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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5-13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022年5月13日)
一、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和有关人员辞职请求,并作出决定;
二、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并作出决议;
三、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草案),并作出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情况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印发金属产业链专题调研报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5月13日举行了第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汉桥,副主任王长华、陈国姣、周忠厚、漆兆华、李学文和委员共38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黄汉桥主持。
会议分别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长华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任命议案、市人民政府市长戴少平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军提出的人事任命议案和涂磊提出的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涂磊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黄汉桥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凯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关于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草案),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报告的决议》;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医保局局长吴小帆、市教育局局长黄正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汉川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阮国器作的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报告。
会议还书面印发了金属产业链专题调研报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一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增强法治观念,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维护法律权威。二要增强节俭意识。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维护经济平稳运行。四要坚持底线思维。注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切实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
关于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医保部门一要居安思危,确保基金平稳运行。要加强对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处理,重视和逐步解决基金结余不足的问题。二要多措并举,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药品销售实行全面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整治过度诊疗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骗保行为。三要优化服务,提升医保便民程度。要不断简化报销程序,解决系统升级衔接过程中给参保群众带来的困扰;要解决好参保信用良好的单位职工报销医疗费窗口期过短的问题;要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与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为便民服务提供支撑。
关于“双减”贯彻执行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双减”工作氛围。要强化政策宣传,推动学校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理念,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科学的成长观、多元的成才观,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二要建立保障机制,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注重维护教育公平,保障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三要做优做强学校教育,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四要开展综合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要强化各职能部门职责,抓好日常监管,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坚决防止违规培训潜滋暗长。
关于打击治理“电诈”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建立科学指挥、精准研判、快速处置、高效打击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断卡”“断流”“扫楼”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强化公安与法检部门的协同打击,提升涉案资金止付冻结效率。二要构建严密防范体系,预防和减少发案。强化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反诈中心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预警信息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各地各成员单位的优势,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教育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辨识防范能力。三要压实属地管控责任,实施综合整治。细化完善乡镇场街道开发区打治电诈相关工作任务清单和考核评价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涉诈人员摸排、宣传教育和全面整治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四要强化行业治理,提升风险防控效能。压实银行、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反电诈业务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客户身份信息识别和信用惩戒制度,强化网络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五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助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路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戴少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阮国器,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各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拟任命人员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5月13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凯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认为,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符合汉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的约束力。要加大增收节支的力度,努力做到收支平衡。
关于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5月13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凯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有关精神,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提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04402万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583200万元、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90286万元、省专项支出30916万元),此次调整为797597万元,主要是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增加931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离休费转移支付需增加支出;二是财政供养人员绩效奖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现行政策和依据测算,增支较大;三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改变以往“先支出后调整”的方式,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将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具体调整情况为:
