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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二十四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19-11-10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
(2019年10月30日)
一、听取和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及相关人大代表提出的辞职请求,并作出有关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并作出有关决定;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10月30日举行了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水欣,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唐四国、李四凤、何雄武和委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田水欣主持。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征国代表市长黄建军提出的关于提请甘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忠东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王志雄等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提出的关于提请免去李浩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以及有关人大代表提出的辞职请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荣华辞职请求的决定》和《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熊乃平辞职请求的决定》。田水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议案,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余志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学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钟守则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并通过了相关报告。
针对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咬定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不动摇,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扎实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回应群众期待,强化措施落实,加强跟踪督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要注重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建议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沟通不畅、办理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完善建议办理长效机制,圆满完成今年建议办理工作。
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规划约束意识、健全规划体系,积极推进汉川市总规修编工作和城市设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进一步维护规划法定权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责任体系,凝聚工作合力,明细工作职责,完善协调推进机制、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估制度;要完善政策配套,注重整合政策、资金、项目,促进要素下乡;要优化城乡布局,统筹城乡规划编制,加快融合发展;要强化产业引导,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发展短板。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胡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征国,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忠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主要负责人,各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10月30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工作需要,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汉川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
说 明
——2019年10月30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作如下说明。
一、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的目的,在于民生福祉的显著增加、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管理格局更加健全、公平正义更加彰显、社会大局更加和谐。具体来说,就是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社会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社会分配关系更加合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
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全国人大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律草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等。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和要求,省人大、孝感市人大以及孝感市所辖县市区人大(除云梦、汉川外)也相继成立了社会建设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作为代表大会的专门机构或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二、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新设立的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力资源保障、民政、应急管理、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及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的工作联系事宜。负责对本委业务范围内的法规草案和有关决议、决定事项的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等。
三、前期准备工作
2019年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关于拟增设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事项,会议一致同意拟增设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会后,办公室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及时向市委递交了《关于拟增设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请示》。2019年9月1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拟增设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增设人大机构,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以上说明,连同议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30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汉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余志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向政府系统提出各类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22件。其中,财政发改社会保障方面13件,占总件数的11%;教育卫生文体方面9件,占总件数的7%;农业水利方面 26件,占总件数的21%;工业经济方面14件,占总件数的11%;建设交通环保方面41件,占总件数的34%;治安金融社会民生等其它方面19件,占总件数的16%。这些建议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在收到建议后,我们逐件分析研究,按照建议涉及的内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交由57个部门和22个乡镇办理。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122件代表建议答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98.5%。具体情况是: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80件,占65.6%
