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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22-12-26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2022年12月26日)
一、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清廉汉川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召开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四、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六、讨论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6日举行了第10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汉桥,副主任周忠厚、漆兆华、孙向阳和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黄汉桥主持。
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凯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汉川市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汉川市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清廉汉川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决定了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讨论修改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关于第二次预算调整工作,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将真金白银用在刀刃上;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规范融资举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要提升预算编制水平,确保我市财政平稳运行。
关于清廉汉川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市监察委员会要坚持系统谋划,增强全局观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监察和清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域工作实际,加强创新探索,把清廉建设工作放在推进汉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发挥其在反腐败斗争和市域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丰富内容和形式,注重建设实效。整合市域廉政教育资源,创新清廉建设方式方法,既重清廉建设“形的塑造”,更重“神的铸造”,打造更多“线上+线下”清廉建设品牌和阵地,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成为社会共识。要抓好统筹指导,强化协同推进。坚持主体责任、统筹协调责任同向发力,分级、分类、分系统一体推进清廉汉川建设,推动清廉汉川建设从“设计图”变为“实景画”。充分发挥派驻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打造纵向到底、横向贯通的清廉建设共同体。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肖艳霞,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各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汉川市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
方案的决议
(2022年12月26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凯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认为,汉川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符合汉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汉川市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特别是对调整资金安排、支出执行、使用结果等方面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于汉川市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周凯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有关精神,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提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共财政支出为797597万元,此次调整为864614万元,增加67017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省下达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发生变化、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下年支出和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需调增支出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支出等。具体调整情况为:
1.2021年省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18853万元,需增列支出18853万元。
2.上年结余收入结转下年支出87907万元。
3.省转贷我市新增一般债券需安排支出45735万元。根据鄂财债发[2022]2号、25号文件,下达2022年我市新增一般债券45735万元,需列支45735万元,主要用于25个项目,涉及交通、水利、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具体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3304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3811万元、乡村振兴建设6500万元、水利补短板建设3748万元、生态环保建设2542万元、社会事业建设5830万元。
4.2022年政策性、行政性增支63997万元。其中:2021年税务工作经费1087万元、祉星纸业项目论证及相关经费110万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312万元、公安辅警及警务经费1447万元、2021年度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差额资金298万元、上缴湖北消费券承担资金595万元、村级化债奖补资金326万元、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300万元、武汉客运班线联营体矛盾化解资金825万元、年满60周岁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经费431万元、2022年原林业局解决遗留问题经费238万元、外贸招商奖励资金534万元、新建审判综合楼资金缺口2212万元、2022年度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资金491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调整支出799万元、支付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费518万元、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增支52217万元、新增政府债券付息增支298万元、污水处理费增支958万元。
5.2022年省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发生增减变化,需调减支出53206万元。截止11月30日,省下达2022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减相抵减少53206万元,需减少支出53206万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纳入省级统筹减少5038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减少35654万元。
6.2022年省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因政策调整,需调减支出12093万元。截止11月30日,省下达2022年省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18823万元,比预算30916万元减少12093万元,需减少支出12093万元。
7.优化调整支出结构,调减支出72711万元。一是调减本级预算安排专项支出45274万元。二是根据支出情况,调减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18433万元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9004万元。
8.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要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1465万元,从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中调整到债务还本支出。
(二)平衡情况预计
1.财政资金来源946721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6522万元;(2)返还性收入12584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8756万元;(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823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160861万元;(6)债务转贷收入6291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5735万元、再融资债券17184万元);(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80万元 ;(8)调入资金83976万元。
