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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二十七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20-04-22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
(2019年12月26日)
一、补选部分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审议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忠东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并作出决定。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6日举行了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水欣,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唐四国、李四凤、何雄武和委员共3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田水欣主持。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补选何开文、汪尧中为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以及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忠东提出的辞职请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何开文、汪尧中为孝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忠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忠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忠东同志提出辞去汉川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忠东同志辞去汉川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动,特申请辞去汉川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申请人:杨忠东
2019年12月25日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田水欣 王振新 李四毛 唐四国 李四凤(女)
何雄武 马玉静(女) 王绍新 王煜龙 文荣群
冯东兴 刘中良 祁伟杰 许运贵 孙向阳
严 君(女) 肖祥宝 余景文 邹国仿 汪超华
张继才 陈红英(女) 陈应玲(女) 陈艳斌 罗国平
胡利红 晏艾芳(女) 高中原 黄诚心 章子华
喻天平 曾令刚 熊诗华 戴大平 魏四合
缺席:
孙小军 李文华 李先武 陈砚雄 邵长发
黎德稳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
(2020年4月22日)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及各类议题安排(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三、人事任免。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2日举行了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水欣,副主任王振新、李四毛、唐四国、李四凤、何雄武和委员共4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田水欣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及各类议题安排(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依法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不予立案转作重要建议办理的决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征国受市长黄建军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陈克冬、李文华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胡涛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命章子华、余胜军同志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新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王远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以及个别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辞去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或市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文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和《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章子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田水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针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案的办理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作为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最佳切入点,作为履行政治职责和法定职责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二要完善措施。进一步优化建议案办理工作机制,市政府领导要领衔办理重点、难点建议案,对一些涉及面广、职责交叉的建议案,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三要注重质效。紧紧围绕办理要求,做到目标要明确、路径要清晰、措施要管用、质量要保障,坚持做到既要答复好更要落实好。要注重成果转化,追求办理成效,全力推进办理工作高效开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胡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征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方成,市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主要负责人,各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代表提出的议案不予立案转作重要建议办理的决议
(2020年4月22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同意审议报告及所提出的建议,决定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两件议案均不予立案,转作重要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水平。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关于汉川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0年4月22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员会审议的《关于修建汉川革命烈士“英名墙”的议案》,法制委员会会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一道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四国同志的带领下进行了深入调研。一是我们专门制定了议案调研工作方案;二是赴相关部门广泛深入开展了座谈;三是与提出议案的有关代表交换了对议案办理的意见。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汉川是一块红色的土地,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革命战争年代,涌现出了王平章、徐宝珊、魏人镜、何羽道、方植三等一大批英雄儿女,他们为共和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汉川的红色遗存和纪念设施一是修建非常分散;二是普遍规模较小,保护和管理极为不易;三是没有设置专门的保护和管理机构;四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维护和管理。2016年以前,市民政部门运用上级专项资金,虽然对全市零散的18处纪念设施和散葬的76座烈士墓进行了修缮,但与人民群众怀念英烈的期盼相距甚远。
法制委员会经过深入调研,认为许运贵、王建明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修建汉川革命烈士“英名墙”的议案》,符合时代的需要,符合汉川的实际,修建“英名墙”很有必要。
一、修建“英名墙”可以弘扬汉川的英烈精神。汉川人民在革命战争时期敢为人先,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不朽的贡献,英名墙上的名字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纪念这些英烈,就是要激发汉川人民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发扬英烈精神,睿智创新,建设美好家园。
二、修建“英名墙”可以传承汉川红色品质。汉川是湖北省著名的革命老区,有深厚的红色底蕴,有记载的烈士达5000多人,王平章、徐宝珊等英烈在中国革命史上都具有重大影响。修建“英名墙”,缅怀英烈,唤醒久远的记忆和沉睡的感情,让汉川人民在历史的座标里,仰望崇高,在思想上得到洗礼和升华,坚定始终跟党走的信心,砥砺前行,继承和发扬汉川英烈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让英烈精神代代传承下去。