1、省下达2021年10月-2022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离休费转移支付收入6669万元,其中:2021年转移支付补助1334万元结转到2022年支出;2022年转移支付补助5335万元列当年支出,两项需增加支出6669万元。
2、2021年-2022年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绩效奖金预计67655万元,已安排20400万元,调整支出结构2729万元,实际需增加支出44526万元。
3、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预计50000万元,已安排8000万元,需增加支出42000万元。
二、平衡情况预计
1、财政资金来源868239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6522万元;(2)返还性收入12584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4893万元;(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916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1334万元;(6)债务转贷收入17184万元;(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80万元;(8)调入资金172526万元。
2、财政资金运用868239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9759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676395万元、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90286万元、省专项支出30916万元);(2)上解支出53458万元;(3)债务转贷支出17184万元。
财政资金来源与运用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2年5月13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凯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草案)》。
会议认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指导思想明确,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体现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总体要求,预算收支安排符合汉川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13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凯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精神以及本次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细化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孝感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中共汉川市第七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政策,持续改善民生,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统筹做好财政政策缓冲衔接,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为加快建成“三区一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细化情况
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44932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8%;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7652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7.8%。分部门情况如下:
税务部门总收入预算为39932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9.1%;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2652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
财政部门总收入预算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均为50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情况
按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调整后2022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797597万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676395万元,比上年增长17%,增加98223万元;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90286万元,省专项支出30916万元。现对本级公共预算支出676395万元进行细化,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安排268901万元,占财政支出的40%,比上年增加61113万元,增长29%。
1、安排口径:
(1)市直财政拨款单位人员经费按政策确定,公用经费按标准定额确定,单位预算收支实行综合平衡;市直财政补助单位实行财政定额补贴,依据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作适当调整。
(2)财政拨款单位的医疗保险费按组织、人社部门批复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规范性津贴(绩效工资)的8%测算;住房公积金按组织、人社部门批复的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贴(绩效工资)、机关单位通讯补贴、物业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的12%测算;其他财政补助单位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仍实行定额补贴。
(3)财政拨款单位和其他财政补助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助部分按人社局提供测算基数的16%测算。
(4)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基本工资测算。
(5)根据鄂民政发〔2012〕6号、鄂人〔2008〕2号等文件精神,按人社部门的批复,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6)行政事业单位离休经费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川办发〔2003〕14号)执行。根据离休干部实有人数和现行离休费标准测算。离休经费实行集中管理,财政统一发放。
(7)根据鄂人社发〔2015〕54号文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一次性退休补贴。
(8)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川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10号)精神,党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市公务用车改革办提供单位名单、保留车辆数,实行定额补助;公务交通补贴按组织、编办及公车改革办等部门确定的层级和标准测算。
(9)教育支出。义务教育及非义务教育基本工资、绩效考核补助等均按人社部门批复标准测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助均按全市统一政策标准测算;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省有关文件确定标准安排、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1100元标准测算安排。
(10)公安司法支出。公安、司法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按照鄂财政发〔2019〕3号文件规定的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测算;中央和省下达的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专项经费等转移支付,按照上级下达的额度纳入预算安排,列项目支出。公安、司法的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1)绩效奖金安排口径。一是机关在职人员按孝感市批复我市的标准测算;离休人员按在职人员基础绩效的90%测算;机关退休人员按人平14207元测算;二是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绩效奖励政策尚未出台,暂参照机关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标准测算,待政策出台后,再另行测算分配;三是基础绩效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测算,基础绩效和年度考核绩效纳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测算。