2.财政资金运用946721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64614万元(其中省专项支出9819万元);(2)体制上解1106万元;(3)专项上解5804万元;(4)出口退税专项上解1188万元;(5)上解省级财力43022万元;(6)税务部门经费上划1288万元;(7)其他上解1050万元;(8)债务转贷支出28649万元。
财政资金来源与运用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收支预算调整后,我们将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根据《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财政决算以当年实际支付额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度内尚未支付的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74546万元,此次调整为317928万元,增加143382万元。具体调整情况为:
1.基金收入调增39102万元。主要是工业用地出让金收入增加。其中:(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减1779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调增52001万元(其中:工业用地出让收入调增2.9亿元);(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调减9415万元;(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调减1335万元;(5)污水处理费收入调减370万元。
2.增加专项债券收入10428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892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508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8546万元,此次调整为305936万元,增加21739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为:
1.基金支出调增202310万元。主要是工业用地有关政策结算兑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标准提高、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增加等因素增加支出。其中:(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调减1779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排支出调增126009万元;(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支出调减9415万元;(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调减1335万元(因202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未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5)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调减370万元(核减乡镇预算支出370万元);(6)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89200万元。
2.增加债务还本支出15080万元。主要是增加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15080万元。
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1992万元,年终调出资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产业扶持资金支出,比原预算安排调出资金86000万元减少74008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开展清廉汉川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红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开展清廉汉川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汉川市监察委员会树立更快一步、更优一步、更实一步的清廉建设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汉川市委关于开展清廉汉川建设的实施方案》,坚持全市一盘棋、市乡村联动,主动谋划、特色共享、实效引领,着力打造清廉建设新高地,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汉川加快建成“三区一城”绘就廉洁底色。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制度引领、示范带动,形成共商共建工作格局。坚持高位推进,各级同频共振,各地同向发力,各方同题共答。一是完善制度,锚定方向。将清廉汉川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召开市监委委员会专题研究。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及时召开清廉建设现场推进会,印发“1+7”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7个方面牵头单位引领督促职责。结合上级要求和建设实际,先后制定了《清廉汉川建设效果评价指引》《清廉汉川建设及联系点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清廉汉川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以规范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晰清廉汉川建设路径,确保清廉建设成效量化可视可感。二是完善布局,整体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绘好清廉建设“一张图”。在年初市纪委全会上作出具体部署,规划2022年建成联系点50个。坚持党建引领,将清廉建设联系点与共同缔造试点、党建联系点、新时代文明创建示范点整合打造、同步推进。积极构建以主城区为中心的一个清廉文化核心圈和以新北公路、荷沙公路沿线乡镇为主轴的两条清廉文化示范线。依托庙头王平章纪念馆、南河栗山烈士陵园、新堰方植三烈士墓址,在孝感市率先建设清廉教育基地,依托群众文化休闲场所,打造汉川清廉文化主题公园、分水廉政楹联广场等清廉品牌。三是完善奖补,精准保障。印发《2022年清廉汉川建设联系点奖补资金安排计划》,按照1:2的标准落实奖补,2021-2022年已奖补43个联系点265万元。
(二)坚持挖掘整合、特色共享,展现亮点纷呈建设态势。坚持整合各地经验,以一域特色带动全域共建。一是弘扬莲廉文化,彰显本地底蕴。挖掘“莲乡”资源,以莲寓廉,将“莲廉”元素融入机关廉政活动室、“汉江”书屋、乡村廉政广场、廉政长廊建设,打造一批“莲廉”景观。将“莲廉”主题融入“喜迎二十大、清风拂川城”清廉书画作品展等活动,发挥导向、教育功能。利用“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城市”资源,发动群众创作一批廉政楹联、“莲廉”作品,通过机关展览、“送廉下乡”,涵养清风正气。二是融入一地一品,展现单元特色。建立“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派出纪检监察组+牵头单位”协同推进机制,坚持各方面联系点建设齐头并进。汈东街道洪淌村、长乐村分别拓展以“雅文聚贤、德哺洪淌”为主题的乡贤文化和以“崇孝惠顾、居安长乐”的孝文化,沉湖镇福星社区、老塔村推出创业文化、红色文化,湾潭乡张池村倡导“农耕旅游文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刘家隔镇开展机关干部写廉诗、剪廉纸等活动,市司法局、档案局以便民服务为切入点,市气象局倡导“廉莲联”氛围营造,打造清廉机关;市人民医院构建药品、耗材招标和使用全程信息化跟踪平台,打造清廉医院;市实验小学、平章小学、东风小学等推出做清廉教师廉洁承诺、学生诵红色经典、讲家风故事等“五个一”活动;市盛达客运公司建设企业廉洁文化,推出“清廉公交”;开展“清廉护航 公职人员家属话清风”主题活动,为35岁以下乡科级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精心配制“廉政教育套餐”,通过观廉、诺廉、警廉、颂廉、讲廉、倡廉、写廉、话廉等八项活动,激励年轻公职人员作好“廉表率”,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三是强化系统集成,建设清廉样板。在联系点创建中,大力挖掘自身特色,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后全域推广。在清廉村居建设中,指导刘家隔镇大兴村加强制度建设和警示教育,制作了小微权力清单台历、村干部履职手册、村级警示案例读本等,并将该做法全市推广。在清廉机关建设中,市税务局将清廉机关打造与推动税收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加大“楚税通”推广,形成“基地+平台”清廉品牌。