如黄新群、刘天才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城区电动代步车管理的建议》、熊超超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城区学校周边交通整治的建议》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出台了《汉川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发布了《关于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今年6月24日,联合公安、交通、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开始实施集中整治,并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共查扣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黑车)580余台,涉嫌非法营运载客车辆12台,关停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销售门店8家,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张广州、王金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汉川二中硬件建设,加快储备高中优秀师资的建议》,事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市政府积极办理。目前,二中迁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建成实验楼一栋、教学楼六栋、学生宿舍两栋,室内水电完成约80%,运动区400米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等配套工程已完成,正在规划建设包括理、化、生实验室,心理健康、图书阅览等功能室,积极争创省级市范中学。同时,为适应新高考要求,我市专门制定了高中教师招聘计划,给予学校更大的招录自主权,其中2018年计划招录50个,实际招录41人;2019年计划招录50个,已经招聘39人。鼓励学校与高校合作,定向开展青年教师培养,为储备高中教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唐靖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汉川市城区体育场所设施的建议》。市政府积极建设汉川公园运动健身中心,该项目总投资200余万元,占地面积达3300平方米,于2019年8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建成笼式5人制足球场1个,多功能篮球场1个,门球场1个,羽毛球、排球场2个,室外乒乓球台10余个,管理用房1栋,配套有健身步道、场地灯光、独立围网、休闲座椅等公共设施,每天可接纳2000余人次的运动健身活动需要,获评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29件,占23.8%
如邓世昌、王洪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奋力打造全国全域旅游第一湖,全力推动汈汊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汈汊湖退垸还湖。2018年,已完成第一期“三退”工作,征收水面1.34万亩,发放补偿资金1.86亿元,完成沟渠清障除杂54万方,破池拆埂鱼池168口,恢复连片大湖;今年截至目前,已完成征收4.36万亩,累计投入补偿资金4.5亿元。与此同时,市政府加快推进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开展生态修复,加大对外招商推介力度,着力打造汈汊湖全国湿地生态旅游名片。
刘新才代表提出的《关于汉江干堤整治的建议》。为彻底消除汉江防洪安全隐患,确保度汛安全,自2010年开始,我市先后实施了7个年度的建设任务,共完成建设投资3.6亿元。2017年3月,省发改委批复了对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一期工程,其中汉川段工程总投资12.77亿元。2017-2019年,孝感市累计下达投资5.84亿元(2017年1.5亿元、2018年1.25亿元、2019年3.09亿元),其中,2017、2018年投资已全部完成,2019年已完成工程投资1.91亿元。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汉江干堤防洪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汉江干堤整治成效显著。
张雄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老城区自来水管网水压的建议》。近年来,为彻底解决老城区供用水难问题,市政府结合《汉川市城区供水系统专项规划》(2018-2030年),制定了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老城区旧管网总长为48.27千米,涉及居民户总计7111户。2019年以前,完成了14.55千米管网改造,包括霍城大道、西湖路、人民大道、山后一路等主供水管网;完成3028户改造,包括欢乐菜场二村、泵站河村、校军村、北街等14条老街管网。2019年改造工程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中,配套改造计划16.22千米,包括白云庵路、毛家堤路、泵站路、广场路等主供水管网;计划改造2696户,包括泵站堤路、杨家巷、太史巷、一字街、北桥社区等23条老街管网。
刘红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汉川市马庙工业园行路难问题的建议》。为提升马庙工业园区道路的通行能力,市政府已经将九鼎路、博信一路、博信二路等道路列入修建规划,目前地勘设计已经完成,即将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计划投资4.6亿元,分步对S105蔡城线汉川和蔡甸交界处至汉川火车站按40米宽道路红线标准建设高标准旅游公路,目前汉川火车站至马口回归门段正在施工。对S105蔡城线城隍转盘至马口回归门段按60米宽旅游公路改造,正在制定项目建议书,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及可研评审,预计年后可开工建设。上述工程完工后,将极大地改善园区周边交通条件。
(三)因现行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有7件,占5.7%
如刘国雄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三资”纳入中介机构管理的建议》,要求将农村“三资”纳入中介机构管理,因没有政策依据,目前暂不能解决。彭运秀代表提出的《关于挖掘沥山红色文化,打造旅游景区的建议》,高永平、卿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成立分水城建执法分局的建议》等,受资金政策或现行管理体制的限制,暂时难以解决。对这些不能解决或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已分别与代表沟通,并取得了代表的理解。
(四)留作政府决策参考的有6件,占4.9%
如吴宏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休闲农业,促进乡镇振兴的建议》,屈志林、严国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灌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建议》,吴志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学校食堂社会化,学生食堂安全性向社会转移的建议》等,相关承办单位已进行了前期调研,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将留作市政府今后决策参考。
二、建议办理的主要作法
(一)明确工作主体,压实办理责任
2019年4月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时,印发了《2019年度建议提案承办责任表的通知》(汉川政办发〔2019〕4号),根据机构改革重新划定后的职能职责,明确了每件代表建议的督办领导以及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完成机构整合后,进一步完善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分管科室承办落实、办公室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10月26日,市政府联合市人大、市政协召开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督办推进会,进一步检视问题、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重点,聚焦社会民生
市政府始终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如丁德才代表提出的《关于西江乡联合大垸高产农田改造项目的建议》,严治雄、谢清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堰镇高产农田建设的建议》。市政府结合中央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集中力量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精神,认真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018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5.5万亩,总投资为1.744亿元,涉及新堰、垌冢等8个乡镇,项目于今年3月上旬动工,目前已经完成投资1.09亿元,占计划投资额的62.6%,预计2020年3月底投入使用;2019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为6.24万亩,总投资1.248亿元,涉及西江、新堰等6个乡镇,项目将在明年年初启动。今年4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获省委、省政府表彰,并获得奖励资金700万元。张百川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同饮汉江水”工程的建议》,张维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汉川襄南自来水厂的建议》,李国胜代表提出的《关于延伸马口水厂覆盖湾潭乡、马鞍乡饮水问题的建议》等。市政府加快推进“同饮汉江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其中,投资1600余万元,延伸汉川城东水厂管网,解决了刘隔、麻河两镇68个村8.5万人饮水问题。计划投资5.7亿元,新建襄北水厂,重点解决田二河、回龙、垌冢等乡镇饮水问题。目前项目已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已完成,厂区征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工作和“三通一平”图纸预算编制已完成,申报债券资金1.5亿元已到财政专户。同步推进襄南水厂项目,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正编制可研报告,工程计划投资5.5亿元,重点解决南河、湾潭、马鞍等7个乡镇饮水问题,预计45万人受益。晏艾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启动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的建议》。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项目规划征地60亩,预算投资1.6亿元,目前迁建工作正式启动,已进入入户征地阶段。
