025 | 300000 | 企业投资 | 福建中辉集团 |
33 | 汈汊湖湿地公园 | 汈汊湖 | 新建 | 实施湖泊清淤、湖滨带修建生态护岸、生态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湖泊底泥进行生态疏浚和生态修复。 | 2017-2025 | 50000 | 政府投资 | 市政府 |
34 | 黄龙湖生态旅游示范区 | 马鞍乡 | 新建 | 开展生态修复,实施景观改造、绿化,以及截污、疏浚等工程 | 2017-2025 | 50000 | 企业投资 | 钰龙集团 |
35 | 老灌湖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建设项目 | 老灌湖 | 新建 | 实施湖泊清淤、湖滨带修建生态护岸、生态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观光景点打造。 | 2019-2025 | 30000 | 政府投资 |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
36 | 东西汊湖水环境综合整治 | 东西汊湖 | 新建 | 实施退田还湖、湖泊清淤、湖滨带修建生态护岸、生态疏浚和湖滨生态修复,观光景点打造。 | 2017-2025 | 20000 | 政府投资 | 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
37 | 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 汉川市 | 新建 | 新建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个,建设重点乡镇农产品质量检测站 | 2017-2023 | 5000 | 政府投资 | 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局 |
合计 | 1060000 | |||||||
五、生态生活 | ||||||||
38 | 生态创建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汉川市 | 新建 |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6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471个,打造38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 | 2017-2025 | 10000 | 政府投资 | 乡镇政府、生态环境局 |
39 | 汉川市美丽乡村建设 | 汉川市 | 新建 | 在重点乡镇重点村实施“环境美化、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示范工程 | 2017-2025 | 10000 | 政府投资 | 农业和农村局、住建局 |
40 | 汉川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 汉川市 | 新建 | 在襄北、襄南片区分别建设一座10万吨/日的自来水厂,解决农村饮水安全 | 2018-2023 | 50000 | 政府投资 | 市政府 |
41 | 汉川市城乡厕所革命 | 汉川市 | 新建 | 完成全市78000户农户无害化厕所、580座农村公共厕所、30座乡镇公共厕所、50座城市公共厕所、3座交通厕所、20座旅游景区景点厕所的建设改造任务 | 2017-2025 | 30000 | 政府投资 | 发改局 |
42 | 汉川市福星生态文化旅游名城 | 汉川市 | 新建 | 建设文化影视城、生态旅游城、娱乐休闲城、观光农业城。 | 2019-2025 | 50000 | 企业投资 | 文旅局 |
合计 | 150000 | |||||||
六、生态文化 | ||||||||
43 | 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建设项目 | 汉川市 | 新建 | 总建筑面积31670平方米,用于三馆的建设。 | 2017-2022 | 15000 | 政府投资 | 文旅局 |
44 | 政务服务平台 | 汉川市 | 新建 | 建设以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整合人社、民政、计生、公安多个部门信息的平台,通过数据开发、收集、利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一张网”便民服务 | 2017-2025 | 6000 | 政府投资 | 市政府 |
合计 | 21000 | |||||||
总计 | 1700290 |
关于《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
(2018-2025年)》编制情况的说明
——2019年8月29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局长 周占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做关于《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编制情况的说明。
一、规划编制概况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和“五个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2月,我市委托湖北华中帷幄咨询有限公司着手编制《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年8月,《规划》文本编制完成。此后在2年多时间内,按省环委会专家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多次修改。2018年9月3日,召开《规划》预审会,发改局等7个部门提出预审意见。同年9月4日,省环保厅对《规划》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按省专家意见予以修改。2018年11月13日,按程序征求了17个市直部门意见。2019年3月15日,生态环境部门对《规划》予以审核。2019年7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审议《规划》,编制单位按审核意见予以修改,最终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生态生活,完善生态制度、弘扬生态文化”,全面提升汉川城市形象和绿色竞争力,将汉川建设成省级乃至国家级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2、以人为本,富民强市;3、系统管理,综合推进;4、优化布局、区域联动;5、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规划范围:汉川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663平方公里。
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2017年,规划期2018-2025年。
第一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18-2024年)
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4-2025年)
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汉川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指标体系,共42项考核指标,其中已达指标有27项,通过努力的易达标指标有9项,差距较大近期难以达标的指标有6项,一是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第10项),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第12项),三是森林覆盖率(第15项),四是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第23项),五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第26项),六是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第35项)。
四、规划实施措施
(一)优化生态空间
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将汉川市生态空间按环境承载能力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适宜开发区。同时按照“应保尽保”和“预留发展空间”总原则,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二)打造生态经济
一是发展生态农业,确保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发展生态工业,打造绿色环保的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完善的淘汰机制。三是发展生态服务业,实现汉川产业制造型与服务型并重。四是发展生态旅游业,打造山河湖渠有机结合的生态旅游景观。
(三)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二是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推进企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三是实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市场的环境准入机制,加强污泥处置管理。四是实施噪声控制,强化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治理。五是实施土壤修复,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