(三)坚持守正创新、注重实效,致力构筑清廉建设高地。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厚植清廉建设社会土壤。一是围绕高辨识度,擦亮清廉建设新名片。向社会征集“清廉汉川”标识,将清正廉洁的理念与汉川水乡特色融为一体,同时配以“清风汉川”二维码,设计出清廉建设“Logo”标牌,向前期申报成功的联系点授牌。二是回归监督本位,展现清廉建设新成效。落实“一案一分析一建议一督改”,不断提升清廉建设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在清廉村居建设中,对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和农业村监督的重点难点调研,分别制定村级29项小微权力清单和社区21项小微权力清单及其运行流程图,从源头上防止小权力滋生大腐败。目前,已有20个乡镇建立了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和“三公开”模版并开展监督活动,查处涉村(社区)微腐败问题87件,纠正公开不及时问题12个。川刘公路拆迁中,沿线4个村坚持政策公开、标准公开、进度公开,230户沿线房屋在一个月内全部拆除。三是锚定廉洁文化,开创清廉建设新局面。强化以文促廉。围绕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学习传达和纪法教育,开展关键岗位公职人员廉政风险教育、基层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培训、“明党纪学法规守底线”党纪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持之以恒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补精神之“钙”。强化以文化人。在孝感市各县市区首拍警示教育片《贪欲与代价》,持续打造《微案说纪》《优无止境》等精品栏目,教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对汉川不同时代廉洁人物、廉洁故事进行再加工,通过楚剧、小品等文艺形式进行情景还原,通过汉川廉故事,涵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强化以文弘廉。进一步总结提炼成集人、物、事、魂为一体的廉洁文化体系,通过可视、可听、可读的文化产品,转化为纪法教育的生动教材。编印清廉教材《花儿朵朵向太阳》;在市融媒体平台推出“讲好家风故事 共建清廉家庭”栏目,“云”上传递好声音;《廉洁行医你我同行》等4个廉洁微视频在孝感市纪委网站展播,《美好人生因贪止步》获评省级三等奖,微视频《清风伴明月 廉洁过中秋》被中纪委网站采用,《湖北日报》11月28日报道了《汉川共同缔造开“廉”花》的做法。2022年11月,汉川市纪委监委机关被省委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清廉汉川建设是一项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有偏差。少数基层组织思想认识不够,认为清廉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是牵头部门的事情,抓清廉建设缺乏主动和自觉。二是推进不平衡。各地之间、各清廉载体之间工作用力不均、进展快慢不一,清廉企业建设仍然存在短板。三是质效不够高。注重应景造势,将清廉建设“形的塑造”置于首要位置,而对于“神的铸造”深化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将清廉建设和廉洁从政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落实。进一步加强各地各单位主抓责任,强化纪委监委统筹协调责任,汇聚牵头单位工作合力。强化运用“全周期”管理推进清廉建设,形成条线相结合、责任全覆盖的落实机制,做到责任到底到边,工作协调有力。进一步强化“室组地巡”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打通清廉建设“中梗阻”“末端梗阻”,确保全市清廉建设同心同向同行,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进一步加强督导督办,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载体联系点。
(二)进一步营造氛围,共同缔造。用共同缔造理念推动清廉建设,围绕“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清廉建设,群众满意什么样的清廉建设”,不断拓展路径,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将警示教育挺在各载体建设最前面,发挥教育治本功能,认真落实“四个管好”,永葆清正廉洁本色。综合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持续开展清廉建设宣传宣讲,进一步营造清廉汉川建设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建设一批廉政文化和警示教育场馆阵地,开通一批红色文化、廉政文化、清廉景观融合的精品旅游线路,形成廉风育人润无声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深化融合,注重实效。将清廉建设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与开展党员“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联企业、送政策、解难题、稳主体”帮扶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盯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成效,围绕行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公职人员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加强建章立制,以更实更细更广泛的制度建设,促廉弘廉扬廉,不断推动监督治理效能释放;以推动各领域问题有效解决,促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为汉川市实现“十强领先、百强进位”目标凝心聚力。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6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7日在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汉川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汉川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预算;选举;其他。
如遇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会议时间需要调整的,则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常委会或者主任会议另行决定并予以公布。
关于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汉川市人大常委会 陈红英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常委会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为351名,换届时共选举出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6名,出席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346名。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市七届人大代表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有4人,即庙头镇选区的周孟浩、新河镇选区的高建生、左志雄、刘家隔镇选区的孙军。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的规定,他们的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2022年3月,仙女山街道选区人大代表张光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申请,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依法接受其申请。2022年6月,田二河镇选区人大代表王长华意外去世,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在庙头镇第一选区、麻河镇太平选区、新河镇城东选区和电厂选区4个选区补选了胡华文、周国华、王建明、高峰4位同志为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有效。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4名,应出席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为344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109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一、市政府组成人员,副县级干部及市直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76人)
丁建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马志勇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王传卫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海平 交通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方红安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方寿生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
邓万莉(女) 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左一成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左 佳 中国联通汉川分公司总经理
田 华(女)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史贵卿(女)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付正新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书景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
朱良成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粮食局局长
刘永清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志凌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国炎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忠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经理
刘建初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祁伟杰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书记