2、具体增减情况:
增加基本支出62192万元,其中:
(1)综合执法和应急公务车保障中心运行经费安排267万元,增加161万元。
(2)消防救援大队基本支出经费安排323万元,比上年增加45万元。
(3)预算单位网络维护费安排43万元,比上年增加31万元。
(4)基层卫生监督所乡镇监督员人员经费按部门预算口径测算,增加经费14万元。
(5)园卫服务中心环卫工人绩效奖励工资提标,比上年增加173万元。
(6)交通局二级单位交通执法大队增加定额财政拨款100万元。
(7)气象局基本支出经费安排29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
(8)安排预留资金117012万元,比上年增加61647万元。其中:
①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财政补充资金预留30571万元,比上年增加3806万元。
②职业年金预留2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③绩效奖金预留67655万元,比上年增加47255万元。按绩效奖金兑现方案,2021年需增加安排资金2630万元;2022年需求56959万元,剔除非税收入、乡镇超收分成等用于安排在职人员绩效奖金,财政还需安排资金41896万元,同时将预算单位项目支出2729万元调整到基本支出。
④财政供养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预留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预留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一次性退休补贴预留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⑦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工资(离休费)调整支出及工资附加支出10586万元。
减少基本支出1079万元,其中:
(1)部门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12%部分安排10025万元,比上年减少75万元。
(2)部门预算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16%部分安排19043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
(3)部门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变动及调整支出等因素减少977万元,其中教育部门经费减少97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安排36319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54%,比上年增长11%,增加35910万元。其中:省专项转移支付列入预算13833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8%,比上年增加208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224854万元,比上年增加3382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主要是落实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偿还债务、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实行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特别是为确保绩效奖励资金的发放,对机关单位行政性项目经费进行了调减。具体增减情况为:
1、增加项目支出5884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增加56752万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2089万元。
(1)政策性项目增加支出1213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增加10053万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2079万元,涉及19个项目。主要有: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安排7532万元,比上年增加19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地方配套资金安排5098万元,比上年增加2515万元;
汈汊湖退垸还湖区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新增安排120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安排45072万元,比上年增加801万元(其中本级增加404万元,转移支付增加397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安排1672万元,比上年增加850万元;
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助配套资金新增安排27万元;
一至四级残军护理费安排35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经费安排177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安排385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安排8300万元,比上年增加91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园卫服务中心环卫工人慰问费、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高温补贴安排260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
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安排10549万元,比上年增加2861万元;
省级水资源返还转移支付资金新增安排53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交通运输行业转移支付新增安排31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农村公益服务经费安排2729万元,比上年增加110万元;
预备费安排6764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
其他项目支出安排998万元,比上年增加990万元。
(2)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安排增加支出4670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增加46699万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0万元,涉及31个项目。主要有:
土地收储交易工作经费安排25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12345热线工作经费新增安排10万元;
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新增安排10万元;
县域经济考核专项工作经费新增安排10万元、价格监测农产品调查经费安排23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一体化建设及维护资金新增安排190万元;
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安排5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2000万元;
清廉汉川建设补贴专项经费新增安排200万元;
教师进修、教学科研经费安排25万元,比上年增加10万元;
文化旅游宣传推介经费安排60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
慈善总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新增安排15万元;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新增安排30万元;
公益用水补助费安排248万元,比上年增加118万元;
数字城市管理平台运维费用新增安排76万元;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配套资金新增安排277万元、全面禁捕执法经费新增安排30万元;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新增安排56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经费新增安排30万元;
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经费安排70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
汈汊湖养殖场场村两级运转补助新增安排1005万元;
清洁乡镇工程运行经费安排2936万元,比上年增加816万元;
“四城并进”指挥部工作经费新增安排80万元;
信用环境工作经费安排30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
历年暂付款列支安排2808万元,比上年增加1551万元。