(三)明确工作思路,注重办理实效
今年,各承办单位结合改革后的职能,总结提炼了办理工作思路,不断优化办理模式,提高了建议办理成效。一是强化联系沟通。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沟通办理情况,达成办理共识;加强各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促进建议办理工作准确、及时、到位。二是广泛开展调研。财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积极对代表建议提到的问题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为解决建议所提问题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开门办理”力度。各承办单位通过电话征询、上门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汇报办理工作进展,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还将办理结果在“中国·汉川”门户网集中公开公示,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下,各承办单位充分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力度不够,办理进度较慢;二是部分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到位,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少数单位答复内容过于简单、抽象,在办理过程中的真诚沟通、互动互促、增强实效方面还须进一步改进。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各承办单位强化工作责任,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务实作风,更加严谨细致地做好办理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办出成效。
二是注重质效,务实创新。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积极采纳吸收建议内容,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三是强化配合,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室将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凝聚办理工作合力,确保办理工作公开、透明、及时、有效。
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30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学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的引领调控作用,大力开展城乡规划编制,规划体系逐步建立,不断加大规划执行力度,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城市形象逐渐提升,促进了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规划法制意识。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以提高公众知晓率为目标,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今年以来,悬挂宣传横幅20余幅、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册4000余份。
二是开展日常宣传。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现场咨询、公众问答等方式,宣传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编制及修改程序、规划许可政务公开、规划实施监督与法律责任等,规划方案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规划公示栏、施工现场等进行公示。
三是开展重点宣传。适时召开各种形式的论证会、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全社会参与城乡规划、遵守规划法规、关心城市发展的良好局面正逐步形成。
(二)不断加大规划编制力度,逐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一是稳步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是一个时期内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定纲领性文件,是城市建设的蓝图。我市《总规》分别于1988年、1996年、2005、2012年进行了4次修编,目前执行的是《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的实施及城市的转型发展,城乡规划改革等新要求的提出,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与当前城市发展出现了诸多不适应,为了更好地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引领性和前瞻性,经2017年市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启动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组建了工作专班,召开了修编工作动员大会,并委托武汉市城市规划研究院负责编制。编制单位采取“武汉院+国内专业智囊”的方式组建了23人专业团队。2018年至今,规划编制专班多次来我市进行现场踏勘、座谈、收集相关资料,并多次与市直各部门进行交流座谈、汇报成果。目前已完成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与论证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和汉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成果,下一步将向“四大家”领导汇报。
二是建立“单元+地块”两级控规编制模式。该规划由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目前完成了“单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现状图及相关图纸的绘制工作,编制了现状调研报告,下一步将组织规划初步方案汇报会,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方案。启动了“单元+地块”两级控规管理动态维护工作,完成了对滨湖大道西片、汈东片区、城北新区、北桥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街片区、新河片区、开发大道(荷沙公路)以北片区、老城区、城隍片区、城南片区、马口片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状用地情况整理,梳理已批项目总平面图、规划图册、论证报告等,根据土地开发建设需要、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变化,对具体地块的规划控制要求和内容进行局部调整。
三是积极推进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该规划由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武汉分院负责编制,目前完成了城市设计编制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以及初步方案编制,下一步将组织规划初步方案论证,进一步深化设计成果。
四是开展 “一江两岸”、“四座新城”建设专题研究。根据工作要求,组建专题研究工作专班,收集相关基础调研资料,完成了《关于“一江两岸”发展规划的研究》、《关于完善乡镇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研究》两个重大课题专题调研报告;同时积极指导沉湖、马口、分水、刘家隔、城隍等乡镇编制完成了“两区五园”发展规划。
五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振兴。2019年重点打造“马鞍—西江北河”乡村振兴示范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国·康线综合整治示范带村庄规划以及2019年度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村庄规划。目前,4个乡镇13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按程序分别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孝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湖北工程学院等三个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三)严格规划审批,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进一步健全规划决策机制,确保规划科学实施。按照规划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简称资委会)议事规程,促进了我市自然资源规划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实施,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