(四)践行生态生活
一是打造低碳宜居城市环境。依托中心城区自然生态禀赋和特色化的景观资源,形成“两环三楔、五廊六带、七心多园”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三是加快建设汉川美丽乡村,推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和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四是大力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加强政府绿色行政,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完善生态制度
一是完善环境政策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等各项制度。二是创新环境管理考核体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制度。三是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资融资机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四是建立长效生态补偿制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层面更多的政策支持,明确上下游在生态补偿机制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五是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升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多种环境要素的实时监控能力。
(六)弘扬生态文化
一是积极培育生态理念,倡导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加强全民生态教育,抓好生态警示、生态保护、绿色消费和生态文明教育。三是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提高法制观念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四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着力创建基层生态文化,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
(一)投资估算。生态市规划设计重点项目、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生态空间重点项目、生态经济重点项目、生态生活重点项目和生态文化重点项目等6大类44个,总投资170.029亿元。其中优先项目23个,总投资估算约为38.769亿元
(二)资金筹措。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分步推进。三是督促企业加大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资金投入。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三)效益分析。实施污水处理、土壤修复、农村生态、绿满汉川、绿色产业等工程,削减水体、大气、土壤环境污染负荷,提升市域环境质量,改善汉川市城市形象,助推汉川市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市、乡、村分级管理、上下互动的良性推进机制。
(二)做好制度保障。将《规划》的具体内容、指标目标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建设内容和远景规划之中,切实做到有序推进。
(三)严格评估考核。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反馈。2024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技术评估,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5年进行终期评估,迎接国家考核验收,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以上说明,请予以审议。
汉川市人民法院
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汉川市人民法院院长 杨忠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第一责任”,坚持把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两项重点”,认真实施刑事法律政策,扎实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全面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为推动平安汉川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近三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199件,审结1176件,结案率98.08%。共判处犯罪分子1495人,其中10年以上有期徒刑55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34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822人,宣告缓刑384人。
一、主要做法
(一)充分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扎实开展“四大战役”。一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件87人,先后公开审理张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喻某某等11人“涉黑”案、段某某等21人“涉黑”案、王某某等16人“涉黑”案。其中喻某某“涉黑”案作为我院审理的首起跨区域重大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庭审活动前,我院制定了周密的庭审安保计划,组建6个工作专班,调配警力80多人,保障了庭审万无一失。该案作为认罪认罚的典型案例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我院刑一庭办案团队因该案分别获孝感市委、市政府集体嘉奖和汉川政法工作会议表彰。二是积极参与全民禁毒战争。坚持“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审结制毒贩毒、非法持毒、容留吸毒等犯罪案件132件,惩处罪犯298人。公开宣判黄某某等13人涉毒犯罪集团案,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加强毒品犯罪预防,开展禁毒宣传6场次,在马口中心戒毒社区挂牌成立“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实现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常态化。三是深入开展打击“电诈”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件,惩处罪犯41人。公开宣判胡某等24人“电诈”案,对宣判活动进行电视台现场直播,达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方的目的。
严厉打击多发性、常见性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四类犯罪活动:一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近三年审结此类案件237件。二是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此类案件224件。对“醉驾”的被告人依法判处实刑,发挥了刑罚的教育惩戒作用。三是“两抢一盗”、诈骗、故意毁财等多发侵财犯罪活动。共审结此类案件253件,“两抢一盗”案件发生率呈现下降趋势。四是强奸、赌博、容留组织卖淫等“黄赌”犯罪活动。共审结此类案件47件。公开审理了世纪新城吴某等4人聚众赌博案,严厉打击小区赌博行为,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