2、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项目支出20905万元,涉及51个项目。主要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安排30万元,比上年减少325万元;
消防车辆购置经费安排175万元,比上年减少125万元;
退役人员参战参试“两个补齐”经费安排795万元,比上年减少497万元;
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安排106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
精神障碍患者历年欠费安排73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
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安排128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
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安排1075万元,比上年减少46万元;
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安排25959万元(其中本金11465万元,利息14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7081万元。
人大办等40个预算单位专项工作经费安排3169万元,比上年减少2729万元。通过对2020年度奖励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预算单位奖励工资发放主要来源于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结余、非税收入及其他自有资金。为不新增支出,按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奖励工资的额度,调整项目支出2729万元至基本支出,安排用于绩效奖励资金发放。
3、取消项目支出2026万元,涉及19个项目。主要有: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
薄弱学校建设配套资金200万元;
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县市)创建经费40万元;
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经费60万元;
“健康湖北”行动工作经费30万元;
计划生育事业费142万元;
打击两非专项经费30万元;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8万元;
能力建设经费300万元;
村级陵园建设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
汈东、三星垸良种补贴23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补助360万元;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经费600万元。
(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支出安排
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支出安排44303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7%,比上年增长2.78%,增加1200万元。
四、政府债务、债券资金使用及偿还情况
1、2021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74204万元(一般债务限额485141 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9063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676496 万元(一般债务余额43144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45051万元),比上年增加94817万元,增长16.3%,债务率为79%,被省财政厅评定为绿色等级。
2、2021年,省财政厅共转贷我市政府债券157665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95115万元(一般债券94115万元、专项债券1000万元),共涉及24个项目,资金投向有交通、教育、文化、生态环保、水利、高标准农田、美丽乡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再融资政府债券62550万元(一般债券30630万元、专项债券3192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3、预计2022年需还本付息69905万元,其中本金47124万元(一般债券需还本28649万元,专项债券需还本18475万元)、利息22781万元(一般债券需付息14494万元、专项债券需付息8287万元 )。剔除省财政厅再融资方式偿还债务本金32264万元(一般债券17184万元、专项债券15080万元),当年需安排偿还债券本金14860万元(一般债券11465万元、专项债券3395万元)。
五、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财政资金来源868239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6522万元;(2)返还性收入12584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4893万元;(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916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1334万元;(6)债务转贷收入17184万元;(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80万元;(8)调入资金172526万元。
2、财政资金运用868239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9759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676395万元、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90286万元、省专项支出30916万元);(2)上解支出53458万元;(3)债务转贷支出17184万元。
财政资金来源与运用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13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吴小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自2019年初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以来,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疫情防控和医保发展,持续推进医保改革走深走实、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美好生活向往进一步增强,实现了新部门的良好开局。
(一)强化征缴,夯实待遇底盘。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连续三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任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2021年,全市参保城乡居民813746人,收入8.17亿元,支出7.77亿元,其中,门诊支出0.39亿元,慢性病支出0.43亿元,住院支出5.16亿元,大病支出0.61亿元,新冠疫苗支出1.18亿元,累计结余0.1亿元;全市参保城镇职工54019人,收入2.73亿元,支出2.23亿元,累计结余4.22亿元;不断调整医保“三目录”,让更多的好药、新药、常用药、高值耗材纳入医保报销;全面落实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2021年保障了3492名“两病”人员;及时受理、办理、开通慢性病待遇29873人次、重症待遇16200人次,同比增长13.39%、15.57%;落实特困供养、城乡低保等特殊人群参保资助41483人,同比增长-10.23%,医疗救助托底15012人次,同比增长-1.20%;常态化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高效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等,2021年异地转诊备案20212人次,同比增长-34.56%。
(二)同心抗“疫”,彰显医保担当。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积极构筑抗“疫”防线。落实医保政策。主动作为、积极对接,提前向医疗机构三批次预拨医保基金1.38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政策影响救治;优化经办服务。简化结算流程、经办手续、拨付程序,实现“不见面办、网上办、马上办”;支持复工复产。推出阶段性减免医保费用政策,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累计减免2916万元,推动4500多家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强化联防联控。实施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加强源头排查,织密群防群控防线;助力全民免疫。全力扛起政治责任,累计支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1.18亿元(疫苗费9783万元、疫苗接种费2017万元),为构筑全民免疫屏障贡献了医保力量。
(三)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巩固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充分发挥“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功能;有效治理过度保障,坚守“保基本”底线。完善特殊人员参保台账,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21年,全市建档立卡脱贫户21211人实现了应保尽保,脱贫人口综合医保补偿50389人次,同比增长-6.34%,综合医保支出0.57亿元,同比增长-13.01%。