二是进一步优化规划审批流程,提高规划服务效能。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项目和收费应进全进,充分授权窗口,行政审批业务实行流程管理、网上管理。今年以来核发选址意见书5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3项,面积574.32亩,其中审批灵扬食品等工业项目9项,审批天屿湖、银湖国际等商住项目20项,审批湖北电力汉川供电公司等公共服务性项目3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32项,面积约96.33万平方米;完成了马口桐木湖等170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是推行“阳光规划”,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对所有规划建设项目,均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及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批前、批后同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强化规划监管,规划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一是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清单开展整改。根据清单项目,对调整容积率的11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核实排查。对违规建设项目,责成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梳理把关,从严处罚违规建设项目,对相关问题严肃追责。
二是严把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三大关口。所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都以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内容和批准的相关图件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复核和确认。如有实际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建筑面积、绿化率达不到要求、市政配套设施未到位以及违章加层、临时设施未拆除等违规现象,一律不予受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有力遏制了未批先建、批后乱建的建设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共验收项目18项,其中合一包装等工业项目6项,银湖国际等地产项目12项。
三是部门联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乡镇贯彻执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积极指导乡镇开展规划巡查工作,对城乡规划进行核实认定并提供相关资料。按照“未经批准的坚决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拆、违法状态未消除的坚决拆”的总要求,严厉打击违建行为。2018年,以涵闸河南北两岸为重点区域,实行全时全域全覆盖管理模式,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及时遏制顶风抢建“苗头”,拆除违法建筑62处,2540平方米,其中包括强制拆除占用人行道7年之久的“汉北星城”和“城市之星”临时售楼部。配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5处。2019年,查处违章建筑73 起,其中拆除违章建筑 36 起,1003.2 平方米。
二、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们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我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规划编制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总规修编需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控规覆盖率尚未达到100%。
二是规划编制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城区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普及率不高。
三是规划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规划的刚性约束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城区、城郊违建情况仍然存在,私搭乱建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四是规划专业人才匮乏,规划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受人员编制、经费、历史等因素影响,全市规划专业人才、技术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充实。
五是全民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乡镇(场)对规划的公益性、强制性、全局性认识不足,公众了解规划、认识规划、遵守规划的意识不强,对城市建设过程中规划发挥的引领与指导作用认识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与建议
下一阶段,我们将抢抓机遇,大力实施依托武汉、“一江两带”、促进西部发展三大举措,努力实现融入武汉城市圈、城乡统筹发展的两大目标,坚定信心,主动作为,突出规划引领,高水平推进规划实施、高要求严把规划管理关。为此,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深入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汉川市总规修编工作。督促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源节约、保护环境、对接武汉的原则,依法依规高标准编制城市总规。
二是加大村庄规划编制力度。坚持市域一盘棋和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优化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的村庄规划。合理统筹产业布局、村庄建设,生态保护、综合整治等,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绿色发展。
三是积极开展城市设计专项研究。围绕打造“小、精、灵”规划,对新荷沙线洪西渠至泵站河段道路两侧8.6平方公里范围进行城市设计,统筹空间形式、建筑布局、色调和景观,融入“海绵城市”、“管廊城市”理念,深化城市主色彩建筑风格的研究,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
(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继续抓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督查。二是加强规划成果评审制度建设。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能,创新机制,深化改革。三是强化规划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已编制完成、已审议批复规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监督。
(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是在全系统认真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学深、学透,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加强规划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大讲堂”活动,学习规划、国土、林业等相关专业知识,拓展新思路、新理念,打造国土空间规划复合型人才。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不断增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与有力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目前,我市正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落实《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科学引领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以促进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汉川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30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汉川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钟守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意义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同年9月,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2月20日,省乡村振兴“二十一条”(鄂发〔2018〕1号)出台,省政府全省经济工作暨农村工作会议中提出实施“八大工程”,推动乡村振兴。今年4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蒋超良要求全省上下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5月2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三步走”: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完成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对汉川而言,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责任,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汉川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整体提升“三农”发展水平的现实路径。