三、修建“英名墙”可以提升汉川对外形象。汉川连续获评“全省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连续入选全国最具投资潜力、新型城镇化质量、县域营商环境、县域经济与县域综合发展四个“百强县市”,在全国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影响。修建“英名墙”,有利于将红色元素融入旅游文化,达到文旅融合的目的,有利于塑造外来旅游者对汉川的形象,打响汉川品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修建“英名墙”势在必行,这也是汉川人民的期盼,但是修建“英名墙”之前,还有一些必要的工作要做,如选址的问题,英名墙上英雄烈士名单的梳理问题,修建“英名墙”是否与建设烈士陵园一道进行,将烈士墓、纪念碑、陈列馆一并纳入建设之中,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认证、规划和向上申报。因此建议:对此议案不予立案,转作重要建议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0年4月22日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汉川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第九代表团的邹国仿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议案》。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审议决定,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4月14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到市财政局、国资局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国资局的情况汇报。随后,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局主要由财政局管理的国资科和二级单位国资营运中心组成。国资科主要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剂、变更以及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国资营运中心主要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益、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改革等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自2006年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始得到了重视和加强。
一是抓制度建设,促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先后制定了资产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等资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链条制度管理体系。
二是抓信息管理,促资产管理实时监控。依据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从资产配置、使用与处理实现网上审批审核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效融合。
三是抓收益征管,促资产资源发挥效益。通过政策宣传、合同备案、专项核查等方式,狠抓资产经营的规范透明,既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开展正常的资产需求,又对经营性资产收益实现规范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统筹缺位,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现象,资产管理大多兼职或由后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全市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少数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财务、采购、使用部门职责不清,部门间相互推诿,管理方式粗放,有的单位甚至很长时间都没有进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二是机构设置分散模糊,关系没理顺。目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收益、处置由两个不同管理体制的科室(中心)承担,不便于业务的衔接,致使工作有时相互脱节,造成资产管理混乱。而且,人员结构趋于老龄化,且懂专业知识、会电脑系统操作的人员很少,形成人浮于事的局面,造成资产管理工作上人员缺位。
三是制度规章适用宽泛,监管不到位。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要是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条例》来参照执行,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或出台一系列相对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监督体系建设落后,一方面内部监督专业管理人员短缺,共享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存在漏洞,造成资产配备结构不均衡,甚至导致资产浪费及损失。另一方面外部监督不到位,审计部门只注重单位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财政部门则更注重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国有资产内容的监督也不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定期督查的制度尚未形成,监督制度的不完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配置使用约束不严,处置不规范。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没有编制配置预算,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然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存在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资产擅自处置、收入流失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审议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会前调研情况,结合议案提出的相关背景和现实条件,听取了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议案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实际因素,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对此议案不予立案,转作重要建议交市政府办理。同时,为了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使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国资意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要合理设置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要明确市财政部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各类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调剂、变更、处置、收益、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配备行政及事业编制满足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能力的需要。
三是要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系。结合汉川市实际,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指导本级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及内部操作规程。同时,要充分发挥财政、国资、审计、纪检监督等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对资产的购置到处置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损害国家利益、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四是要规范审批程序,推动高效使用。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信息平台,统一规范管理,实行资产的信息化动态管理。要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文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2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文华同志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文华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章子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2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章子华同志因职务调整提出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章子华同志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2020年4月22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克冬的汉川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文华为汉川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4月22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远海为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任命张浪浪为汉川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免去王涛的汉川市人大常委会仙女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0年4月22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章子华、余胜军为汉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整,特申请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申请人:李文华
2020年3月5日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调整,特申请辞去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申请人:章子华
2020年3月25日
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田水欣 王振新 李四毛 唐四国 李四凤(女)
何雄武 王长明 王绍新 王煜龙 文荣群
冯东兴 刘中良 祁伟杰 许运贵 孙向阳
严 君(女) 李文华 李先武 肖祥宝 余景文
邹国仿 汪超华 张继才 陈红英(女) 陈应玲(女)
陈砚雄 陈艳斌 邵长发 罗国平 胡利红
晏艾芳(女) 高中原 黄诚心 章子华 喻天平
曾令刚 熊诗华 黎德稳 戴大平 魏四合
缺席:
马玉静(女) 孙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