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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2023-05-25作者:来源:点击: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
(2023年5月25日)
一、审议《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修订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六、书面印发全市劳动就业工作的调研报告。
七、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5月25日举行了第13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汉桥,副主任陈国姣、周忠厚、漆兆华、孙向阳、李学文、王建明和委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黄汉桥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实行票决制的暂行办法(修订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汉川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报告。会议还书面印发了全市劳动就业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分别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胡华文、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军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随后,黄汉桥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要深化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分类管理和处理工作机制。要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要完善制度,健全监管体系,修订完善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提升管理的规范性。
关于禁鞭工作,会议强调,要完善工作机制,理顺禁鞭工作组织架构,明确各方工作职责。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展禁鞭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管理员及下沉党员作用,加强排查和劝导,凝聚禁鞭共识,树立文明新风。要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人群禁鞭工作,恢复全市禁鞭秩序。要巩固禁鞭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全链条管控,确保禁鞭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会议要求,要围绕“六大”产业,提升攻坚行动,在优质稻、莲藕、畜禽、水产养殖、特色种植业、农产发展融合等六大产业发展上做文章,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产业布局。要围绕品牌效应,着力构建农业产业服务体系,加大宣传投入,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参与各类涉农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积极搭建信息网络销售平台,持续唱响区域公用品牌。要围绕产业链条,深化强链措施,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加强农产品物流网络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升农产品的流通能力和产品价值。要围绕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完善对产业发展的土地保障政策,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争取政策支撑,力争全市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安全防范知识进校园工作,丰富安全教育特色课程,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社会面安全常识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强预警监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提升预警监测能力。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集中进行整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要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完善学校安全硬件设施,强化基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筑牢学校安全根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胡华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阮国器,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军,市国资局、市禁鞭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农养殖场分管人大工作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拟任命人员等列席会议。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实行
票决制的暂行办法
(2023年5月25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票决制的涵义及适用范围。票决制是指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对某一事项进行表决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由得票情况决定。
实行票决制的范围包括:
1.通过有关决议决定草案;
2.表决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3.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常规工作报告;
4.依据法律规定需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表决票的内容和表决结果的界定。
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议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议案时,表决票分赞成、反对、弃权三栏。审议事项获赞成票超过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始得通过。
在决定是否通过被审议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时,表决票分通过、不予通过、弃权三栏。获通过票超过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工作报告始得通过。
第四条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开发区、各农养殖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六条 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未获通过的决议决定,由常委会根据大多数组成人员的意见,决定修改后重新审议或不再重新审议。
第七条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未获通过的,由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办公室或有关工作委员会写出专题报告,将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报告市委,并向“一府一委两院”主要负责人通报,同时由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组成监督专班,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第八条 对未获通过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报告机关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由市长或分管该部门工作的副市长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再次进行表决。
对未获通过的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再次进行表决。对经过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报告,常委会将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进行处置。
第九条 对已获通过但反对票数和弃权票数之和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三分之一的报告,常委会要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对报告机关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专题听取报告机关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
第十条 在报告交付审议、表决前,市人大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有关工作委员会要对报告进行初审,认为内容不适当的,可以退由提出报告的机关进行修改。交付审议表决的工作报告须在会议召开3日前通过常委会办公室送达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第十一条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报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和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应到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报告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以委托其他负责人履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5月25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凯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市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节点(单位数)333个。实有独立核算编制资产报表的行政事业单位333户。其中:行政单位66户,事业单位267户。全市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年末实有人数14920人。其中:行政人员2591人,事业人员12329人。
(一)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44099万元,负债总额201381万元,净资产总额542718万元。
1.资产分布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44099万元。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480642万元,事业单位资产263457万元。
2.资产构成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44099万元。⑴资产按性质划分情况:①流动资产1794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4.12%;②固定资产19068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63%;③在建工程60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81%;④无形资产270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64%;⑤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4062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5.78%;⑥政府储备物资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8%;⑦其他资产14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