(四)顺应改革,推进市级统筹。积极响应、闻令而动,全力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孝感市级统筹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更好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共济功能,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不遗余力做好孝感市审计局2021年底对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进点审计,促进医保基金行稳致远。
(五)上下对接,加强集采管理。推进国家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工作,健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督促全市医疗机构执行7个批次药品和7个类别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全面落地,平均降幅62%,最高降幅96%,真正让更多高值医用耗材回归合理价位,确保普通群众及时用上降价后的药品和耗材。
(六)筑牢防线,聚焦基金监管。以新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深刻吸取安徽太和、河北成安骗保教训,常态开展对两定医药机构的监管全覆盖。2021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41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104家定点医药机构分别采取了解除协议1家、暂停系统结算8家、追回本金463.78万元、罚款1.13万元、工作约谈1家、行政处罚1家等惩戒措施。
(七)配合巡察,对标问题整改。认真对照六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反馈的基金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细落实、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共制定完善财务管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理论学习等21项制度,对分水、马口及局直医保中心票据审核不严、报销把关不力的32人次进行追责问责,挽回经济损失16.2万元。
(八)强基固本,提升服务质效。高效落实“以钱养事”岗位人员25名,实行“市管乡用”,充实到乡镇一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医保政策培训,三年三轮次培训297人次;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市医疗保障局65名干部通过了2021年10月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占在职职工的81.5%;依托新上线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程简化程序,全力优化环境,全心服务参保人,仅新上线的5个月,便为居民统筹支付门诊、慢性病、住院待遇1.55亿,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腿、让服务有温度。
(九)紧贴民生,回应代表关切。2021年,市人大代表涉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精神病障碍患者住院报销比例、国家医药平台慢性病药品种类等方面的建议有9件,均按时办理完成,与建议人面商率100%,办结率100%,进一步倒逼了医保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有限的医保基金与无限的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一方面,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常态化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升的空间有限;另一方面,老龄化加剧、医疗消费需求增长、医药领域欺诈骗保以及近邻武汉医疗市场的虹吸效应,我市医保基金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基金运行风险不断显现。目前,我市“两定”公立医疗机构36家,民营医疗机构16家,药店244家,在孝感各县市数量最多、分母最大,市级统筹、基金总控下的分配压力与日俱增。
(二)医保监管力量薄弱与常态化基金监管之间的矛盾突出。医保基金监管点多、线长、面广,当前仍以事后监管为主,缺乏事前、事中监管手段。部分医疗机构过度治疗、过度检查、门诊住院化等衍生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行为即或是在新《条例》正式施行的高压态势下仍时有发生。近期曝光的武汉同济医院骗保事件持续发酵,为基金监管再敲警钟。随着武汉同城化发展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推进,异地就医人数及费用快速增长,2021年累计转外26466人次,基本医疗支出21388.48万元。参保群众在享受市外优质医疗资源的同时,也给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带来冲击和挑战。
(三)医保公共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质效之间的矛盾突出。政务服务窗口、乡镇医保经办多依赖于“以钱养事”人员,因其工作量大、待遇偏低,导致人员流动性大、承接性差;系统年龄老化,思想固化,结构不优,青黄不接,特别缺乏医学、财会、信息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开展疲于应付。近两年医保中心相继5人退休,在职在岗的64人中,50岁以上的男性占比49%,45以上的女性占比84%。主观上的人手不足、作为不够,客观上的系统升级、财政配比滞后导致的参保群众医保报销、慢病重症申报周期较长、刷卡不畅、待遇延迟等问题不容回避,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医保高质量发展主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增强群众获得感。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和药品“双通道”管理;适应人口流动需要,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落实待遇清单制度;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医保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惠民便民,增强群众幸福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的支付保障工作;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医药价格改革,让群众用上更多质优价廉的好药;推进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提高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下岗职工、伤残军人、透析病人等特殊群体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三)严管基金,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快推进DIP支付方式的试点扩面,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智能监管、多部门联合执法、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医保监管长效机制,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四)锤炼作风,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医保工作新要求,全面提升医保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不但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医保新政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做好医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助推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汉川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
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情况报告