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民生领域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审判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案件29件,维护了我市的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2019年先后审结熊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熊某因非法吸存2200多万元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李某因非法吸存18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高度关注民生权益保护,协同有关机关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审判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件21件。2019年审结了李某某、王某某、熊某某等3起汉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案件,为促进汉江生态修复、护航绿色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严厉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近三年共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审结孝感市监委查处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孝感市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受到刑事处罚,有效维护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
(二)准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质效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毒品犯罪、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中的首犯、主犯和惯犯、累犯,依法予以重罚严惩。对社会危害性小、情节轻微的一般犯罪案件,以及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偶犯,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和悔罪表现的被告人,特别是未成年人,适度从宽,以利于教育、改造和挽救罪犯。如对贩卖毒品的被告人叶某某、毛某某、廖某某等多人,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多次入室盗窃、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的被告人黄某某,从重判处有期徒刑9年;对一批有前科、累犯劣迹的盗窃惯犯从重判处刑罚,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按照上级法院改革部署,及时出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刑事审判实质化示范庭活动方案》。坚持庭审中心主义,强化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和控辩对抗性,注重人权保护,实现庭审实质化。认真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积极实践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加强指定辩护工作,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联合公、检、司等部门,制定《关于规范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原则上当庭宣判,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到30%以上,当庭宣判率达到20%以上,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
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在原有15种常见罪名规范量刑的基础上,参照适用了省高院试行扩大的8种罪名的规范量刑,并根据本院审判实践,对猥亵儿童犯罪、赌博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罪名规范量刑,近30个罪名均纳入量刑规范化,量刑更加规范均衡。出台制定了《汉川法院关于罚金刑、缓刑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规范了罚金刑、缓刑的适用标准,有效约束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同时加强与公、检、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了量刑规范化的全面实施。
注重管理优化和司法公开。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刑事案件立案、分案、开庭、审判、结案等环节全部网上运行,实行审限控制、动态监控,案件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全面压实院庭长、团队负责人、审判长和承办人责任,规范院庭长办案,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以深化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为路径,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主监督作用,除简易程序案件外,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达97%。严格公开审判制度,除依法不公开审理外,所审案件一律公开审判、一律实行庭审同步直播、一律实行裁判文书上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法院开放日、邀请代表旁听、参加座谈等方式,宣传报道案件100余件,听取意见20余次,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
(三)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追求最佳办案效果
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坚持“保护优先、全面维权”的少审司法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推行未成年人犯罪“圆桌审判”,构建了涉少刑事审判“十化”新机制和民事审判“五项维权措施” 。2017年以来,共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16件16人,涉少民事案件12件(调撤9件,判3件)。注重涉少审判延伸服务,联手妇联、学校、关工委、共青团、乡镇等,开展留守少年违法犯罪、校园伤害、抢劫犯罪、性侵犯罪、校园贷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8场,举办专栏5期,发放资料3000余份。同时,与教育、妇联、共青团、公检司等部门和组织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联动机制,及时研商、协调、联动推进少审工作。2019年根据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和省高院游劝荣院长来孝调研指示精神,制定了《汉川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少年审判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措施。少年庭多次被评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汉川法治宣传教育优秀单位”。
加大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做好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形成了庭前摸底、庭中释法、判前引导“全程调解”模式,积极做好当事人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力争案结事了。近三年,共审结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32件,调撤率达33%。对依法判决但未能执行到位的,或依法不能获赔但确存在损害事实的当事人,联动检察机关和执行部门开展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通过回访帮教等方式,加强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犯的管教、帮扶,促使他们改过自新。注重心理疏导、法制宣传和励志教育,感化教育被告人,累计对30多名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回访被告人50余人次。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宣传工作的延伸,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管理、消除社会风险的司法建议4条。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对重大、敏感和社会关注案件,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增进公众对审判结果的理解和认同。组织开展“以案说法”,选派刑事审判资深法官到行政机关、企业和乡镇授课6场次,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法守法意识,巩固和扩大了刑事审判工作社会效果。