⑵资产按照重点行业分布情况:①教育行业资产492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62%;②卫生行业资产19601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6.34%;③文化行业6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8%;④科技行业资产2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3%;⑤交通行业资产3465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6.57%;⑥水利行业资产812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9%。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全市固定资产总额19068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391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5.47%;设备4232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2.20%;图书档案56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29%;文物及陈列品科目资产4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科目资产383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01%。
4 4.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年末资产总额744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09%,固定资产减少5.61%,无形资产减少5.56%,政府储备物资无变化,公共基础设施增长1.07%,保障性住房无变化,在建工程减少6.34%,其他资产增加123.42%。
5.资产增减原因分析。①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重新初始化后,在计提折旧中部分单位对购买较早的土地使用权计提了折旧;对进行过价值变更的资产卡片,以入账日期计提折旧,导致计提折旧金额增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净资产减少;②各部门单位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后均实行了零余额账户,对往来账户的款项进行了调整;③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进行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二)重点资产情况
1.公共基础设施情况。⑴汉川市公路资产账面价值34062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5.78%;⑵汉川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维护和管理各乡镇中小型泵站143座和堤防工程642.78公里。该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由于建设和维修维护年代较远,机构及人员变更,相关财务资料已无处查找,导致目前无法准确计算账面价值,所以没有计入资产报表;⑶汉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和维护:①城市道路桥梁:2022年投入资金6300万元新建城区路网,2022年年底,城区道路总计271.49公里,估计价值196545万元;②供水设施:2022年投入资金3300万元新建供水管道20公里,2022年年底,供水输配设施资产估计价值20865万元;③城市燃气设施:2022年年底,城市燃气设施估计价值21032万元;④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2022年年底城区污水处理厂1座,资产估计价值6299万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情况说明由于机构改革和其他原因,公共基础设施价值无法准确确定,2022年资产年报只反映了固定资产数值,没有反映所有资产价值。
2.政府储备物资情况。政府储备物资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8%。
3.文物文化资产情况。2022年汉川市文物资产总数3441(件、处),其中:可移动文物总数3243件(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8件;三级文物33件;一般文物3198件);不可移动文物19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30处)。因是保护文物,均无法计量价格,所有价值没有计入资产报表。
4.保障性住房情况。汉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没有建设公租房及廉租房,负责维护管理的保障性住房2239套,资产估计价值19395万元。该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由于保障性住房价值无法准确确定,所以没有计入资产报表。
5.土地使用权情况。期末账面面积是7097.6779万平方米,期末账面原值是28652万元,期末账面净值是23551万元,其中本年度配置面积127723平方米,原值664万元。
6.房屋情况。期末账面面积205.6925万平方米,账面原值200341万元,账面净值132840万元。从房屋用途分析:办公用房面积25.3623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16.2858万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64.0444万平方米。从房屋使用状况分析:在用202.4818万平方米,出租出借13777平方米,闲置3732平方米,待处置14598平方米。
7.车辆情况。截止2022年末全市共有公务用车714台,原值14298万元,净值4869万元。其中:配置24辆,账面原值327万元;处置26辆,账面原值299万元。主要是疫情原因接收捐赠车辆和上级下拨的执法用车,处置达到报废标准的综合执法用车和应急保障用车。
8.大型设备情况。截止2022年末共有单价100万元以上大型专用设备173台,原值41618万元,净值11461万元,其中配置13台,账面原值3182万元。
(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
汉川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资产配置方面,本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先由单位根据需求提出申请,市财政部门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每年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进行测算评估,在预算“一上”阶段上报资产配置计划,由资产管理股、对口业务股及预算股联合会审,再结合存量资产,确定资产配置计划。同时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资产配置情况。2022年全年新增配置资产账面原值17324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15788万元,新增无形资产1251万元;新增在建工程284万元。
2.资产有偿使用情况。在资产使用方面,对于单位自用资产,主要通过产权登记,确定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的使用权。其次,重点对出租出借资产按照“四个统一”加强管理。
3.资产处置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规定程序操作。2022年市财政部门资产处置申请审批145批,处置资产原值5887万元。主要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处置、设备及家具报废报损处置、鉴定为危房的房屋拆除等。
4.资产收益情况。2022年,全市纳入湖北省汉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总收益为766万元。其中:有偿使用收益(出租出借)收入756万元,资产处置收益10.22万元。资产收益统一上缴非税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资产总体绩效情况
为了盘活资产存量,达到共享共用,我市通过有偿划拨和无偿转让等方式促使闲置资产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合理流动,这样既节省了购置成本,优化了资源配置,又提高了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与效益。
二、主要做法
(一)抓制度建设,促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为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真正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市制定并出台了《汉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汉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制定,对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市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抓信息管理,促资产管理实时监控
一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意识不强,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权证不全,价值不实等问题,基本掌握国有资产规模,科学评价了国有资产存量,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二是建立资产月报和年报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三是认真开展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编报工作;四是按照《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督促各单位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及使用状况,努力实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五是充分利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单位资产类别、名称、数量、价值及折旧摊销等进行卡片化管理,加强资产生命周期动态更新,努力保证全市系统数据真实完整。
(三)抓审核程序,促资产使用规范高效
一是严格资产配置审核。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坚持资产配置与单位性质、履职需要挂钩,坚持量入为出、励行节约的原则加以控制。二是严格处置管理,规范处置程序。单位处置资产,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三是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合理使用资产。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机制,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抓资产出租,促租金减免政策落实
一方面组织开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政策宣传,合同备案,专项核查等方式,狠抓资产经营的规范透明,对经营性资产收益实现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全面落实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屋减租政策,对全市35个单位330个出租标的共减免出租费用342.5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共渡难关,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抓队伍建设,促资产管理科学严谨
针对市直各单位从事国有资产人员兼职多,变换频繁等现象,2022年举行国有资产专题培训,参训人数330人次,通过进行政策解读,实物交流,问题探讨,答疑解惑,及时解决资产管理工作难题,力求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水平不够高
汉川市部分行政事业性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象,资产占用、使用绩效意识不强。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大多兼职或由后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全市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完善
目前,我市国资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主要依据省级层面的相关管理条例、暂行办法和汉川市本级出台的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现行的管理办法已经超过了执行有效期,不能适应新的改革发展要求,需要完善修订。
(三)资产管理基础较为薄弱