二、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做法成效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全面落实职责任务。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根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立了市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统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着手编制《汉川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汉川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汉川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2019—2030)》和《汉川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年行动方案》,逐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三是细化实施方案。今年重点启动“马(鞍)—北(河)”线美丽乡村示范带、“国(光)—康(家)”汉江沿线综合整治示范带建设,市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结合实际,制定了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形成了任务分解表。
(二)加大推进实施力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紧盯“产业兴旺”,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一是调整农业结构,确保粮食安全。2018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25万亩,粮食总产11.3亿斤。调减低效棉田,推广小麦高质高效5万亩,双低油菜“345”模式5万亩,蔬菜“两减一增”25万亩;新增“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等绿色高效种养模式面积3万亩,总面积达20万亩;发展名特优面积31.2万亩,占放养水面95.4%。二是培育新型业态,推进融合发展。加快农旅融合发展,全市引进、扩建农旅养项目39个,总投资370余亿元。全年接待游客173.7万人次,总收入11.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4%。天屿湖国际休闲社区开园营业,G348国道农旅融合示范线盛装迎客,中辉汉江古城、黄龙湖国际生态城项目和汈汊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南河乡入选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乡镇。推进农业产业化,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301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785亿,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综合考评全省第一。稳步推进“三乡工程”,全市共吸引近9000名市民下乡参与乡村振兴,1757名能人回乡创业,新引进68家企业落户乡村,总投资91.59亿元,为乡村振兴增添了新动力。三是创建农业品牌,提高农业效益。全市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99个,蔬菜种植基地商标注册率提高到40%。成功举办第二届龙舟赛、首届“河蟹丰收节”和“吃在汉川”美食推介会。
2、聚焦“生态宜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积极引导全市各村开展美丽乡村、绿色乡村、文明村创建。自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元,建设项目432个,创建省级绿色乡村60个、省级美丽乡村16个和孝感市美丽乡村122个,华严刘垸大队、湾潭乡德丰村和沉湖镇赵湾村获评全省“美丽乡村”典型示范村;打造夏新河、八新线和汉长线等三个十里景观长廊。今年我市争取5000万元债券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000万元,支持20个省级示范村和83个整治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今年以来,全市以“五清一改”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双治”,25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成运营,2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全部完成。部署“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新改建“六类厕所”23583座。我市蝉联省级文明城市,福星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马鞍乡被评为全省卫生乡镇。提升农村基础建设。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改扩建水厂35座,刘家隔、麻河、回龙等地农村供水管网和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安全饮水人口达98.6万人。汉江下游治理一期工程等10个重大水利项目和15.5万亩高标准农田开工建设。汉蔡快线汉江大桥主桥合拢,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汉川段通车,G348回龙至田二河段、福里公路、福星货场连接线等项目建设加快。
3、围绕“乡风文明”,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一是强化基础建设,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农村健身场所已经全覆盖,建成500平米以上文体广场近400个、农家书屋667家、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82个,挂牌建设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6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528个,实现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二是开展文化活动,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全市共举办喜迎新春系列文艺演出、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系列活动、唱红歌系列赛事,品味端午传承文明、“你读书 我买单”、“春风行动”暨大型用工招聘会文艺演出等50余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开展送善书、送戏曲、送文艺演出、送图书、送体质测试、送对联等为主的六送下乡活动141场次、图书5600余册(份)、春联1000余幅;城隍镇、杨林沟镇、田二河镇、庙头镇、中洲农场和汈东街道办事处等乡镇积极开展群众健美操、戏曲演唱会、军鼓表演赛、划彩船、舞龙灯及趣味运动会、红歌联唱各类文化活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三是挖掘传承“双遗”,延续乡村文化血脉。2018年共举办汉川市历史文物展、汉川市红色名人事迹展、汉川市非遗成果展等活动10余次,全面展示了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汉川善书、马口陶器、汉川荷月、黄良辉的故事为代表的汉川市非遗种类体系、二十四孝等传统文化典故和文化知识等。建设国家级非遗项目汉川善书传承基地,编写《汉川善书讲义》校本教材,拍摄马口陶器传承记录片,选定渔家乐锣鼓、沉湖皮影戏、脉旺酥饼、脉旺虎头鞋、麻河大钩、榔头蒸鳝鱼、熊氏唐手拳等24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项目列入我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4、着眼“治理有效”,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一是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落实人才18条,引进紧缺人才54人,其中研究生21人。探索“人才专编”政策,出台人才专编计划。发放优秀人才政府津贴和人才载体建设补贴303万元,激发人才工作活力。组建招才小分队,组织6家企业赴武汉、孝感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开展“我选湖北·活力汉川”活动,900多名大学生来汉川实习实训,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769人。推进市级人才公寓配套建设,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二是大力实施人才项目。开展产业特职人才对接,引进中科院水生所张堂林教授来我市担任产业顾问。加强与华中农业大学、长江大学等高校沟通,积极与中国水产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江苏水产淡水研究所联系,采取“四个一”(一个基地、一名专家、一个项目、一项成果)合作模式,建立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近20个。三是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依托武汉汉川商会和湖北大学,建立汉川市驻武汉人才服务工作站、汉川市驻湖北大学人才服务工作站,开展人才引进服务。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176名农民参考,录取108人。开展“院士专家汉川行”活动,邀请在鄂院士专家为汉川企业把脉问诊、技术解难。