——2022年5月13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教育局局长 黄正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双减”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事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事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21年7月,中办、国办关于“双减”的意见印发后,市政府主动作为,领导靠前指挥,部门携手联动,明确目标抓,压实责任管,一步一个脚印做,深入推进“双减”,一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教育主责、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正在形成,得到了上级认可,赢得了群众好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双减”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市政府高度重视“双减”工作,主要领导听取部门专题汇报,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双减”工作,并将落实“双减”政策纳入《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实行挂图作战,清单管理,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汉川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组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8个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汉川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双减”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抓、抓领导”。
2.全面建立政府协调机制。今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汉川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决定建立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27 个部门参与的“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建立起“五项制度”:即会议决策制度、专题研判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办协调制度,明确了工作规则。同时,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参照市级协调机制,建立本地“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3.认真开展政府专项督导。2021年7月,市政府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能,调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聘请15名市政府兼职督学和34名乡镇责任督学,分区包片开展“双减”工作常态化督查。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市136所义务教育学校及各学科类培训机构“双减”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2021年10月底,孝感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市“双减”形势下学校常规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予以了充分肯定。
(二)坚持依法治理,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重在规范。2021年12月,在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七单位联合印发《汉川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行动方案》,明确部门职能,规范执法行为,重拳整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高站位推动“双减”政策落地。
1.联合执法清理广告。2021年以来,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带队,组织教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先后联合开展了3次专项整治行动,既针对街面又针对小巷内,共对65家校外培训机构下达限时自行拆除通知,限时没有拆除的由城市执法部门组织拆除,保证了65家机构的户外广告全面清理到位,收缴销毁违规纸质宣传广告2000余份,基本达到“校园周边及广场等开阔地带看不到校外培训广告”的治理目标。
2.严查违规学科类培训。市政府先后组织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开展明察暗访和综合执法检查12次,对无证无照机构下达关停通知书103份;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提前制止6家准备暗中开展培训的机构,终止1家刚开始培训的机构。
3.稳步压减培训机构。市教育局发挥主管部门职能,积极联合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开展“对标攻坚”。在审批方面,第一时间停止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推动“营转非”“学改非”等工作。在监管方面,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从严整治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同时联合七部门,合力推动预收费监管工作,协调银行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账户资金异常流动情况进行监管,防止机构“卷钱跑路”。通过行政指导与行政建议并行,政策引导与依法干预结合,全市原有3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有25家机构转为非学科类培训或课后托管服务,有5家已停办并注销证照,另符合条件的3家已完成“营改非”全部手续,预收费及支出纳入教育局监管专户进行监管。
(三)突出生本教学,聚焦校内减负提质
1.大力推进课改,让学生在校内“学得好”。“双减”的关键,在于学生向学校的回归、向课堂的回归,在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持续深入开展以“深化生本课堂建设、深度推进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双深”工作,和以“争创生本课堂示范学校、争当生本课堂示范教师”为主要内容的“双争”活动,遴选8所小学试点开展“小学语文主题学习”实验,不断探索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了作业设计探究,作业设计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全面压减,作业公示制度、检查制度、研讨制度实在而有效, 真正实现了减量不降质。一个立足减负抓质量、深化课改抓质量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全市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2.加强“五项管理”,让学生在家里“睡得着”。2021年下半年,教育局出台《关于落实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汉川市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指导意见》,对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等五方面既作出数的规定,又制定质的标准,既强调校长全面负责,又发动老师全员参与,既要求学校不折不扣做好规定动作,又鼓励学校一校一品办出特色,“五项管理”已经列入市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双减”重点工作监测台账。从一年多的监控数据综合分析,学生在校内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天均超过1小时,全市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近视率明显下降,73%的家长表示孩子完成书面作业时间比“双减”前明显减少,72.7%的家长反映教育焦虑有所缓解,“双减”的效能已经初步显现。
3.办好课后服务,让家长对学校“信得过”。各校把课后服务作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落实全面育人、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一校一案”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在课后服务时间不仅指导学生有效完成书面作业,做好答疑辅导,还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科普、体育、艺术、阅读、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基本实现“5+2”全覆盖,家长“三点半”接孩子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关于明确孝感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孝发改发〔2022〕4号),家长经济负担切实减轻。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市“双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双减”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有短板。国家、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继设立校外培训监管专设机构的作法还未具体落实到县市一级,教育部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人员,监管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与教育发展实际需求还有差距,课后服务保障经费不足,教师积极性不高,影响课后服务水平的提高。教师编制配备与实际工作需求脱节、不匹配,人口越来越向城区集中,而城区学校“数量性不足,质量性短缺”的矛盾并存,影响了“5+2”课后服务质量。