部分单位资产配置计划性不强,对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和具体配置标准缺乏必要的了解;少数单位对固定资产不及时清查和盘点,固定资产账面数多年维持不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不断巩固前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一是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务必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国有资产配置的重要性,并将这种观念贯穿于内部各级管理人员中去;二是加强专职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采用专题培训、印发文件、网络平台等多形式宣传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操作流程,帮助他们提高对资产管理的认识,纠正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的错误认识,改变资产管理重购轻管、重钱轻物的局面,督促相关单位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依法纳入资产管理范围;三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一是以2021年2月1日公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省财政厅即将出台的《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依据,市政府将结合汉川市实际,修订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搭建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制度管理体系,此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二是要求市纪检监督部门严格查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法、损害国家利益,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失;三是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资产核算清查制度,做好内部日常监督,做好资产核算和清查工作,规范资产管理流程。
(三)强化基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在用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对接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信息数据迁移和上线运行工作,注重资产基础数据库管理,做到账卡物系统相符对口,不断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二是优化资产配置。市国资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对所需配置资产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市财政部门对新购资产实行系统内部股室之间联动机制,明确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管理程序购置资产以后,必须到市财政局资产管理股登记备案,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不遗失、不流失。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接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后,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统一规范管理,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为国有资产管理和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报资产月报和年报,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动按月及时进行更新。
四是加快资产盘活。一方面对国有经营性资产收益按照“四个统一”要求规范出租出借资产管理,即:统一对外公开招投标,统一资产管理台账,统一非税专户管理,统一政策宣传落实。另一方面持续推动“过紧日子”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关于汉川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 合 报 告
——2023年5月25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单位(企业)共346户(个)。其中:行政事业单位333户,国有企业13户。国有资产总额112.3299亿元,负债总额43.5481亿元,净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68.7818亿元。全市土地总面积16.58万公顷,水资源总量444.15亿立方米,全市森林面积9096.82公顷,已查明矿产6种。
(一)企业国有资产规模及经营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市13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92亿元,比上年增长58.7%,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汉江国投比上年增加14亿元;负债总额23.4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汉江国投比上年增加9.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51亿元,比上年增长30%,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汉江国投比上年增加4.6亿元。2022年底总资产负债率61.74%,比上年增加4.42个百分点。
7户持续经营企业(市交通局所属正道路桥公司、万维养护公司、盛达客运有限公司3户,市住建局所属自来水公司、城镇建设开发公司2户,市发改局所属汉川同心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户,市棉花总公司所属银兴酒店公司1户)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9720.9万元,比上年减少11.8%;营业成本总额20611.6万元,比上年减少5%;实现净利润-3649.59万元,比上年增亏7%。
汉江国投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466.6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536.65万元,报表反映净利润7038.03万元,账面利润为财政性资金,无实际意义。
市商务局所属汉川商场、饮食服务公司、汉川饭店、五金公司及食品公司5户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此外,市财政局所属汉川市金鑫财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公司2022年12月31日止资产总额20348.9万元,负债总额1771.57万元,所有者权益18577.33万元。企业为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贷款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无主营业务收入。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总体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市纳入统计年报的行政事业单位333个。其中:行政单位66个,事业单位267个。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44099万元。其中:①流动资产1794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4.12%;②固定资产19068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63%;③在建工程60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81%;④无形资产270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64%;⑤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34062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5.78%;⑥政府储备物资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8%;⑦其他资产14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
2.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年末资产总额7440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09%,固定资产减少5.61%,无形资产减少5.56%,政府储备物资无变化,公共基础设施增长1.07%,保障性住房无变化,在建工程减少6.34%,其他资产增加123.42%。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截止2022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16.5856万公顷,同比无变化。其中:国有土地面积4.3017万公顷,集体土地面积12.2839万公顷。国有土地面积中:农用地2.5903万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60.21%,建设用地0.9895万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23%,未利用土地0.7219万公顷,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16.78%。
2.水资源情况。我市境内河流渠道纵横交错,湖泊堰塘星罗棋布,市域内主要有汈汊湖、老灌湖、黄龙湖、白石湖和东西汊湖等大小湖泊共15个,同比无变化。主要过境河流包括汉江和汉北河(人工河)。全市水资源总量为444.145亿m3,由地表水、地下水及过境客水三部分组成。其中:地表水径流量5.365亿m3,过境河流(汉江、汉北河)年平均径流量433.56亿m3,地下水资源年开采量5.22亿m3。
3.森林资源情况。截止2022年底,全市实有林地面积5090.55公顷,与年初相比减少了4347.61公顷(主要是剔去耕地上的林地后)。其中:有林地面积3433.31公顷,灌木林地面积45.4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611.79公顷。我市森林覆盖率为5.06%,比2020年增长了0.08%。
4.矿产资源情况。全市矿产资源贫乏,已查明的矿产有岩盐、芒硝、地热、石英岩、建筑用砂岩及矿泉水水原点6种,同比无变化。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及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已全部关闭了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粘土等矿山企业。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坚决落实总体要求和首要任务。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
2.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市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市汉江国投公司聚焦主责主业,精心组织建设“六大板块”。市文昌阁粮油储备库、市自来水公司等企业精心组织企业转制工作,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制工作有序推进。此外,低效运转企业清退工作稳步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常态化开展。
4.国有资本集中性经营格局逐步形成。2022年,各乡镇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扎实开展了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的清理工作,为提升国有资本整体效益、促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做大做强市属国有企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
1.抓制度建设,促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为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真正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市制定并出台了《汉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汉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制定,对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市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信息管理,促资产管理实时监控。一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意识不强,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权证不全,价值不实等问题,基本掌握国有资产规模,科学评价了国有资产存量,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二是建立资产月报和年报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三是认真开展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编报工作;四是按照《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督促各单位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及使用状况,努力实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五是充分利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单位资产类别、名称、数量、价值及折旧摊销等进行卡片化管理,加强资产生命周期动态更新,努力保证全市系统数据真实完整。