5、对接“精准扶贫”,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完善“1+13”扶贫政策体系,聚焦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脱贫销号两大重点,累计整合资金21.9亿元,实施项目130个,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小额信贷等政策,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圆满完成68个贫困村出列、7016户15122名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27元,增长8.28%,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各种要素单向由农村流入城市的问题。加强财政支农。搭建了乡村振兴资金统筹整合平台,2018年整合资金3.39亿元,2019年整合资金3.79亿元,同比增长11.8%;2018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11亿元,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2.83亿元,同口径增长34.1%。注重金融惠农。用好“过桥资金”和信用担保平台,用活“集合贷”“增信贷”“助保贷”“农担贷”等金融产品,今年已发放贷款251.7亿元,缓解企业资金需求。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抓住农业科技创新和新型经营主体两个关键,培训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200余人次、培育新型职农民2100人次。新增家庭农场66家、农民合作社110家,总数分别达285家、1194家。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全市已确权登记面积135万亩,其中家庭承包地115万亩,颁发权证157441本,发证率100%。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台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479个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清人分类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正在进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第三次土地利用调查,下发《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着手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的问题
1、农业发展人才短缺。从农村产业发展看,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偏少,能够承接新时代旅游文化产业、新业态电商产业的复合型人才更少。从农村技术支持看,缺少能够长期扎根农村、从事农村技术研究推广的“土专家”、“田秀才”。我省乡镇“七站八所”改制后,乡镇农技推广队伍多年没有新人补充,面临断层。
2、乡村建设资金不足。市本级财力有限。由于历史欠账比较多,全市大部分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落后,农村交通、电力、教育、医疗卫生、供排水和通信等方面的提升和改善需要大量投入,在缺少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市本级财政难以为继。涉农资金整合困难。涉农资金涉及主管部门多,资金管理、使用界限各不相同,在统筹整合过程存在“不敢整、不能整、整不动”问题。农业投资尚未形成热点。农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社会资本十分谨慎;已进入的社会资本受政策制约和各类灾害影响,经营困难,融资难度大。
3、产业发展用地紧张。我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等改革正处试点阶段,没有全面推开,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的“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利用政策”也未出台,我市建设用地指标缩紧,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不足,农业产业规模发展用地困难。
4、乡村振兴人气不旺。当前我市农村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人口弱质化现象突出,老人、妇女和儿童成为“三农”主力,青壮年劳动力在乡村振兴中缺位,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人气不旺。
5、农业发展质效不高。我市虽是农业大市,农产品品种多,产量高,但缺少叫响又叫座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有标识,无品牌;有价值,无溢价。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着力营造深厚氛围。多形式、多领域、全媒体开展乡村振兴宣传。围绕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农村改革、农民增收等,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宣传力度,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等形式,讲政策、明道理,营造聚力乡村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振兴。
2、着力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乡村振兴资金统筹平台。加强中省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配套市本级财政资金,针对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社会事业发展问题,精心谋划,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探索搭建人才资源共享平台。探索采用市聘企用、市聘乡用、市企共聘、企企共聘等方式,努力引进一批跨界农旅策划人才、营销人才,高级电商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高端运营人才,让农业企业通过平台共享服务。
3、着力解决三大问题。首先是“人”的问题。实施“三乡工程”,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城市人才携资带技、返乡兴业,发展农村、带动农民,促进城乡要素加快流动。开展农民职业教育。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其次是“钱”的问题。一方面鼓励推动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三农”,尽可能争取中、省项目投向农村,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另一方面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财政预算,为乡村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第三是“地”的问题。认真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妥善化解遗留问题;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形式,采取股份合作、承包租赁等方式,稳妥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导向,推进股份制改造,盘活用好农村经营性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运行。