(四)突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刑事司法能力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设立刑一、刑二、少年三个刑事审判庭,配齐配强刑事审判法官队伍。通过公开招考、公开招聘等方式,为刑事审判充实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目前,市法院共有刑事员额法官8人,占员额法官总数的15.69%。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押解、值庭职能,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刑事案件做到了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中院部署的创新创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积极组织法官参加法官论坛和上级业务培训,引导法官开展学术研究,撰写学术论文。2018年少年庭庭长余穗军获全国法院研讨会征文一等奖。坚持参加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等活动,刑事审判庭承办的多起案件获评省高院、孝感中院“精品案件”。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题教育,主动接受中院司法巡查,深入开展作风督查和“案件回访”活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院“九杜绝”“九严禁”工作规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干警纪律不强、规矩不牢、办案不廉等问题,切实改进审判队伍司法作风。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汉川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大案难案、新型案件增加,对法院办案提出新挑战。黑恶犯罪、毒品犯罪、集团犯罪因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大;环保、电信、网络等方面的新型案件呈增加趋势等,对法院办案提出新挑战。二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够深入,庭审功能发挥不充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滞后,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值班律师缺乏,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比例还不高。大多数证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不愿出庭作证,庭审控辩对抗不强,证据裁判运用不够等,导致庭审功能未充分发挥。三是部分诉讼环节沟通不畅,影响案件质效。公、检、法、司等部门还未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平台,在侦查、起诉、审判、收监等环节有时沟通不畅,工作考评体系不统一,工作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刑事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少数法官现代司法理念不强,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受传统司法理念因素影响,审判实践中仍存在重打击轻预防、重定罪轻量刑、重实体轻程序、重就案办案轻社会效果的思想。个别法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要求有差距。五是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财产刑执行还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将继续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强化新举措,更新新观念,深化新改革,争取新质效,努力在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在服务大局抓办案上实现新突破。服务全市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电诈”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继续审理好抢劫、强奸、盗窃、赌博、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依法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破坏生态环保等新型犯罪案件,重点抓好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劳动关系、市场交易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继续推动少年审判模式创新,着力打造少年审判亮点工程。
(二)在依法裁判促公正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做到不纵不枉。继续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加强指定辩护工作,提高证人出庭率,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严格控制审限、智慧法庭建设等方面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激发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三)在部门联动聚合力上实现新突破。加强与公、检、司等部门工作联动,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刑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形成打击犯罪合力。认真落实简易程序办理刑事案件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加强与公安、监狱、检察院、司法局沟通,切实解决好“收监难”、社矫衔接等问题。
(四)在加强宣传增效果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大刑事审判宣传工作力度,扩大刑事审判社会效果。在宣传内容上,突出对大案要案和“四大战役”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有序引导社会舆论。在宣传的形式上,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在发挥好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加强新媒体网络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趣味性、可接受度。同时,加大对基层优秀法官、优秀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弘扬法院正能量。
(五)在带好队伍锻铁军上实现新突破。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继续加强刑事审判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刑事审判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和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狠抓干警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队伍纯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报告各项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视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以公开促公平,以监督促公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刑事审判工作听取市法院报告,是对市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审议意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汉川、平安汉川、幸福汉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尚方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2018年5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2019年7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进行了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分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又分为单独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始终坚持公益协同保护定位,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为重点,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取得良好效果。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8件,立案7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行政机关已纠正回复60件,向法院起诉行政公益诉讼1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6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法院已判决支持3件诉讼请求。具体工作如下:
(一)坚持服务大局,聚焦重点领域,切实办准办好公益诉讼案件
一是聚焦生态环保,守护碧水蓝天。围绕市委“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检察工作,共审查立案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汉江堤防保护案件3件,监督“电捕鱼”犯罪嫌疑人自行购买1060公斤幼鱼和成鱼在汉江汉川段进行增殖放流;清理汉江堤防管理范围内违章堆放河砂和石料26000余方。针对群众在畜禽养殖污染环境、塑料厂生产污水及废弃物直排、砖瓦厂大肆开采占用土地、黑臭水体污染汉江等方面反映强烈的环境资源类问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共审查立案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7件,已回复整改47件。督促关停城隍、分水、庙头等乡镇畜禽养殖场27家,关停马鞍乡陡山违法排污塑料厂1家,清理固体塑料废弃物约60余吨;监督复绿复垦林地11.75亩;正在推进关停全市16个乡镇场的25家砖瓦厂。
二是聚焦民生福祉,保障舌尖上安全。针对“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外卖平台未规范审核入驻商家相关资质信息的违法情形,随机抽样入驻平台的千余家餐饮经营户中一百多家,发现其中有近十家商户未规范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信息,部分商户的注册经营范围不具备网络经营资质;针对刘隔镇居民在汉川网上爆料生活饮用水水质严重不达标的线索,我们及时介入,携带规范取样容器前往刘隔镇水厂、街道商家与西寺村农村居民家中随机提取水样,送至武汉临空港水质监测公司进行检验。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突出整治违法加工食品、销售“五毛”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问题,全力捍卫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去年以来,共发出涉食品药品类、饮用水保护类检察建议11件,督促规范外卖平台2家。
三是聚焦国资保护,维护国家利益。对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国家专项补贴被非法套取、怠于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出让金等情形进行重点监督。针对保险公司非法套取国家财政水稻保险专项补贴资金、怠于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在后期多次跟进监督下,涉案相关单位已将全部款项追缴到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四是聚焦英烈保护,维护英雄名誉。为维护英雄烈士形象,传承英烈精神,我院对辖区内爱国教育基地、革命英雄纪念设施等场所进行实地走访查勘,针对南河、韩集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不善的情形,及时向民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该局对南河泐山和韩集横堤两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修复,以推动形成社会共同维护英烈设施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担当作为,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公益守护更强合力
一是积极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及时将上级有关公益诉讼工作部署要求和我院贯彻落实措施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报告,赢得广泛支持。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院2018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我院依法履职。去年10月12日,市委还专题召开了全市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内外联动协作机制。整合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内部一体化建设,畅通履职过程中发现、移送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的途径。刑事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共向公益诉讼办案组移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10件,增强了法律监督合力。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的沟通协调,主动走访国土、财政、环保、马口、庙头、城隍等单位,及时通报相关精神和要求,努力争取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主动与人民法院就案件审理程序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形成共识,共同推进制度机制完善。
三是建立打防一体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作用,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及时跟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度,去年以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跟踪监督回复整改60件。依托“检察开放日”等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把公益诉讼工作讲解纳入“检察开放日”的必要环节,增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通过门户网站、川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平台,采取刊发图片、典型案例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途径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知晓率和影响力。
(三)打造专业队伍,提升专业能力,确保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组建专业化队伍。在办案保障、人力资源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整合资源,抽调检察官业务骨干、硕士研究生检察官助理等4名干警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努力做到人岗相适、队伍充实。先后配置了录音笔、便携式打印机、相机等硬件设备,为开展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组织专业化培训。围绕公益诉讼专业特点,通过听取授课、办理案件经验介绍、查阅卷宗等方式积极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干警参加各种培训,先后派出2批5名办案骨干到兄弟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借鉴和学习交流,对公益诉讼线索摸排、立案审查、证据收集、公益诉讼起诉书的撰写及出庭应对等实务操作进行岗位练兵,较好地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水平。2019年1至8月,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立案51件,与去年全年相比增加87%,居全孝感市检察机关首位。
三是开展专业化指导。按照公益诉讼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线索、统一备案审查、统一指导办案”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口,凡是拟起诉案件,院检察委员会都要逐案听取汇报,研究通过后才能提起诉讼;针对重大影响案件,由院领导深入一线履职指导,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三、当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年多来,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制约公益诉讼工作的问题和困难也较为明显。
一是案件类型结构不平衡。目前,我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居多,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相对较少,而且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均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单纯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尚未破零,真正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还比较少。