3.抓审核程序,促资产使用规范高效。一是严格资产配置审核。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坚持资产配置与单位性质、履职需要挂钩,坚持量入为出、励行节约的原则加以控制。市国资管理部门对所需配置资产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以存量资产约束增量资产,对资产配置超数量和标准的一律暂停或按一定比例核减其新增资产。二是严格处置管理,规范处置程序。单位处置资产,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三是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合理使用资产。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机制,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抓资产出租,促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一方面组织开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进行调查摸底。通过政策宣传,合同备案,专项核查等方式,狠抓资产经营的规范透明,对经营性资产收益实现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全面落实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屋减租政策,对全市35个单位330个出租标的共减免出租费用342.5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共渡难关,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5.抓队伍建设,促资产管理科学严谨。针对市直各单位从事国有资产人员兼职多,变换频繁等现象,2022年举行国有资产专题培训,参训人数330人次,通过进行政策解读,实物交流,问题探讨,答疑解惑,及时解决资产管理工作难题,力求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效益。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现状评估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有序推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目前为止完成了约62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不断优化用地结构,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预留了发展空间。二是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高标准落实全市15个湖泊保护编制成果,明确湖泊的功能定位。三是按照“三线”标准,严格划定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
2.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自然资源修复保护。一是在耕地保护利用方面,建立管控结合,多措并举的保护机制,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自建模式和以奖代补土地整理项目。二是在治污截污方面,启动实施以汈汊湖为主的生态修复项目及涵闸河截污清淤为主的改造工程。三是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有效推进水资源环境的治理。四是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矿山整治专项行动。
3.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为主基调,我市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湖泊保护规划等规划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产权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在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方面继续实行河湖长和林长制,做到组织体系、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四个到位”。二是在森林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科学制定森林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逐步建立了生态环境责任考核评价追究机制,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效能。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平台公司转型压力大。平台公司缺乏实体经济支撑,自身造血功能差,融资能力不足;
2.国有企业整体效益低。市自来水公司、城镇开发公司、盛达客运公司等企业持续亏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十分艰难;
3.部分国有企业改制推进慢。市商务局所属汉川商场、饮食服务公司、汉川饭店等企业改制不彻底,资产权属复杂,存在历史债务、职工安置、经济纠纷等遗留问题,维稳压力大,改制推进慢。
4.改制资产管理不到位。我市国企改革特别是企业清退清算进程中,存在着部门、机构协同不够,信息不通,管理不明的问题,容易造成资产管理真空,存在流失风险。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水平不够高。汉川市部分行政事业性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象,资产占用、使用绩效意识不强。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大多兼职或由后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全市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完善。目前我市国资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主要依据省级层面的相关管理条例、暂行办法和汉川市本级出台的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现行的管理办法已经超过了执行有效期,不能适应新的改革发展要求,需要完善修订。
3.资产管理基础比较薄弱。部分单位资产配置计划性不强,对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和具体配置标准缺乏必要的了解;少数单位对固定资产不及时清查和盘点,固定资产账面数多年维持不变。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
1.理念意识不强,认知不够深入。一是少数部门绿色发展理念宣传贯彻还主要停留在标语口号层面,对绿色发展的内涵、外延、路径缺乏深入了解和研究,绿色理念还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二是当前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边界以及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约束性指标模糊不清,实际运用和考核评价不多,工作中存在环保扩大化和“一刀切”现象。
2.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够顺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分散,部门职责交叉重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沟通不畅问题较为突出,容易出现监管执行缺位,相互推诿等问题。
3.生态文明基层基础不够厚实。一是自然资源底数不清,标准不一。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管理人员编制与职能工作量不匹配。三是自然资源调查统计监督技术手段与账户式核算管理不相适应,部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程序复杂,技术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实施资源统筹,培育造血能力。整合各类资产、资源、资本,增强公司资产实力,破解融资瓶颈。加快资产划转,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闲置资产、行政罚没、扫黑除恶等具有经营性质或政策允许的国有良性资产注入平台公司,提升资产规模、资信评级和投融资能力。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契机,将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旅游资源建设等项目进行统筹整合,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经营,获取较稳定的现金流。加快对汉江河道采砂、汉江岸线资源经营、土地收储经营、公用事业专营、城市广告经营等特许经营权授予平台公司经营,拓展业务范围。
2.开展亏损治理,确保保值增值。以资本为纽带,以效益为核心,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对亏损企业不断强化内控管理,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实现减亏增盈,努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覆盖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3.持续深化改革,化解历史遗留。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对市商务局所属汉川商场等5户无主营业务的企业,按照厘清现状,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清退清算,推进企业主管部门制定清退清算方案,有序平稳退出市场主体。对政府安排专项改制资金形成的资产、企业剥离的净资产一并划转至市属国有资产经营企业,激活国有资本。
4.强化部门配合,确保资产安全。对已经完成改制工作但有遗留或剥离的资产,国资部门应当及时与企业主管部门、清算组、法院等机构加强沟通,分类施策,细化措施,明确剩余资产的管理主体及运用方式,做好资产交接,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引发其他社会矛盾。
(二)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一是要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务必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国有资产配置的重要性,并将这种观念贯穿于内部各级管理人员中去;二是加强专职管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采用专题培训、印发文件、网络平台等多形式宣传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操作流程,帮助他们提高对资产管理的认识,纠正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的错误认识,改变资产管理重购轻管、重钱轻物的局面,督促相关单位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依法纳入资产管理范围;三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2.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一是以2021年2月1日公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省财政厅即将出台的《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依据,市政府将结合汉川市实际,修订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搭建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制度管理体系,此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二是要求市纪检监督部门严格查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法、损害国家利益,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失;三是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资产核算清查制度,做好内部日常监督,做好资产核算和清查工作,规范资产管理流程。