阮国器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局长、督察长
李 林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
李 明 邮政储蓄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李国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俊辉 孝感银监分局汉川监管办事处主任
李铁新 市政府党组成员
李耀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机关党组书记、政府办主任
肖 伟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汉川市分公司总经理
肖晓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小帆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长进 市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常务副校长
吴泽红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吴宗国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红伟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何珊华 国家统计局汉川调查队队长
余志平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邹良甫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川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
汪爱华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 智 建设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张 丹(女)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牵头)
张年华 汉川农银村镇银行行长
张会平(女) 市档案馆(史志研究中心)馆长(主任)
张红艳(女)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
张 超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支部书记
张雄军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卫军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红霞(女)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征兵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镕溥 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总经理
金曙杲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公司经理
周占平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岩松 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屈志林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小天 湖北银行汉川支行代理行长
胡长江 工商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胡传江 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 芬(女) 汉口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骆国新 中石化汉川石油分公司经理
袁 冲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夏朝辉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倪俊刚 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财经办)主任
徐书辉 市棉花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高 原 市公安局政委(副县级)
高碧红 中国电信汉川分公司总经理
郭 明 中国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郭洪涛 人民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黄正辉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齐文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国华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黄 峰 中储粮孝感直属库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经理
屠强彪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总经理
蒋淑军(女)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
曾国红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蓝康超 农业银行汉川支行行长
蔡洪斌 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
廖家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行政负责人(21人)
万利超 新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万 杰 汈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马生权 城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维 庙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 辉 脉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红玉 垌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定军 杨林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静(女) 韩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孙义才 田二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志军 西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 浩 刘家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余国庆 南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汪绍明 中洲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张尚谦 里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陈勇华 汈汊湖养殖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明 毅 麻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文新 马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胡 珊(女) 华严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胡 骞 分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晏利军 湾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褚玉华 回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三、市法院负责人、市检察院负责人(2人)
张毅军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志坚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四、市武装部负责人(1人)
陈 飞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武装部部长
五、在汉川的中省企业负责人(4人)
张 胜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
陈传镒 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陈 林 中广核托普(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
陈 锋 长飞(湖北)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六、对汉川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2人)
谭少群 湖北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魏 琼(女)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七、拟提名担任大会副秘书长(3人)
石守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新安 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义恒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黄汉桥 周忠厚 漆兆华 孙向阳 丁 潮
王长明 王永茂 王旭明 王洪深 王煜龙
冯铁牛 向远方 刘定旭 刘亮斌 严洪波
杨光明 汪国洪 汪超华 张广州 张学平
张雄杰 陈为明 陈艳斌 郑三东 郑玉武
胡西砚 钟守则 钱耀文 彭先超 黎文彦
黎德稳
缺席:
陈国姣(女) 李学文 王绍新 方毅鹏 陈红英(女)
罗 澜(女) 涂俊桥 曾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