二是联合执法工作进展还不平衡、有反复。当前,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重点在城区,乡镇内有相当一部分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还无暇、无力顾及。此外,一部分原学科类培训机构“改头换面”以托管服务或教育咨询之名行学科类培训之实,这些培训机构依然和执法人员打游击、打时间差,想方设法开展违规学科补习,专项整治还存在“禁而不止,查而难停”的问题。
三是分类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有漏洞。我市属文旅部门监管的非学科类机构有59家,属科技部门监管的进行编程培训的机构有2家。尽管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的通知》(鄂教基〔2022〕1号),但设置标准、审批流程等相关工作机制尚在制定中。特别是对以托管服务为名的机构超范围服务的行为,从上至下“由谁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的体制还未理顺,有待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压紧压实责任,提高工作效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高度重视”“高位统筹”“高点谋划”的态势,从以下四个方面下深功夫、做真文章,强力推进“双减”工作,确保实现既定的三年工作目标。
1、提高站位,形成共识。一是始终坚持思想引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改革,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为双减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将继续坚持定期会议制度,及时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建立实施备案性问题的跟踪整改机制、反弹性问题的责任倒查机制,确保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始终注重氛围营造,持续加大“双减”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畅通违法违规办学公众检举渠道,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制度,通过各种管道和平台适时公布机构资格、培训内容、教师资质、年检结果和社会评价等信息,引导广大学生及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增强防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双减”、支持“双减”的良好局面。
2、提高质量,办优教育。一是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立足学校这个“双减”工作主阵地,围绕课堂这个“双减”工作主抓手,把“双减”工作与教育综合改革结合起来,“减负担”与提质量结合起来,“治当下”与“长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生本课堂,着眼薄弱学校、薄弱学科、薄弱班级、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全力改“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是不断优化教育环境,积极完善政策和条件保障,科学分担课后服务成本,依规用好托管专项经费,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吸引力和教师工作积极性。三是建强建优教师队伍,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科学调整中小学编制,合理设置教师岗位,全面实行竞聘上岗、绩效管理;同时,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好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真正把“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的制度亮在明处,“使吃苦者吃香、让有为者有位”的机制落到实处。
3、齐抓共管,依法治理。一是实现上下同频,尽快设立校外培训监管机构,与孝感市、湖北省、国家管理机构一体运行,与各级直报平台、监管服务平台主动对接,建立健全“双减”工作台账、信息日报和定期调度制度。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调动并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坚持底线思维与统筹兼顾相统一,解决问题与风险防范相协调,过程监管与督查考核相呼应,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力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把落实“双减”与部门法规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始终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让守法者合法经营,违法者寸步难行。
4、强化督导,巩固成果。一是统筹运用好挂牌督学这一抓手,明确合规要求,建立辨别机制,以整治“改头换面”的隐性变异办班行为为重点,明查与暗访并举,“线索查”与“查线索”齐施,大力打击、查处隐性化、变异化行为,及时梳理、防治普遍性、趋势性问题,真正让督导“长牙齿”,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二是充分运用好依法督政这一抓手,加强对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导,通过印发督办函、提示函、督查整改清单等方式,全面压实乡镇、部门的监管责任、整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双减”工作大格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落实“双减”政策,提高教育质量,既是国计,更是民生,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听取主任、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力争在办人民满意教育上再添精彩,再立新功,为早日把我市办成名副其实的教育强市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13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阮国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汉川市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决定》,以贯彻落实汉川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视察打治电诈工作的审议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全力强化工作举措,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党政重视、齐抓共管。强势推进。市主要领导先后4次出席全市性大会强调安排、5次专题研究打治电诈工作,市打治电诈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先后6次带头深入乡镇、村组调研督导打治电诈工作,分批约谈警示17名乡镇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台《全市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劝投逼返和涉诈重点人员管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川平安办[2022]1号),开展百日攻坚并实现预期目标。强化组织。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七组”,即市反诈办和综合协调组、摸底排查组、劝投逼返组、边境拦截组、人员管控组、侦查打击组、宣传防范组。各乡镇均成立工作专班,确立乡镇领导、派出所民警、村支部书记“三包一”机制。强力保障。先后派出4批、43人次由重点乡镇领导带队的工作专班前往云南边境地区,全力开展边境拦截、劝投逼返等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深入调研,督导落实全额保障打治电诈专项经费。将打治电诈纳入“五化”管理督导内容,建立健全平安汉川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包保乡镇机制、公安机关警种部门支援派出所机制,市反诈办通过“一日一调度、两日一通报、每周一督办”推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重点攻坚、措施过硬。从实抓好预防警示。全市25个乡镇场(开发区、街道)、404个村(社区)的3850个“村村响”广播,每日播放反诈内容2小时,先后张贴重点人员警示公告3000余张、墙体标语2100余条。精准引导涉诈重点人员及亲属关注“平安汉川”微信公众号,并主动在朋友圈、微信群中推送宣传视频、报道、警示等反诈内容;公开发布《致滞留缅北人员家属的一封信》、《致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推送短信10万余条,宣传受众30余万人。从细抓好排查管控。采用摸底分类管、建档数据管、敲门见面管、出境前置管、高危在线管的“五大管控”办法,共核查列管7529人,其中电诈前科人员1543人、缅北回流726人,对2326人采取法定不准出境措施,对5261名疑似高危人员采取出境内控措施,宣布证件作废939本;先后多次赴机场公安、武铁公安汇报对接,将涉诈高危人员信息数据提请全域布控、实时预警拦截;积极协调本地两个核酸检测实验室,每日进行核酸送检数据比对碰撞,共核查反馈重点地区出行预警指令527条、劝阻拦截296人次。从严抓好逼返核减。分两批对25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公开兑现“十个一律”惩戒措施,坚决打击惩戒到位,形成警示效果;组织滞留人员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回流人员DNA、虹膜、声纹等基础生物信息采集率、讯问率、接受法制教育率均达到100%。根据国务院联席办最新排名通报,我市已成功劝返核减250人,劝返率82.2%,负面排名从全国最高的第9位降至目前的第42位。