3.强化基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在用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对接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信息数据迁移和上线运行工作,注重资产基础数据库管理,做到账卡物系统相符对口,不断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二是优化资产配置。市国资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对所需配置资产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市财政部门对新购资产实行系统内部股室之间联动机制,明确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管理程序购置资产以后,必须到市财政局资产管理股登记备案,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不遗失、不流失。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接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后,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统一规范管理,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为国有资产管理和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报资产月报和年报,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变动按月及时进行更新。四是加快资产盘活。一方面对国有经营性资产收益按照“四个统一”要求规范出租出借资产管理,即:统一对外公开招投标,统一资产管理台账,统一非税专户管理,统一政策宣传落实。另一方面持续推动“过紧日子”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提升站位,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倡导和培育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时时、事事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2.健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监管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建立纵向分工合理、横向职能协调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确保监管效率。二是整合自然资源资产监督力量,补充相关专业人员,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开发利用全程监管,防止违法违规使用资源现象的发生。
3.强化保障,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一是要分门别类,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年报制度。二是要重视加强国资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测技术装备和能力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务实创新,积极作为,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3年5月25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禁鞭办公室主任 方红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就全市禁鞭工作作专题汇报,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2021年2月26日汉川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了扩增禁鞭区的决定,禁鞭区由原来的老城区19.1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仙女山办事处、汈东办事处的全境和开发区、刘隔、汈汊、城隍部分区域共计174平方公里,涵盖常住人口45万人。该项工作自开展以来,有效地减少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事故和人身伤害,改善了空气环境质量,护航了全市平安稳定大局,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肯定与支持。
(一)精心安排部署。人大禁鞭决定通过后,市政府快速行动,一是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于2021 年3月12日印发了《汉川市扩增禁鞭区工作方案》(汉川政办发〔2021〕4号),建立了“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履职、网格包保、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公安局长、市政协副主席等多名市级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环保、融媒体、教育等27个单位为成员的禁鞭领导小组,并将禁鞭工作分解为“集中宣传”、“清理劝退”、“重点整治”、“常态化管控”四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3月15日、4月29日、9月26日,市政府3次召开禁鞭工作动员部署和推进会,梳理阶段性工作成绩与问题,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确保禁鞭工作持续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由市禁鞭办牵头,全市总计张贴禁鞭通告10000份,发放宣传单30000份,出动宣传车190余台次,在禁鞭区醒目位置安装禁鞭告知牌249处,在汉川新闻网、看汉川微信公众号、汉川电视台设置专栏播报禁鞭宣传标语和禁鞭通告,累计在各类媒体上进行禁鞭宣传报道30余篇,为禁鞭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集中清理劝退。通过宣传发动,禁鞭区烟花爆竹广告招牌在 2021年5月1日之前全部撤除;汈东街道办事处川刘路两侧、仙女山办事处七一桥头两侧连片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户皆已全部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城区北街祭祀用品店已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禁鞭区累计清理劝退烟花爆竹零售户67家。
(四)重点排查整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一是重点巡查陵园、殡仪馆,从源头上控制烟花爆竹流入禁鞭区;二是各地认真排查辖区“红白喜事”、开工开业等庆典活动121场次,做到提前介入,确保“零燃放”;三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市禁鞭办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融媒体和6家属地政府开展多轮集中清缴行动,累计收缴烟花爆竹1500余件,并于2022年2月28日在南河双马山集中销毁。
(五)致力常态管控。2021年6月1日之后,禁鞭工作由“扩增”转入“禁放”管控阶段,市公安部门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牵头“禁放”常态化管理。2022年1月31日晚,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在市悦动城小区依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曾某虎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2023年1月12日,针对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之后城乡居民燃放的反弹现象,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阮国器同志主持召开禁鞭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工作职责,安排部署春节元宵期间的禁鞭工作。2023年1月29日,市烟花爆竹专委会召开春节前夕专项整治会,制定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分组方案》,明确由公安部门牵头督办禁鞭区内6个乡镇场办事处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3个部门负责禁鞭区以外乡镇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整治督办。2023年春节前后,市公安局在运输、储存、燃放环节共查处涉烟花爆竹行政案件6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2人;查扣、收缴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53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988件,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教育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未到位。一是从外地返汉的人员不了解我市禁鞭政策,偶尔出现“误放”;二是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市民在节日和操办红白喜事等时段非法“偷放”;三是在疫情防控解封之后,受某些不负责任的自媒体影响,部分市民借助燃放烟花爆竹宣泄精神压力;四是属地政府和村、社区干部宣传劝导、及时发现和报告处置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有所抬头。
(二)管控难度大。扩增后的禁鞭区,由原来的老城区19.1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涉及6个乡镇共计174平方公里,涵盖常住人口45万人,管控面积是原来的9倍。特别是扩增
后的部分禁鞭区域属于城乡结合部,群众自我约束意识不强,监管部门对违法燃放的发现和处置力量明显不够,震慑效果不强。
(三)责任未压实。2022年市、乡两级政府换届后,禁鞭领导小组人员变动较大,一批禁鞭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调离了工作岗位,禁鞭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换届前后没有及时跟进衔接,特别是这两年突出疫情防控工作重心,导致在禁鞭工作上力量投入有所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禁鞭责任。考虑到常态化管控阶段的工作特点,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孝感市和周边兄弟县市的机构设置,计划于近期调整市禁鞭领导小组成员和禁鞭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制,压实禁鞭区属地政府以及公安、应急、城管、市场监管、融媒体、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禁鞭责任,理顺禁鞭工作组织架构,确保禁放常态化管控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二)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全民意识。一是在主流媒体上进一步加强禁鞭宣传;二是查办和曝光典型案例,形成禁放的强大压力;三是各级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强对学生、青年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教育;四是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和下沉党员干部的作用,加强禁鞭区日常居民家庭“红白喜事”的摸排,做好登门劝导,崇尚健康守法的庆典新风;五是各属地政府维护好辖区禁鞭告知牌,多渠道提升广大市民的禁鞭意识。
(三)强化打击处理,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全链条管控。一是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持续抓好禁鞭区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二是由公安局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环节的管控,清查收缴违规燃放、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妨碍执行禁鞭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查重处、形成震慑。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公安、应急、城管、市场监管、环保、融媒体、属地政府等各成员单位要在禁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既各自履职,又通力协作、持续发力,在春节、元宵节、清明、“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形成合力、达到良好效果。