4、着力补齐四个短板。全面对标乡村振兴要求,着力补齐品牌创建、精准脱贫、基础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四个方面的短板。加大品牌创建力度,立足“三品一标”,培育做好“汉川莲藕”“汉川河蟹”“汉川小龙虾”等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全省、全国知名品牌。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按照“准”、“实”要求,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突出精神脱贫;创新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培育好“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的产业扶贫模式,突出产业扶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深入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为契机,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农村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以及“五清一改”等重点任务,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障碍,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好长效管护运行机制,让老百姓真正用得上、长受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好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统筹做好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好村庄建设规划,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抓好示范带动,开展“四美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建设具有千年湖乡灵秀汉川特色的“富春山居图”。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2019年10月30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甘霖为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方红安的汉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蔡洪斌为汉川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0月30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陈克祥的汉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二、免去张鸿冰的汉川市人民法院脉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三、免去王娟娟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刘家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胡敬中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分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雷振中的汉川市人民法院田二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吴华、黄生陆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七、免去邹琦的汉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八、免去张艳侠、朱文涛、成波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九、免去张国良、朱涛的汉川市人民法院马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免去刘琦的汉川市人民法院脉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一、免去蒋正炎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免去喻满堂的汉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付正文、陈平的汉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陈砚明的汉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五、任命王志雄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十六、任命张鸿冰为汉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十七、任命王娟娟为汉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十八、任命周勇为汉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十九、任命陈克祥为汉川市人民法院杨林沟人民法庭庭长。
二十、任命余穗军为汉川市人民法院中洲人民法庭庭长。
二十一、任命孙燕刚为汉川市人民法院田二河人民法庭庭长。
二十二、任命雷振中为汉川市人民法院福星人民法庭庭长。
二十三、任命吴华、邹琦、卢炬明为汉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十四、任命张艳侠、胡雯为汉川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二十五、任命王世杰、颜新国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二十六、任命朱文涛为汉川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十七、任命黄生陆、成波为汉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二十八、任命朱涛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人民法庭副庭长。
二十九、任命刘琦为汉川市人民法院马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三十、任命蒋正炎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10月30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浩、王伟、余胜军、杨红军、方明、马中华、张军(马口)、张军(脉旺)、汪海涛、王继军、杨扬、陈丹的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荣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0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荣华提出辞去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荣华辞去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熊乃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0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熊乃平提出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熊乃平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自身状况及其它原因,不能再履行孝感市人大代表职务,特申请辞去孝感市人大代表职务。
申请人:刘荣华
2019年10月18日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市人大代表职责,特申请辞去汉川市人大代表职务。
申请人:熊乃平
2019年10月24日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田水欣 王振新 李四毛 唐四国 李四凤(女)
何雄武 王绍新 文荣群 冯东兴 刘中良
祁伟杰 许运贵 孙向阳 严 君(女) 李文华
肖祥宝 余景文 邹国仿 汪超华 张继才
张晓桥 陈红英(女) 陈应玲(女) 陈砚雄 陈艳斌
邵长发 罗国平 胡利红 晏艾芳(女) 高中原
黄诚心 章子华 喻天平 曾令刚 熊诗华
黎德稳 戴大平
缺席:
马玉静(女) 王煜龙 孙小军 李先武 魏四合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
(2019年11月5日)
听取和审议相关人大代表提出的辞职请求,并作出有关决定。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11月5日举行了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水欣,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唐四国、李四凤、何雄武和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田水欣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相关人大代表提出的辞职请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春娥辞职请求的决定》和《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国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春娥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1月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肖春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肖春娥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国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1月5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国胜同志提出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国胜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市人大代表职责,特申请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申请人:肖春娥
2019年11月4日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特申请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申请人:李国胜
2019年11月5日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田水欣 王振新 李四毛 唐四国 李四凤(女)
何雄武 王绍新 王煜龙 文荣群 冯东兴
刘中良 许运贵 孙向阳 李文华 肖祥宝
余景文 汪超华 张继才 张晓桥 陈红英(女)
陈应玲(女) 罗国平 高中原 黄诚心 章子华
喻天平 曾令刚 熊诗华 黎德稳 戴大平
魏四合
缺席:
马玉静(女) 祁伟杰 孙小军 严 君(女) 李先武
邹国仿 陈砚雄 陈艳斌 邵长发 胡利红
晏艾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