(三)打防一体、以治待乱。以打开路强震慑。去年七月份以来,先后破获电诈案件363起,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544人,其中刑事拘留261人,打击查处8名行业“内鬼”;先后侦办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8起、刑事打击18人,办理非法出入境行政案件1起、行政处罚2人。同时坚持边打击边整治,先后对3家银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5家银行机构进行提醒谈话,对1家涉案账户排名靠前的营业网点暂停1个月新开立银行账户业务。关口前移强反制。打通公安与金融部门快速查询、止付、冻结通道,去年七月以来,共紧急止付4160笔、金额7599.36万元,冻结476笔、金额4175.8万元。3月19日,南河乡某村民被电诈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接到金融部门预警后,反诈民警快速出警,劝阻挽回损失8万元。湖北省反诈中心、湖北经视对此先后报道,市人行对两名预警工作人员各奖励1000元。立体宣传强防范。用好党政干部下沉社区和政法干警进网格平台,以“扫楼”行动为抓手,全力推动反诈宣传“六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数从去年九月的3.2万直线增长至17.86万。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打治电诈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发案数、财损数仍在高位运行,涉诈重点人员基数大、管控难等严峻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短板,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打击查处还不够深、不够透。虽然打击战果在孝感排名领先,但由于取证能力参差不齐、电诈现勘设备配置不全、侦查技术手段有所限制等问题,目前打击的基本是从事拨打电话、资金提现、买卖“两卡”、“跑分”洗钱等底端犯罪团伙,打深打透、打跨境作案、打幕后金主还存在很大难度。
2.行业治理还有隐患漏洞。据省联席办通报,2021年以来汉川籍涉案“两卡”共348张,其中较多的有农行81张、邮政储蓄银行62张、工行57张,移动24张、电信12张、联通7张,在孝感市负面排位靠前。
3.宣传防范还有短板弱项。社会面宣传防范层面狭窄、覆盖面不广,没有充分整合有宣传优势的社会资源,宣传防范工作还缺乏一定针对性,对主要作案方式的案例宣讲和重点群体的精准宣教还不够到位,还没有达到家家了解诈骗手段、人人知晓防范措施的宣传效果,导致有的群众接受了宣传教育但依然被骗甚至再次被骗。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全市上下将继续坚持“防”字为先、“管”字为要、“治”字为本、“打”字为重,从“7+7+7”三个方面着力,推进打治电诈工作取得压倒性态势。
(一)广泛宣传控住“面”,在战略层面上推动落实“七个强化”宣防措施。
1.强化宣防责任,推进全员反诈。以街道社区为主导、对口联系社区单位为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干部为抓手,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反诈共同体。
2.强化综合治理,促进全民反诈。出台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无诈社区、无诈村组、无诈单位、无诈校园创建。
3.强化使命担当,做实全警反诈。建立健全电诈案件受、勘、立、防、治、宣等工作机制,提档升级全警反诈格局。
4.强化以打促防,堵塞治理漏洞。推动建立公安主打、检法协同、部门配合的打惩机制,督促行业部门整改。
5.强化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化解。按照“哪里问题突出支援就到哪里”原则,调集优势兵力,开展靶向攻坚。
6.强化重点整治,做到标本兼治。通过“声讨会”、“场院会”、“敲门行动”,经常“敲打提醒”重点对象,促进乡风文明。
7.强化督导落实,严格兑现奖惩。将反诈成效作为平安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评价依据,对宣传不深入、预警劝阻不力造成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主动出击攻克“点”,在战术层面上充分发挥“七个专业平台”作用。
1.用好市公安局打击整治一体化作战中心平台。坚持“信息主导、体系支撑、精兵作战、联合致胜”,组织开展打击电诈专项攻坚行动,以打促防、以防助打、以治待乱。
2.用好公安部反诈专业平台。按照打治电诈“11”字工作法,接警即止付、立案即冻结,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钉好打深打透的“钉子”。
3.用好孝感、汉川两级“五化”管理平台。按照《打治电诈责任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定期上报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提醒。
4.用好国家反诈中心APP平台。持续加压发力,提升APP安装率和实名率,有效带动电诈警情持续下降。
5.用好“三涉”重点人员管控平台。依托市公安局打击整治一体化作战中心,全面收集涉“诈赌毒”重点人员信息,提升信息化管控水平。
6.用好市乡村三级反诈专员平台。组建市乡村反诈专员队伍,织密快速预警劝阻“保护网”。
7.用好“三防、三查”动态防范工作平台。专班开展警情研判分析,对易受骗群体精准补防、对易藏匿窝点重点固防、对重点管理乡镇整体布防。执行“1234”巡防工作法,即每发1起案件,至少盘查20人,其中重点对象占比不少于30%、重点时段占比不少于40%,将涉诈重点人员列为设卡检查、巡逻盘查、区域清查的重点。
(三)源头治理延长“线”,在关键招数上凸显七个“杀手锏”威力。
1.实施“十个一律”惩戒措施。对滞留缅北人员拒不回国的,一律公开曝光、一律冻结户口、一律惩戒“两卡”、一律限制入学、一律脱产劝返、一律从严政审、一律取消福利、一律追究刑责、一律宽严相济、一律公开兑现。
2.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内容。因电诈问题突出,被孝感市列为重点管理乡镇的,一律取消综合评先评优资格。
3.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内容。将打治电诈工作列为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与晋职晋级挂钩。
4.压实行业主管责任。规范金融单位和通讯部门“两卡”管理,坚决堵塞行业管理漏洞。
5.铲除黑灰产业土壤。加强公检法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对黑灰产业链一追到底,铲土除根。
6.持续开展“扫楼”行动。以写字楼、出租屋、工业园区、电竞酒店为重点开展清查,清除电诈窝点、挤压犯罪空间。
7.常态化开展“断流”行动。对滞留人员、回流人员、异常出境人员开展动态排查,打蛇头、断通道。
恳请市人大常委会继续监督支持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全市上下也将在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下,精准发力、持续加力,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涂磊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5月13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涂磊同志因职务调整提出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涂磊同志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 职 信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职务调整,特申请辞去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申请人:涂磊
2022年4月6日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2年5月13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阮国器为汉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5月13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涂磊的汉川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免去敖爱军的汉川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三、决定免去曾国红的汉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四、决定任命阮国器为汉川市公安局局长。
五、任命周国华为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六、决定任命田华为汉川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七、决定任命刘国炎为汉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八、任命汪佳妮为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黄汉桥 王长华 陈国姣(女) 周忠厚 漆兆华
李学文 丁 潮 王长明 王永茂 王旭明
王绍新 王洪深 方毅鹏 左志雄 冯铁牛
向远方 刘定旭 刘亮斌 严洪波 杨光明
汪国洪 汪超华 张广州 张学平 张雄杰
陈为明 陈红英(女) 陈艳斌 郑三东 郑玉武
胡西砚 钟守则 钱耀文 涂俊桥 彭先超
曾文斌 黎文彦 黎德稳
缺席:
孙向阳 王煜龙 孙 军 罗 澜(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