(五)强化检查督办,严格跟踪问效。充分发挥人大、纪检等部门的工作监督和纪律约束作用,倒逼属地政府和执法部门履职尽责,严肃查处禁鞭工作失职渎职行为,巩固禁鞭成果,共同维护好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5月25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屈志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汉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孝感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定把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导向、龙头引领、强链支撑、政策保障”的基本思路,围绕优质稻米、莲藕、畜禽、特色水产、特色种植业、农文旅等重点产业,建设大基地、育引大龙头、打造大品牌、实施大创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汉川先后获评国家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县)、全国百强水产市(县)、中国河蟹之乡、全国第二批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省级农产品安全县(市)、全省农业产业化先进集体等殊荣。优质稻产量、家禽出笼量、蔬菜产量、水产品产量居湖北省前列,汉川成为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重要的“米袋子”“菜篮子”“活鲜库”。
2022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4.36万亩、总产量52.31万吨,蔬菜收获面积43.5万亩、总产量116.11万吨,莲藕种植面积16.2万亩、总产量34万吨,生猪出栏60.23万头、家禽出笼2984.96万羽,虾蟹等水产品总量16.24万吨,全面完成省、孝感市下达的稳产保供任务。2022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67.75亿元、同比增长5.46%。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抓农产品基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优势日益凸显
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持把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不断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通过深入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调优农业产业结构,促进我市农业生产基地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名特优新产品不断增加。目前,优质稻、莲藕、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已构建完成,杨林沟芋头、中洲西瓜、城隍葡萄等多个地方特色产业蓬勃发展。
(二)抓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加工集群效应明显
建立了农业产业链链长工作制,对外积极开展项目招商,对内积极培育链主企业。先后引进银鹭、达利、欢乐家、盼盼等头部企业,培育了惠致农贸、华丰银棉、东湖藕业、湖北汇龙食品等一批本土农产品加工企业。全市现有农产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403家,其中规上食品加工企业55家。现有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9家、孝感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5家。2022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1157.36亿元、同比增长21.8%,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位居全省首位,增速第4位。
(三)抓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产品品牌效应持续提升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以品牌统领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着力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母子品牌体系。“汉川莲藕”被评为区域公用品牌二十强,“汉川河蟹”“汉川龙虾”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品牌建设也不断增强,华丰银棉“川香源”商标、大地米业“老鹳湖”牌商标被评为“湖北省著名商标”,杨林沟红辣椒获“湖北名优蔬菜银奖”,南河古渡“青玉”牌河蟹获评“中国名蟹”称号,“天歌”“东西汊湖”牌河蟹获国家金蟹奖,“汈牌”大闸蟹荣获湖北“十大名优农产品”称号,“楚荷香”莲藕被评为“湖北名藕”。全市现有效使用“二品一标”产品13个,其中绿色食品1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
(四)抓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效益不断提高
强化科技创新,深入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院士专家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等活动,引导涉农经营主体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水生所、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校合作,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水产品产学研示范基地16个,河蟹苗种本地化培育基地3个,建成国家级区域性良种(莲藕)繁育基地4.6万亩,探索出的“池塘虾蟹鳜生态混养”新模式在全省推广。强化服务保障,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农产品流通信息、加工信息、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技术信息等网络体系,健全了农技、畜牧、水产、农机、蔬菜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组建了汉川市水产协会、汉川市农产品协会等专业组织,支持了宏发蔬菜、虾谷水产品等专业市场建设,完善了农产品销售体系,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不断提高。
(五)抓政策支撑,多途并举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切实保障“三农”资金投入,营造了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近三年,累计落实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资金超1亿元,投放农担贷1.97亿元,落实贷款贴息资金1293万元,支持重点产业链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
三、乡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
虽然我市在推动产业振兴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短板与弱项。
一是农产品加工产业不够强。莲藕、优质稻、畜禽等农产品加工产业整体实力还不强,加工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产业链条不长,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产品增值有限,对整体产业发展带动能力不强。
二是农业特色品牌不响。对品牌宣传不到位,导致“汉川莲藕”“汉川河蟹”等区域性公用品牌影响力不大、带动力不强。多数企业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品牌经营和品牌战略规划,难以创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品牌。
三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体规模还不够大,产业化水平还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够强。
四是农产品销售网络不够健全。莲藕、河蟹等产地批发市场小而散,冷链仓储物流体系不完善,新型销售网络、信息平台发展滞后。产品营销手段单一、模式简单。
五是产业发展谋划引导不足。对少数产业发展谋划不够、定位不准。对现有涉农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引导、政策支持、要素保障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发展。
六是农文旅融合发展不够。当前我市农文旅融合发展主要以农家乐、观光农业、休闲垂钓等业态为主,“农文旅”产品特色不明显,“农文旅”资源融合不深,亮点和品牌不多,各经营主体也是单打独斗,未能形成产业化集群效应,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聚焦产业发展、品牌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取得新进展。
一是大力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六大攻坚”提升行动。实施“一个产业、一名市级领导包保、一个部门牵头、一个专班跟进”工作机制,围绕优质稻、莲藕、畜禽、水产养殖、特色种植业、农文旅融合等六大产业发展,着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立足特色资源禀赋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做好“土特产”文章,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产业布局,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优质稻产业提升方面。稳定优质稻播种面积72万亩以上,优质稻总产量41万吨以上。鼓励支持大地米业、华丰银棉、宝芝龙等企业加大生产线技术改造力度,发展精深加工,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汉川优质稻产业发展。
在莲藕产业提升方面。以汉川莲藕纳入湖北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为契机,坚持做优一产、做大二产、做强三产,着力打造以莲藕育种、生产、加工、流通、品牌、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一体的30亿级莲藕产业集群。加快推进10万亩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5万亩区域性莲藕种苗繁育基地、4万亩“莲-鱼(虾)共生”生态种养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汉川莲藕的产量和品质,促进莲藕产业快速发展。鼓励支持莲藕加工企业加强与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合作,研发新产品,提升莲藕综合加工能力到10万吨以上。
在畜禽产业提升方面。稳定全市生猪年出栏65万头以上、家禽出笼3000万羽以上。支持湖北逸清源、汉川绿野禽蛋、华龙集团加快完成2022年度孝感市畜禽产业链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畜禽产业发展基础。鼓励支持2家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向屠宰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延伸生猪产业链;支持湖北大红门汇龙食品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发展预制菜产业。
在特色水产养殖业提升方面。稳定放养水面32万亩以上、水产品产量在16万吨以上。着力建设汉川河蟹、汉川龙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升良种本地化繁育能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打造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在汈汊湖、杨林沟、开发区、西江等地建设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基地5个,在城隍、南河、汈东、汈汊湖等地建设设施渔业工厂化示范基地4个,在沉湖、田二河等地建设鮰鱼、鲈鱼等名特优养殖示范基地2个,在刘家隔、汈东、里潭、沉湖、回龙等地建设“四个一批”(繁养、加工、流通、营销)示范基地5个。
在特色种植业提升方面。以杨林沟芋头、小辣椒,西江甜玉米,中州西瓜,湾潭芦笋,垌塚荸荠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示范村(镇)。
在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方面。强化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一批影响力大、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在注重农业产业的基础上,倾力打造更多本土标志性文化成果。大力发展农庄经济,依托田水湾生态休闲农庄、百禾生态农业园、瑞宏农业生态园等,打造一批集农业产业特色、乡村文化内涵、完备旅游功能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示范基地。