二是协调沟通机制还不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有关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之间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有待加强完善。检察机关在与行政执法机关、乡镇场的联系、协调上还不够到位,导致与行政执法部门、乡镇场之间的工作衔接配合程度还不高,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对公益诉讼了解不够,有的认为检察机关是找他们的茬,找他们的麻烦,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过程中不够配合,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书后,抱有消极心态,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等,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三是队伍专业化能力还不强。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能力、证据调查核实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出庭提起诉讼能力还存在短板,在办案方法、线索分析、问题定性等方面还缺乏经验,还不能完全适应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要求。
四是社会参与度还不高。公益诉讼正式在法律上确立由检察机关提起才两年时间,由于时间短,检察机关在宣传力度和广度上还不够,社会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认知度还不够高,大多数社会组织和群众根本不知道公益诉讼是怎么回事,对发生在身边的公益损害情况不知道向哪里检举告发,群众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较少,导致检察机关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面窄、渠道单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还没有形成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来共同保护公益的合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加大对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正确处理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的辩证关系,重点采用诉前程序维护公共利益,提高司法效率,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到期没有切实整改、相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逐案深入分析,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电信互联网涉及众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公益诉讼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大协作力度,有效形成公益诉讼合力。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重大、典型案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与理解。密切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在提起诉讼和审理判决的各个环节,共同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常态化开展提供实证依据。加强与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其他适格主体在公益保护中的作用,增强公益保护的整体合力。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开展好以案件实训、案例讨论、业务竞赛、庭审观摩、外出学习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办案队伍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出庭公诉等核心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办案组织,保证人员配备与职能拓展、业务增长相适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办案人员大局意识、公益意识,锤炼办案人员过硬作风,促进办案队伍整体监督能力的提升。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线上线下媒体,通过以案释法、开辟专栏、制作专题片等多种形式,突出宣传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工作成效,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营造开展公益诉讼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法治环境。对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报告为契机,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实干作风,忠实履责,积极作为,努力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汉川“冲刺全省十强、争创全国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百强”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特申请辞去汉川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申请人:王志
2019年8月13日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志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29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志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汉川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志同志辞去汉川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胡涛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19年8月29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由胡涛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名单
(2019年8月29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胡方云为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任命朱良成为汉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9年8月29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胡涛为汉川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8月29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胡才喜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周河清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任命彭湃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任命涂同欢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8月29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叶正红的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田水欣 王振新 李四毛 唐四国 李四凤(女)
何雄武 王绍新 王煜龙 冯东兴 刘中良
祁伟杰 许运贵 孙小军 孙向阳 严 君(女)
李文华 肖祥宝 余景文 邹国仿 汪超华
张继才 张晓桥 陈红英(女) 陈应玲(女) 陈艳斌
邵长发 罗国平 胡利红 晏艾芳(女) 高中原
黄诚心 章子华 曾令刚 熊诗华 黎德稳
戴大平 魏四合
缺席:
马玉静(女) 文荣群 李先武 陈砚雄 喻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