二是大力实施农业龙头企业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大力招商引进外来企业与本市相关企业合作经营,成立集团公司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坚持政策支持,优化企业在基础设施配套、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服务,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壮大,增加辐射带动能力,力争新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孝感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培育3个以上农产品加工行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组建2至3家合作联社和产业联合体。
三是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与推广力度,全方位宣传推介汉川农产品品牌。持续唱响“汉川河蟹”“汉川龙虾”“汉川莲藕”等区域公用品牌,组织涉农企业参与各类涉农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不断提升汉川农产品品牌影响力。积极引导涉农经营主体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力争新增认证农产品3个以上。鼓励企业争创“荆楚优品”、“驰名商标”,支持蟹乡虾谷、天歌螃蟹等企业健全线上销售网络,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知名度。
四是大力实施金融支农提升行动。不断创新金融支农服务和模式,优化担保、保险等支持方式,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多层次、多渠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方位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支农惠农政策精神,扎实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提升全市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水平,夯实稳产保供“基石”。探索性实施小龙虾等特色养殖保险补贴政策,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乡村产业“增长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打好农业保险“组合拳”。逐步完善金融支农工作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强化金融赋能,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投入。围绕产业链打造金融服务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高效性和便捷性,为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撑。
五是大力实施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提升行动。以国家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为契机,加快完善冷链物流建设,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体系,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合理布局田头预冷設施,在农产品主销区及重要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冷链仓储配送设施,加快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能力。积极推动冷链物流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支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情况
的执法检查报告
——2023年5月25日在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旭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5月10日至12日分别深入到庙头、马口、仙女山等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中小学独立封闭校(园)区154所,其中小学100所(含教学点11个),初中学校43所,高中学校10所(含中职1所),特校1所;幼儿园153所(城区40所,农村113所),其中公办46所,民办107所。在校学生共133113人。自2020年8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按照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要求,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压实各级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创新工作举措,补齐短板漏洞,较好地保障了学校安全稳定。近三年来,汉川一中等20所中小学校被评为孝感市平安校园或平安示范学校,实验小学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
二、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建立统筹机制。市政府将学校安全工作放在社会优先发展地位,分别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市“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在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的同时,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教育优先”的原则,将学校安全作为平安汉川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各地和相关部门将学校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健全指挥机制。我市成立了学校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评估等工作;各乡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挂帅的安全工作专班。市乡两级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研究有专题,布置有专项,落实有专班”的常态工作机制。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例会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听取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的有关问题。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市政府加强对教育项目的策划、储备和建设。全市有17大类50多个教育重点项目,总投资额达10多亿元,被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已有部分项目在加速推进。积极申报中央补助资金,推动教育基础建设加快发展,其中汉川一中成功申报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2020年、2021年,全市共有22所中小学校集中改厕项目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354万元;2022年市中职学校整体搬迁项目争取到中央债券资金1亿元。全市共有学校校舍及危房改造等55个子项目列入全市2023年重大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市政府逐年增加学校安全经费的投入,2023年4月,将年安保经费1053万元和视频监控维护费30万元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成225人的汉川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并已安排到具体学校。各学校设置兼职“健康副校长”,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健康监测及教育等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师生投保平安险和校方责任险,有效防范办学风险。
(二)齐抓共管合力逐步形成
一是安全管理不断规范。根据教育安全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近年来全市印发了关于校车安全服务、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安全宣传进学校、防溺水、防电诈、防校园欺凌、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清理规范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有效指导全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市教育局督促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了关于学生管理、宿舍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震防灾、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防火安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各学校制定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演练,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规范,防患于未然。
二是整体联动不断加强。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能认真负责地做好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学校安全联防工作会议,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改。部门责任不断压实。按照“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发改、公安、应急、司法、交通、城管、住建、自规、生态环境、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管理新思路的探索与实践,取得较好效果。如有的学校实现警校共建,学校报警系统与110互联互通;有的学校与铁骑、交警部门联系,实现学生错峰放学交通疏导;有的学校开展互动式家校共育模式,积极培训家长和老师,共同防范和消除校园欺凌、暴力滋生的土壤;有的学校实施包保制度,每位教师包保10名学生,实现全员包保管理;有的学校如实验高中、实验小学,积极参与湖北省重点课题研究,新建心理健康工作室或创建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基地,邀请专家讲座,加强学生心理疏导,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安全。
三是督查整改不断强化。《条例》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充分用好监督检查这盏“探照灯”,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并结合高考、中考等敏感节点,结合防疫、防汛等重要关口,开展传染病及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防溺水等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如卫健部门于2023年3月13日至16日,对全市各乡镇开展了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督查;公安部门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校园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逐一摸排,对重点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文旅部门采取错时检查、延时检查、自发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大了对校园周边区域涉及文化娱乐及出版物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司法部门对学校周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进行摸排走访,建立台帐。市市场监管部门近三年来共监督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企业1800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34份,行政处罚立案5起,严防严打严控校园安全风险。各相关部门还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安全综合大整治,及时消除有碍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除患,为学校积极营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三)学校主导作用充分发挥
一是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各学校充分发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晨会、主题班会、班级QQ群等平台作用,全面宣传《条例》。同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制作美篇、课件、宣传片、校本课程等方式推送安全知识。结合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等进校园系列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有的学校还探索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积极开展防溺水体验式教育,组织课外实训演练等活动,让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安防基础不断夯实。全市各学校按照“四个100%”,即专职保安员配备、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设置、护学岗设置达到100%的要求,着力加强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目前,全市各学校均配备了专职安保员;健全了严格的《学校出入管理制度》,绝大多数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做到“两禁一必”,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禁止社会车辆进入、学生因病因事出入校园必须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全市中小学校的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大多运行正常,较好地做到了“探头站岗、鼠标巡逻”;“警校家”护学岗建设有序开展,所有校园均落实一校一警等制度,并建立护学岗台账。
三是源头管控力度加大。教育及有关部门对在校在园在岗的教师、工勤人员、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保安等涉教人员进行准入背景审查,每学期开学初进行岗前培训;对新建教室、宿舍、运动场等交付使用前进行空气、环境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学校周边书屋、商店、快递代购点等进行行业规范,不让涉黄涉暴及反动书刊、管制器具、违禁物品等流入校园;对食品原材料进行索证索票,对食品采样留存,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各学校还狠抓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对校园内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开展定期检查,特别是学校食品卫生、用电用气、实验室危化品和宿舍进行不定期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每学期开学之初必须组织一次开学安全大检查,每月发布安全工作清单,重点时段发布安全提示,恶劣天气发布安全警示,校园事故发布安全警醒,同时采取联合找、专项治、纪律逼等办法,创新安全排查整治方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围绕学校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但对标《条例》,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仍存在以下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四个100%”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一是全市中小学校专职保安年龄普遍偏大且数量不足,履职力不从心。二是校园全封闭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学校如实验高中、实验小学,学校内住户成员复杂,进出校门人员和机动车较多,给校园全封闭管理带来困难。三是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有的学校因多种原因,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四是“警校家”护学岗在城镇中心地带的学校还存在力量不足的问题,特别是遇到雨雪等天气,交通不畅,学生错时放学仍有拥堵现象。
(二)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教育基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有的项目缺少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这一环节,房屋的安全使用存在隐患。二是有的学校如实验高中,教学楼和宿舍楼建筑时间长,年久失修,风化物质不时脱落,另有两栋住户楼,初步断定为C+级危房,虽然学校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维修改造。三是少数学校的电线电路老化、自建小区楼道乱停乱堆乱放的问题还未彻底整改到位。四是少数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校园欺凌和溺水身亡事件仍有发生。五是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导致一些问题反复出现,如有的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驱之不绝,小商小贩向学生提供烟酒、售卖违禁物品及电竞酒店收容未成年人问题禁而不止。六是学生的心理安全健康教育亟待加强。近年来,一些学生因缺乏家庭关爱,产生心理健康问题,有的出现自杀或自残等极端行为。全市大部分学校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匮乏,学生心理辅导能力不足。
(三)学校的安保资金投入不足。在执法检查的学校中,均普遍反映校园安保资金紧张。每年的安保工资支出、8小时以外巡查值守、视频监控维护、心理咨询室建设及消防器材更新等,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学校的自筹能力有限,期待政府在已列安保经费预算的基础上,追加一些安保经费,彻底解决学校安保经费不足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要以《条例》为准绳,围绕各自职责,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一是要切实加强预警监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对《条例》贯彻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教书育人和学校安全统筹起来,协调到位、落到实处。市政府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预警监测机制,提升预警监测能力。要始终保持“如坐针毡、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临大敌”的状态,做到未雨绸缪,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微杜渐,把“安全阀”拧得更紧更牢。
二是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市政府要积极组织各和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和综合大整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突出的问题集中整治,确保实效。对有关学校在全封闭管理和学校校门前安全通道拥堵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要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得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地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强化责任观念,勇于担当作为,落实监管责任,认真依法履职,提高监管效能。要继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重视对家长的教育引导,切实发挥家长“第一任教师”的教育及监护作用;要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积极探索方法,采取措施,加强对师生心理干预和预防,切实缓解师生的心理压力。要突出做好校车、防溺水、消防、食品、传染病、心理健康等问题的演练、预防工作,把各类风险防范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与水平。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事件等进行监管,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培育安全文化,防止发生校园不测事件。
三是要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对自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到限期整改,筑牢学校安全根基。政府要逐年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切实解决好有关学校存在的安保数量不足,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心理咨询室建设及消防器材更新等方面的问题。要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形成部门合力。在教育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教育局要依法依规接受市住建部门对房屋建筑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学校房屋质量安全;住建部门要主动介入,依法加强监管。在建成“警校家”高峰勤务护学岗的基础上,要相对固定专班人员,实现常态化运行。要加强协调监督,厘清部门职责,探索监管方法,有效解决电竞酒店收容未成年人屡禁不止等问题。学校要进一步优化校园监控探头配置,保质保量,让校园“眼睛”更明亮,无死角;要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的应有作用,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25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力的汉川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25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涂同欢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任命王力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任命蒋敦华为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汉川市人民法院中洲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张龙为汉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免去其汉川市人民法院马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夏磊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六、免去周治宽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七、免去周鸿超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八、免去左绍凤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九、免去王娟娟的汉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十、免去陈绪武的汉川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汉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25日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胡少武为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任命蔡向阳为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任命黎德才为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四、任命蒋蓉为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五、免去阮碧柳的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六、免去黄秀姣的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七、免去汪佳妮的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八、免去熊当归的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汉川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黄汉桥 陈国姣(女) 周忠厚 漆兆华 孙向阳
李学文 王建明 丁 潮 王长明 王永茂
王旭明 王洪深 王煜龙 方毅鹏 冯铁牛
向远方 严洪波 杨光明 汪国洪 汪超华
张广州 张学平 张雄杰 陈为明 陈红英(女)
陈艳斌 周国华 郑三东 郑玉武 胡西砚
钟守则 钱耀文 涂俊桥 彭先超 曾文斌
黎文彦 黎德稳
缺席:
王绍新 刘定旭 刘亮斌 罗 澜(女) 高 锋